《王乃譽日記》手稿中的王國維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1898)
當前王國維研究領域中的一個缺憾,即資料稀缺導致各種年譜關于王國維早年行實的敘述極為單薄。《王乃譽日記》為學界了解王國維早年事跡、探討其家學淵源等研究提供了重要線索,也為豐富、補充王國維年譜提供了大量珍貴材料。目前學界所見王國維年譜,主要有六種:一是趙萬里的《王靜安先生年譜》[1](以下簡稱“趙譜);二是孫敦恒的《王國維年譜新編》[2](以下簡稱“孫譜”);三是陳鴻祥的《王國維年譜》[3](以下簡稱“陳譜”);四是佛雛的《〈王靜安先生年譜〉[4]訂補》(以下簡稱“譚譜”);五是袁英光、劉寅生的《王國維年譜長編》[5](以下簡稱“袁劉譜”);六是王德毅的《王國維年譜》[6](以下簡稱“王譜”)。這六種年譜中,“趙譜”未見使用王乃譽日記資料,其余五種可分為直引和轉引兩種情況。一是直接征引日記手稿,如“袁劉譜”“譚譜”。二是引用二手資料,如“孫譜”“陳譜”“王譜”:“孫譜”指出其引用“乃譽《日記》文均見譚佛雛《王國維詩學研究》”;“陳譜”亦明確指出所引用日記皆根據佛雛的文章《跋新發現的王國維遺文〈先太學君行狀〉——兼談王氏詩學的家學淵源問題》;“王譜”零星引用日記亦據“譚譜”。可見,在王國維年譜編寫中直接使用王乃譽日記者僅“袁劉譜”與“譚譜”而已。根據出版時間推測,這兩種年譜所使用之日記材料,應是藏于上海圖書館的王乃譽日記手稿《娛廬隨筆》。2014年7月,海寧史志辦與中華書局將這部分手稿及王氏后人庋存手稿合璧影印出版,名為《王乃譽日記》(另包括《竹西臥游錄》《畫粕》《題畫詩》等八種遺稿,以下簡稱“《日記》”)。
通過釋讀研究發現,“袁劉譜”“譚譜”也僅僅是零星摘引而已,實際上《日記》中還有大量關于王國維的記述有待發掘。本文僅從光緒二十四年(戊戌)的《日記》中輯出與王國維有關的內容,進行釋讀整理。需要指出的是,王乃譽在日記中抄錄了他與王國維的往來書信若干封,本文僅簡要介紹或部分錄出,另有專文《王國維與王乃譽往來書信輯佚》進行書信輯錄。本文所輯文字與“袁劉譜”“譚譜”有重合處,但二譜釋讀皆偶有訛誤,本文進行修正之后重新錄出。
光緒二十四年(1898),王國維主要行跡如下:正月廿四,離開海寧前往上海就館于《時務報》;五月三十,因病自滬返里;十月十六,病愈后再次啟行赴滬;十二月二十,自滬歸里。無論王國維在家還是在滬,王乃譽日記中都頻繁出現“靜”的影子。
正月初五,“回見達衢[7],述昨夜綠得情形,久之同靜出。”
正月初六,“靜、健[8]等去上新塋。”
正月初七,“靜、健至達衢并子湘家。”
正月初八,“子研[9]正冤憤填膺,幾不自克,奮然欲往正豐與理,解之不得。示靜明日往喻之。”
正月初九,“夜飯后,知有燈虎,靜去之,余與健持檠出。與天后宮橋堍猜得二枚……靜中三。”
正月初十,“夜飯后,挈健過桂軒。少待,伊挈玉田同至天后宮橋,諸文人八九皆在顧橋泉號謎將猜之久,只中一。諸人皆思不屬,余亦未得(昨騸字乃漢人馬寶)。乘月與桂軒同靜俱歸。”
正月十一,“家人說稼云[10]有滬館可替,躍然,應速為靜謀。”
正月十二,“靜亦接稼條約去……是早得閑作方冊一,大似石年翁,若少熟筆而墨勻,則可儕古無愧矣(夜看《二十四畫品》)。靜陳是。未過稼云,招許默齋[11]同之松風茗敘。許即致函商,此若冀成,滬上乃可立足。所慮本領識見有不及處耳。”
正月十三,“許亦鷹至,靜出見。”
正月十四,“靜兒之署,許默齋贈伊浙江全省輿圖。”
正月十五,“至初更,偕靜、健出往猜燈虎,二更始回。”
正月十九,“靜兒往春富庵董宅除靈”。
正月廿一,“達衢同靜歸,謂從桂軒[12]宅來,說定廩保,一刻去。”
正月廿二,“知靜滬事已成,須添夾寧綢馬褂。并知方官來,云笛招語。乃出,到店剪寧綢七尺,布六尺五寸。待笛不至,旁夜即歸。定計余同出,蓋靜初次遠行,上海本在頭游,定送之出。既而一以費用不支,一以精力不逮,依違于心……夜諸人打量出門計,與內子語不合,一味懊惱。而余此間各事俱如散絲,不能收櫛,只可出而再議也。夜三更不能合眼。”
正月廿三,“靜至各處辭行。”
正月廿四,“成衣趕作靜掛[疑為“褂”]……玉兒[13]送物并疊行李……許默齋、朱稼云俱來,交信,長說,靜晤之。舟子孫小七、挑夫老吳至,令挑……夜飯后,靜至下舟。子研與四甥、方官送登。笛欲寄洋四,待不至,即開。三更至硤塘橋泊焉。”
正月廿五,“廿五,微明大霧。上午晴下午陰,傍夜雨滂沱,大數變,殊畏。將明,同靜上岸以便急。一轉同豐聚飲。于中寧小茶肆至久。過徐老詢各事。過嘉晟與榮齋等語(士谷去加興[14]),便食粥回茶肆。再入晉裕,蘇春伯乍起,同入飲。伊呼面與靜同食。匆下舟,開皇岡橋王升記輪船局,知輪(以水淺)在北關。乃買票二(二元四角)。復開之北關過上輪舟。少頃開(共止五客),一萬瑞園友鹽人鄭、袁化人馮、一染友張。鼓輪駛已十下鐘,抵加興一下,抵平湖四下。不意升記主輪欲自居,乃過快舟,而快舟患人滿,輪安寬?乃大恚。既不得已,暫擠。夜膳鋪陳而食煙,艱詎矩距平開不十里,黑暗中輪觸淺石,奔騰一聲,撞后如沸。客皆后竄,虞非常。燈碗行李全翻。少間汽聲四發,異詫不已。聞輪損一人下水之語。少久息,知不甚傷,而驚已不小。至是謂易舟尚便宜也。同艙(海鹽朱,加定趙)諸人。二更后,大雨停(二點余)。三更鼓輪大發震撼不已,三四覺,寤。”
正月廿六,“微明近龍華。起盥,打疊行李,七下鐘至吳淞江自來水橋王升記碼頭泊焉。匆亂接客,幾頭眩。少頃,接一車夫牌,言定七十文(一車送泥城橋),為難至再(付挑板二十余文)。既就,雇二東洋車同行,先抵后馬路永保客棧(卸半行李)。復雇東車押赴泥城橋堍,于報館卸焉。余未入,靜進交函,點行李……車點三百文,船飯酒四角,靜付。”
正月廿七,“昨夜雨絲小作,復歇,竟日半陰晴。子刻三四次有人進房,神情恍惚,初進者最異,似于燈下推門入問,余撩帳視,乃靜,亟詢,靜乃出。醒后細拭目沉思,靜既未到,何有此來?殊昏懵。要非所謂夢魘者?其后一客入,爇火于燈,照一客來宿,實實然。蓋竟夜通身酸楚力乏。好睡至七下鐘,靜至為告,詢館事。少久乃起,呼面共食。”
正月廿七乃譽公致信棣三,信中提到:“昨以大兒就應時務報館事一席來此,挈之棲永保棧,擬留數日,認昔時爪印。”
正月廿九,“之時務館,與靜諭其情形,而所居雖暢,其下人與用物未必見周到。”
二月朔,“之時務館,諭靜天不霽,久留無謂”。
二月初二,“早靜至,云歐公[15]待之厚。諭戒之。食面,去。”
二月初三,“早靜至,稟言與歐君(樵)甚合。勸其入翻譯中西文報館,以各高材薈萃之所,數月后或可大進,另圖佳所云云。余以為初進此,未得分文,且初與交往,究恐難深信。若更他適,則薦者與家人鄉友非怪太活。決使且留,令曷以空閑學之,更須常往還之。況粵浙恐成冰炭[16],是又非宜。至久,同出,食面湯包(付一角),市廣東餅餌(一元),陸稿薦醬鴨肉(八角)。”
二月初九,(王乃譽于二月初四回到海寧)“寫靜信,竟一長紙……夜加書靜,囑令勿自是,結好有學識及多財者,蓋非是則終不能上達。”
二月初十,“又加單囑靜留心書畫尺牘”。
二月十二,“四甥來,持靜初七申稟,為言館中初以房中翻譯遷入,后已遷總理房,嫌鬧冗,中心郁郁。已謁日文翻譯康(廣仁)、歐(主筆)為老師。”
二月十五,“早晤稼云,知主筆請鄭蘇龕(孝胥),則歐君不能久居。所登列皆選丹徒等三篇,用之卻有酬金(十元至三十元)。靜之能久居與否,難臆度也。”
二月十七,“接達衢復書,謂逕復靜兒寄局……靜兒出門,吃虧有數端:貌寢無威儀,一也;寡言笑,少酬應,無趣時語,二也;書字不佳,三也;衣帽落拓,四也;作書信條,字句不講究,五也。生此數弊,急宜決去,否則終恐不合時宜。”
二月廿二,乃譽公致信王國維,告其家事,并叮囑王國維:“汝此出,以家累身世計為第一義,然此中明師益友相接席,汝其擇事之。所謂增長氣識,潛浚心智,不當以些小之不適而泮渙向意。”同日,“繼坐于義塾,與陳壽師[17]語之申事。抄時務課題,加寄靜。”
二月廿六,“靜信到,內陳入東文學社,從學教習二人,一諸律[18](日副領事),一藤田豐八(農報翻譯),常住社。靜同館法文翻譯潘士裘(友)、魏藩室與同學東文(云定年修廿元)。羅叔蘊[19]總理云信息益不好,俄人直入總署,索大連灣、旅順。又言恐子虛。其英法諸國,似無意于瓜分。若俄不動手,尚可無慮……伊又擬辦師范學堂,穰卿[20]允作信與廖中丞[21],希一面寄信,一面進稟。”又“接吉卿[22]致靜信,欲倩作上海道飄別題。”
二月廿八,“接犖人致靜信”。
二月廿九,“寫條與稼云,謝其薦,陳其時事。后述借《時務報》(上期一本,以后欲合看)。將來靜信或封入報中,得復許之。”
三月朔,“途遇居調梅,言未久而許亦鷹亦遇,相與說靜在滬事……行至北寺巷口,一見沈冕夫,亦憶靜事。”是日,“接靜稟,由萃順昌[23]廿八發三號信,付達衢函。所陳從東文難驟入,而中外事甚亟,謠聞俄人已在吉林變逞云云。”又“來三號信:靜師歐公,示以傳孔教、重民權、改制度。其所行則曰仁曰誠。其書重六經、公羊之學、董子《春秋繁露》《宋元學案》。歐亦南海先生之門,其外佼佼者徐君勉、梁卓如,皆天下雋。”
三月初二,“午后,達衢來久語。靜此出必有所望,而伊苦于家累,不能無館。思欲得申滬處,以有少機會從學如靜者。言之甚力。”
三月初三,“接褚植卿寄靜書。”
三月初四,“又遇錢東府,說靜之師范所議,汪次譚以為未然,頗及靜學及農學種種。”
三月初五,“午發三號靜信,附犖人、植卿信。”
三月初七,“遇許亦鷹,立談靜事并墾事。”
三月十三,“接達衢條,附靜信。”
三月望日,“接靜四號信,內附稼云、英甫[24]、綠成[25]、達衢函,陳種種。”同日,乃譽公條至犖人:“昨暮接靜兒稟,附有致尊書,其言議以六經為經,借西學為緯,雖似有見,而伊事東文,似以淺略視文字,以語言為深奧。”同日,乃譽公條致陳達衢:“足下前日得書并致靜兒函,知往省,諒安抵矣。昨接大兒來稟,頗及尊事。有附書寄上,祈察閱。”
三月十六,乃譽公致信王國維,談外祖病、達衢上省等家事,中有:“館中有蠶學務書,售四角,不知中有可采吾今蠶可試驗否?曷錄其要者或借一本來看即封還,可乎?膠灣之后,人見有求必應,接踵至者繁,將何以應?必至自無立錐地而后已。人視幾上肉,可不沉痛?梁君入春闈,具此才決必得。爾所熟王步衢筆下何如?此向無人閱日報者。爾所學東文始必從淺俚入,不特東,各國始學俱同。西學初入人誚猶識備用雜字。然中學已成者初鮮不鄙棄,然其門徑不得不由是階。既向此,勿半途廢棄也可。”
三月十七,“東府來訪……出致靜信……到店,封靜信,交全盛。”
三月廿六,“接靜兒五號信,知脩只送正、二月廿四元,月十二元,大相徑庭,為異,決去留于余。有致許默齋信,又汪仲谷[26]亦有書,內述諸各減少致此,似靜亦作議,只好如此矣。”
三月廿七,“上午尋畫四尺四幅,以靜與友潘士裘(法文翻譯)。”同日,乃譽公致信王國維并由全盛寄出,信中說:“所陳館修,汪君既有函致默齋,中云大家統漸減削,為持久計,當亦可信。若是只細察道聽,暫留勿聲。余意正月十二[27]歸默,其二月起只如此數,請全數歸爾。詢其可否,不則另商周旋之法。或以事多請益于總理,總理慢慢籌及之……爾于所諄囑于有力有學者,急應與摯好者連絡,數輩乃為有恃(今人知交難得)。惟富而能兼誠懇者,極學而能援引者或所可講。汝將來東文學成,終必以商而進至于仕。或吾華貨可坐售于東而利者,則業建而宦亦可達,東西人每每由此出者不少。《經世新編》可寄我付默便可一閱。”同日,“未刻,持函出……北入店,寄全盛靜信。”
三月三十,“于魚巷見翔云,話,至滬乞靜代覓棲止,頷之。”
閏三月初四,“致稼云信,贈直幅,附扇,借報。致靜館減修事。”同日,乃譽公致信王國維,告知幼圃四叔嬸逝世、外祖病情等家事。中有:“余近日患肝陽極重,且時時發惱怒,無藥救止。而爾母為小事尋氣,真憤恨懷憂不已。媳婦廿九來家,由船適。爾母是日在葉同舟歸。外祖病略愈,而便遺矢。桐母舅[28]已出滬,來汝處否?附默齋信。醫學思與健兒學。”
閏三月初十,“又靜兒七號信,內附許亦鷹、陳達衢二信(并附五古六首,尚是)。又錢東府、張東甫信,內附師范學堂稟稿。師范事時已遲,若林太守下縣查覆,須州托一人為稟復計。靜又為潘士裘筆述法文,月修四元以小補云云……致達衢條,附靜信……致許亦鷹條(薦子研幫繭許節義順米號),附靜信。”
閏三月十四,“到店,接許亦鷹復(知繭務可辦),附靜信,即歸,已張燈矣。”
閏三月十七,“……接達衢信,內附靜信。群說學堂事,而東、植不洽同具靜之疏也。”
閏三月十八,“到店見子云申回,出靜信。”
閏三月十九,“寄七號靜信,言各事。”
閏三月廿四,“冕夫云自申回多日,靜托其帶有書當送來云云……得冕送到靜信并至默齋書,內附醫學經絡、學堂章程二紙。令健解讀,伊不肯用之,大恨責之。”
閏三月廿五,“桐君滬回……帶到靜稟(九號)。伊要剪夏衣。陳東府等擬開一學堂,欲健往從。浙府欲派學生日本學武備、農桑。又開小學堂,設巡捕,我寧商立保寧會,號召人士代官整頓地方,隱□民權顯獲保衛。伊已擬稟,將一切進出各款議加除并停無益之項。開學堂、工藝院,設巡捕,立主總會。稟州宜厚集勢力。”
閏三月廿七,“之放水橋俞氏,易衣入謁。查四老陪晤朱心源(系媳婦之戚)。談及到滬見靜(伊住朱稚梅家,系伊堂兄也)。”
閏三月廿八,“許默齋見訪……默齋天資、學問事與靜較高,而閱歷又過之,少年中之錚錚,將來必有所成立也。”同日,“靜局來十號信,附莫寅生、伊太岳嚴州(立成)信、東府信(述學堂事)。”
四月朔,“致書錢鞠老……附靜至東府信。”
四月初六,“接靜初四稟,內附稼云、達衢信。稟定伊代英文翻譯。申市面大壞,伊館欲遷意。”
四月初七,“余作寄八號信付靜,詢衣色。知家事一一……封達衢信,又加單付靜(交西友之說)。”
四月十一,“發靜安九號信,知產一事。”本日,王國維妻莫氏產一女,王乃譽日記如此評價:“惟女雖可喜,俗不及男。余曰男人一般倘于理,女可少顧,爰至二十嫁矣。男則不能,要有以收其□,其業成立,然后為父母者可卸其責。”
四月十三,“接靜稟(十一號)……到店,接靜十一日發十二號稟,見述剪衣料。”
四月十四,“整理靜物……發靜兒十號信。寄接衫二件,新洋布衫一件,夏紗褲一條,肚兜二個,夏小衫一件,扇二柄。”
四月十八,“接靜兒局來十二號信。又接許默齋致靜書(屬附家信,俱由廣店交到)。”
四月廿四,“接靜稟(廿二發)。云五六月一作歸計。附陳欲健往東入學,學年館修膳一百元”。
四月廿六,“到店,封靜信。”
五月初四,“入店接靜稟,乃持至松風閱……靜附到默齋信,內述館事。寄到醫書四種:《內科闡微》(不甚出色,一本)、《醫理略述》(二本,甚有用,且有藥名)、《西醫論略》(五種,并《博物新編》《婦嬰》,計一元)。又《全體大圖》(面□二紙,計二角)、《炎癥論》”。同日,“到十六號信。”
五月初五(端午),“發靜信(說默齋事)。發十二號申信。”
五月十一,“到店閱二報,知米大昂,現有余米望到。列小學堂課程。皇上與太后擬幸津各節。適接靜稟,相符,云藤田師薦渠翻東報,容浙府辦小學堂,或能開辦。論默齋事。小孩[29]取名平男或齊男,云云。”
五月十五,“全靜長紗衫已成,屬先包寄……發十三號信。附半接沙衫二件,褲三條。”
五月十六,“陳壽師來訪,囑靜配書,小坐談久去。”
五月十七,“途逢稼云,之詢答學堂及靜事。”
五月十九,“發靜安信(十四號)。寄粗夏衫一,夏背心一。加條致壽師書事。”
五月二十,“接靜信,附默齋一信、達衢一信。所云歸期未定,而所謀無一成,亦不善謀之”。
五月廿一,“作致默齋函,附靜二紙,又達衢信。又詢查全盛局十五之衣信十八未到之故。”
五月廿二,早陳達衢來談,“乃言即行上京,謀入大學堂,要事無過此者。伊甚是,頗為高見。照行而一虞于款,一虞于父不許。余均為解之,乃大欣,然猶必須靜偕為定。余許若申得替三月,亦應同往也。”
五月廿三,“健兒……攜到靜局函,外圈封,開示知薦達衢替伊館,伊接譯東文日報事,待達即復,三日內行,試代二十日,然后接辦。”
五月廿四,陳達衢來,“其委曲拘墟亦如靜,抑少年行徑若是耶?”
五月廿五,“致達函,附靜信”。
五月廿六,“寫付靜諭,屬達帶出,攜過恒升……頗怪靜薦達之見耳。……至店,接靜廿三函,乃復之”。
五月廿七,“到北全盛分信,予為靜信,比持視,乃寫捐助藥者,分視還之。”
五月三十,“巳刻,靜滬回……而靜廿六啟程,于中輪傷,驚恐至再。昨才于禾雇舟來。幸有仆叩門入告所以,然驚恐不小。人極狼狽,腿病竟不得起立。即請江又橋診視,遂知季宣問訊。申刻桐君來望,再又橋至診視,并針腿手,謂無大病,可三四服復元。第恐安慰,中醫恐無此本領也。媳以癤亦診開方。季宣至,與靜各詢消息。”
六月朔,“上午至申看靜代稼云買到各書:《經世文新編》《孔子改制考》《日本學校》《光緒會計錄》。”
六月初二,“晨褚植卿來,與靜談久,去……靜病以燒酒慪[疑為“漚”]楊花擦之,少見效。而小孩又身熱。”
六月初三,“過恒裕,知伊吳友去冬病,與靜一式,三月余愈。詢其方,只用燒酒姜擦。乃借瓶向和源乞原燒。”
六月初四,“陳容若望靜”。
六月初五,“申刻沈冕夫、鄭樊侯至,靜與久語,去……接時務申頌閣至靜函,謂達到后不肯留而他適,殊為異。”
六月初六,“早許默齋、朱稼云來訪,靜與語久,去。”
六月初七,“早請朱子園診視,謂濕兼風,用術柏等。而小孩數日大啼,兩頰紅腫漸移,乞視之,謂系游丹,諸人皆未知之也。乃乞其方,用韭菜地蚯蚓泥涂。適李五持莫寅老為靜治方至,用馮了性藥酒。乃飭尋泥,更呼周嫗來挑。余撿方書。接許默齋來條,謂靜恐系體虛,醫者治以風,相左。晚約其友姜啟同來診……申初,許默齋攜其同事姜啟忠(六合人)來診靜病,用藥加扶陰,加龜版、狗脊、桂枝余等。于江方未完而天大陣雨,留食藕粉。涉及時務,久之,輿至(付轎金二角)去。”同日,乃譽公致信沈子用,信中提到:“惟月來以大兒滬患兩腿麻木不仁,已醫藥相尋。”
六月初八,達衢來,“與靜共談”。
六月初十,乃譽公作一信,,信中提到:“大兒正月就滬上時務報館事,侄亦順送挈之游。其館中谷雖不甚豐,惟同事皆近時政名彥。更另從事于東文,半載來粗有所成,詎月初以患腿疾返里,兩足不能行動。日尋醫藥,迄未奏效,殊為憂懸。”
六月十一,“子研來,云朱義和(乃九里橋江)醫診效,留飯,乞往請。午飯去,申刻偕來,詢系住大盤頭姜鶴皋。即視就用針灸、貼膏,開方,久之。以為三次后必見效,謂近鶴膝風也。”同日,“接報館汪穰卿信”。
六月十四,“接時務館信致靜。謂旨著康有為督辦此報,即改為官報,伊館以須交卸,知照默齋不必出。”
六月十七,“……遇祝阮青,詢醫,伊信林鴻賓(俱言不應針灸)……見根香,謂靜應居泥地,皆愛之設法……小孩頭腫,可危。靜病如舊。”
六月二十,“小孩病不已,兩腿爛潰無法醫調……陳六老謂其子子卿在滬莊得疾,與靜相若,用甲魚等愈,乞抄方……寄靜致徐寅賓信……夜以小孩病篤,諸人為議,已無救藥。”
六月廿一,“小孩于天微明殤,伊母、祖母等未寐,已將各事理楚。媳去轉母家矣。達衢到,與靜長話,共午膳,與看各信,論書,比至申刻借屐去。”
六月廿二,“遇唐智甫,問靜病,以為針灸未善。”
六月廿三,“靜借到《地學淺釋》八本,亟讀之”。
六月廿四,“姜醫來第四次,針之又灸,久語,伊決必包愈。”
六月廿七,“鄭植卿說靜病,一刻歸。”
六月廿八,“姜醫者來復看。”
七月朔,“靜、健又發痧,頗為責備。”
七月初三,“賡三送靜蘋婆、火肉。”
七月初五,“旁晡,達衢同枚叔來看靜,因論時事。”
七月初七,“許亦鷹至,與靜談久……早姜醫至。”
七月初八,“到店,見朱珮齋、陸劍心剪綢,一長語,問靜狀即歸。”
七月初九,“早以靜不自慎而媳太矒然無識,余鎮日喟嘆。來已月余,病未半退。滬館一失,終年坐守。且病久則虞癱瘓,自不審惜,奈何……許亦鷹贈靜野術枝。”
七月十二,“姜醫來”。
七月十三,“過午,陳壽田師,靜出與語久去。”
七月十五,“見陳六老,云伊子風方來多日,詢收否。余竟不到,謂請問誠昌伊子蘭。北過蘭,謂早交恒升季宣,第季宣知靜病之急需,何藏而不付?其中轉輾,粲不可解。”
七月十六,“與張大語,和仲致靜風氣(陳六老子系用淡煮甲魚一味,食之可愈)。還囑四甥市之。”
七月十七,“未刻,姜鶴阜醫來(已第八次),所針灸尚有效,已可行動,云二次可全愈。然其為人樸枘[疑為“訥”]如鄉愚,而要利頗重。其本領于風氣卻有把握,不可謂全無影響者。”
七月廿一,“靜病熱二日,請子園診,謂系風疹”。
七月廿六,“靜病診與余相若,而未肯行動,不知太自小心,抑病患太重?日日為伊等擔憂,明知彼等可置度外,何能恝然耶?
七月廿七,“朱子園看靜,靜病已熱退,去余邪固本。”
八月十一,“起日遲,心旌搖搖無主,視聞家人均有脾氣,本已恨恨,而諸人情皆本張。靜兒不以剛鎮怵之,恐后為其所為,家之替資之竭也易易,可不警勸以從吾令家法耶!”同日,“靜又發瘧,家人十病八九。”
八月十六,“姜醫來視靜腿病并灸之。”
八月廿六,“午達衢乘輿至,與靜抗談近事,頗有扼腕捶胸、搔首問天之慨。又及文字。”
八月廿七,“靜夫婦以曉山同舟來邀,巳刻去。午飯后與達說家常。余頗主嚴肅為治家要圖,至俗謂‘不癡聾,不作阿家翁’,誤人非淺。然余于靜房仍尚半作癡聾,而彼等竟尚夢夢,一不細想,至‘敬慎信勤’四字無一可言,深為浩嘆。”
八月廿八,“是夜閱靜所抄《變法新議》”。
八月廿九,“所慮靜、健輩年少而懶,此謀身立業大病也。顧如能勤,唯宜善思,其有處世之方,斯乃可羨可貴者矣……到店理一切帳,查余欠店卅余元,而靜貨計已十一元。”
九月初三,“靜兒夫婦同歸……聰來信致靜。”
九月初五,“夜看靜借到《中外日報》五紙、《昌言報》(八月十六)一本、《知新報》(五本,出澳門)。”
九月初七,“改稿又來商,久之去。又改節,交靜抄示來稿,殊見淺學之為。”
九月十一,“午靜兒攜到康幼博[30]墨跡尺牘,字名皆純正而丁遭此冤,真天下人短氣,因私寶之,將來或見反正。即當尊藏裝裱之也。”
九月十二,“得申信(汪仲谷致靜)。”
九月廿六,乃譽公與四甥量新得地,“量畢,回起契稿二紙,作圖稿二紙(另令靜繪一紙)。”
九月廿九,“高成衣為靜作工。”
十月初二,“欲履勘余新得地,乃由城邊同靜四人先入郭地,至黃地踏看一周,以為宜種植桑麻,極合云云。至白兔橋邊以反,市米歸。”
十月初三,“還靜一元,云前借,忘久矣。”
十月初五,“午后即出訪錢鞠老及(兒子)東府、(孫)順方,久語,出昌石、匊鄰圖書并伽楠玩物。論議外洋及余布置新地事。鞠托順方將仍擬申學,囑靜留意……是日靜有致在日教習湯覺頓書,內述時事而又自陳委曲所致。余殊為非,三四止之,恐不理,可恨。當思今天下亂之未已,即外洋內變亦非十年不靖。現只第一,求度衣食,不必妄攀援登進;第二,要乘此時專一學問,十年平后出而用世,未晚也。若亟亟為是,否則召禍,每見身敗無補者矣,當警余言。”
十月初六,“靜言外人于董福祥□外兵斗。今外人須董兵全退出直省,然后可議,朝事棘棘,早暮不卜,更恐較小朝廷而甚矣。”
十月十一,“歸見羅叔蘊致靜信”。
十月十二,“靜將料理出申,撿得康幼博、歐云樵、羅叔蘊、許默齋四字條藏之。”
十月十三,“告靜至滬情形,伊行期尚游移,然吾少年掉臂即行,相去遠矣。”
十月十五,“靜往鄭吉甫家,送其父入祠酬應”。同日,“達衢在家,云送靜。”
十月十六,“靜兒打疊啟行赴滬,老吳挑行李于硤日航……幼琴至……知靜以航到硤,晚改雇劃舟(價八角),真乃無算,若是之不能省錢,不能吃苦,而又難于打疊照顧。其于出遠門也非易,可代為躊躇者矣。”
十月十八,“所令靜市土不至,中為憤慨”。
十月十九,“土帶到……過訪居氏幼浦表叔(年六十六,足不良行),調梅、士谷兩弟均在,因飯坐語,涉及時事并生意各節。伊等甚企靜學”。
十月廿一,“路遇達衢,知來訪,問靜信”。
十月廿二,“適達衢在店翦物,因問及靜信未到,殊可疑怪。告知藤田明明就制造局聘,東文學社歸伊辦,不爾恐將歇業。”
十月廿三,“作付靜諭,又致幼圃源聚信,詢靜及代購查糕二斤。”
十月廿四,“昨又待靜信不到”。按:王國維自十月十六離家赴滬后,乃譽公仍未收到來信,心甚掛念。
十月廿五,乃譽公在硤石,“過源聚,見幼圃,為問靜行各節……又見樹人唐(在輪局),告余靜行照料”。
十月廿六,乃譽公在硤石,“于嘉晟晤徐雨村、馮三兄(月波弟)及吳(香店舊友),云稱贊靜不置,蓋郭師所傳述者。”
十月廿七,“靜兒已有信到,達衢信已交。比過恒升,見達,出書言十八抵滬,藤師及羅叔蘊畀以東文社董事,心游移,接手則恐召怨,不接則旅資無出。達事須明年俟考三班學生進。達言意欲今冬出,余覆應議之。及還家看靜稟,所言同。”
十月廿九,乃譽公致信欣叔[31],信中提及王國維事:“大兒今正就滬時務館一席,仲夏腿疾歸來,今才出申。此兒少意向學,現東文譯達,略知其半。此出仍從東師,聞畀以文社董事之任,然于人己無補。伊或暇晉謁,與諸弟講聆道義,當必有得益者矣。求時以訓庇之,曷任禱企。”
十一月初二,“接靜信(廿七發,仍遲滯,由嬰堂送到),內述同前。”
十一月初七,“入松風……與豫庭告靜有書,所乞為子研內弟薦小就事。”
十一月初十,“許默齋家送靜稟到(附達函,加單),謂農學江督札寶山縣官督紳辦,《農學報》亦歸并。聘一美國農學堂師教習,伊思往從,明年開辦。”
十一月十一,“條致達衢,加靜函,抄歌頭寄之。”按,“歌頭”即前一天陳達衢來信中所附《水調歌頭》,“詢猜何人作(余決為南海)”,其詞如下:
終古萬千恨,吹墮落吾前。電燈照海如月,白浪簇樓船。但見僵蠶死鼠,那有生龍活虎?只手挽狂瀾。坐飲對寒月,一醉送千年。
意俄懶,心復倦,夢蘧然。滃然四起妖霧,豺虎厭人肝。忽見紛紛[死]鼠子,俯首受吾刀俎,臠切雜腥膻。何用辨醒睡[安],快意足吾前。[32]
十一月廿一,“申刻接靜稟,為言有回春之象,明不出洋。羅叔翁許薦佳館,明春遷制造局,并農報、東文社、速成學堂一連歸辦云云。”
十一月廿八,“接靜十三來稟,遲至半月,系全盛,可恨已可極,批信面責問。附達衢信(達上月托靜信并復信)。”
十一月廿九,“是夜雨,健試寫信與靜,因改之。”
十二月初一,乃譽公作《市荒地立案稟》,其中提及:“上月子附生國維在上海《農學報》來書,謂現奉特旨準設農會、農報,又蒙南洋大臣撥洽巨款墊用,通中外樹藝,以開風氣。”[33]同日,“夜作付靜信三紙”。
十二月初二,“加付靜諭一紙”。
十二月初五,“接靜稟,從達衢信來。達事不能為。靜為汪頌閣薦甬館日本翻譯,月八元,又代默齋館,年末不歸。”在此之前,王國維曾至信許家惺,請其在《中外日報》的汪康年及汪詒年兄弟面前代為求館事:“《日報》譯西報之外,是否或需兼譯東報?如蒙見使,甘效駑駘。(日約可譯千余字,較作文頗不費心也。)明知選事而作古人所譏,唯宿蒙穰、頌二公厚愛,故敢以聞足下,祈為代達焉。”[34]可于此“靜稟”互參。同日另提及“靜稟言伊館有□具,嫌臼小,值二三十金。且有旱谷種,升二角五分,可宜上河。倘以后地加墻成,則試種,將拯上河民于垂斃之饑。”
十二月初七,“知四甥接達衢信,附靜函。”
十二月十一,“接靜稟,附達衢信,少詳。康梁欲赴英日,恐礙邦交。稱贊閏生[35]不已……靜明年又加學西文、算學,此余早計,伊不信也。迨今為之,似少晚矣。再明元旦恐有不可測之為,殊駭聽。穎州賊起,亦堪憂,計六七紙。”
十二月十六,“過松風,適閏生、達衢同座茶,乃與把晤抗談。伊在楚北,化學已將入門,思欲吾鄉作玻璃、煮鹽兩事,恐未必能行。勸靜不事西學,及學中律,恐所指意未必有確見,而其才或可用。”
十二月二十,“二更靜兒自滬歸,扣門到樓。乃知與鄭受祉偕,以水淺午后到硤,故抵岸夜深也。”
十二月廿一,“靜言速成得地于美界廿一幢起屋,為說于縣……午后閱靜攜回各書,拉雜閱之,身重甚苦……達衢來店,謂學堂事,約靜明日往。伊去探聽,余謂各董夢夢不求款之虛實,而沾沾先求章程見官,抑何無先幾。若款已準掇,即不以州主亦可辦。倘款語移動,即章程萬善,此公斷難擠出也。”
十二月廿二,“靜、健至玉女家。”
十二月廿三,“早,兩兒先出看迎春。”
十二月廿七,“合家圍聚,樽酒相對,雖不能得天倫樂趣,而得歡然度歲,今世之難得境地。”
十二月廿八,“靜往陳送安伯大殮,送禮三角。”當日,乃譽公至各處結賬,其中“致中藥(內靜約六元)付七元二角訖。”
年除夕,“二更后入松風與植卿、達衢、稼云語,靜亦在座。達述安伯病狀家境,幾不忍聽。因商訃式,余為指示,旋歸。”
如上,《王乃譽日記》記錄了大量王國維在海寧家中時之讀書、交游、行事等情狀,兼及治療腿病、衣食住行等家庭瑣事;王國維赴滬后,則頻繁記錄父子二人之書信往來,于信中商談家中景況、上海館事及政治時事;另外,也記錄了不少乃譽公與親友談論王國維的文字。其中猶可注意的是父子二人之間的書往來書信。王乃譽將這些書信按時間順序做了編號,日記中屢屢可見此類記錄:如“發三號靜信”“寄七號信”“作寄八號信寄靜”等;又如“接靜四號信”“接靜稟(十一號)”“接靜十一日發十二號信”等。戊戌年《日記》往札記到“十四號”(五月十九),來札記到“十六號”(五月初四);此外未加編號的往札有五通,來札有十通。考慮到正月廿四方出、歸家養病四個半月、臘月歸家等因素,光緒二十四年(1898)王國維在上海的時間僅七個月(本年有閏三月)左右。在此七個月時間內王乃譽致信王國維至少十九通,王國維來札至少二十六通,其書信往來頻繁可見一斑。遺憾的是,這些書信的具體內容絕大多數已經無從得見;幸運的是,王乃譽在日記中抄錄或撮述了部分書信內容。這些書信連同《日記》中其他關于王國維的記述,為解決王國維年譜寫作中早年行實資料缺乏問題,提供了珍貴的史料。從這些文字中,也可以看出王乃譽對兒輩的期許、關懷,也不乏擔憂、失望甚至苛責之情,凡此種種,對于我們觸摸歷史從而更近距離、更立體地感知王國維,從而促進王國維學術研究不無裨益。因此不憚瑣細,錄出以供學界參考。因筆者水平有限,《日記》手稿中尚有一時無法確定之字,暫用“□”代替,連同文中或有之誤釋,敬請方家指正。
注釋:
[1]《國學論叢》,1928年一卷三號。
[2]中國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3]齊魯書社,1991年版。
[4]《王國維哲學美學論文輯佚》,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5]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6]蘭臺出版社,2013年版。
[7]達衢,即王乃譽之婿陳汝聰(?—1928),字達衢,海寧十廟前陳壽鏡(字麗南)之子。參見王則明主編:《我們的祖根》(海寧安化坊王氏家史第一輯)2008年版,第38頁。日記中又稱“達”“達衢”。
[8]健,即王國華(1886-1979),字健安,王國維異母弟。
[9]子研,即葉子研,葉硯耕之子,王乃譽內弟,王國維舅父。
[10]稼云,即朱寶瑨(1854—1929),字稼云。浙江海寧長安人。清光緒壬寅科舉人。曾主持安瀾書院,歷任海寧州中學堂監督、海寧縣立商科職業學校校長、浙江咨議局議員、《海寧州志稿》總纂。(據李盛平《中國近現代人名大辭典》,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89年版,第135頁。)
[11]許默齋,即許家惺(1873-1925),浙江上虞人,曾任《時務報》書記,后由王國維接任。
[12]桂軒,即李桂軒,王乃譽表弟。
[13]玉兒,即王蘊玉(1871-1911),王國維姊。參見王則明主編:《我們的祖根》(海寧安化坊王氏家史第一輯)2008年版,第38頁。
[14]加興,即嘉興。
[15]歐公,即歐榘甲(1870-1911),字云高、云樵,廣東省歸善人,康有為學生。《日記》中又稱“歐君(樵)”“歐(主筆)”“歐云樵”。
[16]“粵浙恐成冰炭”,指《時務報》經理汪康年(浙江人)與主筆梁啟超(廣東人)之間的矛盾。
[17]陳壽師,即王國維的塾師陳壽田,浙江海寧人,曾于京師同文館從學于數學家李善蘭。《日記》中又稱“壽師”。
[18]諸律,即諸井六郎(1872-1940),日本埼玉縣本莊市人,日本外交官、鄉土史家。
[19]羅叔蘊,即羅振玉(1866-1940),祖籍浙江省上虞縣永豐。《日記》中又稱“羅叔翁”“蘊公”等。
[20]穰卿,即汪康年(1860-1911),字穰卿,浙江錢塘人。
[21]廖中丞,即廖壽豐(1836-1901),上海嘉定人,曾任浙江巡撫。
[22]吉卿,即陳守謙。
[23]萃順昌,即“萃順昌輪船局”,由嘉興硤石鎮商人創立于光緒十九年(1893),航路為“上海嘉興硤石間”,開船“期日”為“間日行”。(參考汪林茂主編《浙江辛亥革命史料集(第1卷)·20世紀初的浙江社會》,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頁。)
[24]英甫,即張英甫。
[25]綠成,即葉綠成,名宜春,號綠成,王國維母舅葉桐之子。
[26]汪仲谷,即汪詒年,字頌閣,浙江錢塘人,汪康年胞弟。《日記》中又稱“頌閣”。
[27]“正月十二”指正月館修十二元。
[28]桐母舅,即葉桐,王國維舅父。日記中亦稱“桐”“桐君”。
[29]此“小孩”,即王國維長女,光緒二十四年四月十一生,同年六月廿一殤。
[30]康幼博,即康廣仁(1867—1898),字廣仁,號幼博,廣東南海人,康有為弟,“戊戌六君子”之一。
[31]據《王乃譽日記》,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十五日乃譽公讀報知“欣叔已得署上海縣之位”(954);另光緒二十四年九月初三,乃譽公得知“欣叔初八接印”(964)。據吳健熙等編《上海通史·第15卷:附錄》(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08頁所載“上海知縣(縣尹)年表”,光緒二十四年上任之上海縣令為王豫熙,“字號”為“欣甫”,海鹽人,可知《王乃譽日記》中所提到的“欣叔”即王豫熙。據張瑞云編《補園舊事續編》(古吳軒出版社)第277、288頁,王豫熙(1845-1926),字建侯,號衍漁,另號欣甫,晚號夢骨。曾任贛榆、東臺、上元、蕭縣、江寧、六合、上海七縣知縣。雅擅昆曲。另據佛雛《王國維詩學研究》(北京大學1999年版)第371頁所載王家維家譜圖表,王乃譽本生父嗣旦之從兄弟中,有“豫春”“豫材”等,可知“王豫熙”亦此一輩中人。日記中亦稱“欣甫”。
[32]下片“死”“安”二字疑為衍文,故置于[]中。
[33]此處乃譽公所言事可與羅振玉年譜戊戌年事互參:“政變后,朝旨禁學會,封報館。農報未封(……)鄉人具牘呈江督劉忠誠(坤一),請將館移交農工商局,改由官辦。忠誠不可,令上海道撥款二千元維持。”(羅振玉:《永豐鄉人行年錄》,江蘇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18-19頁。)另“特旨”事可參劉坤一之奏疏:《農商報館會名不在禁例片》:“至于農學會、農學報、商學會、商學報實所以聯絡群情,考求物產,于農務商會不無裨益,似不在禁止之例。可否仰懇特旨,準其設報設會?或即由臣出示曉諭,以免農商有所疑畏。”(沈云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二十六輯《劉忠誠公(坤一)遺集》卷二十九,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4003頁。)
[34]房鑫亮編:《王國維書信日記》,浙江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19頁。按:編者將這封至許家惺之信系于年光緒二十四年九月九日(即公元一八九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誤。據《王乃譽日記》,光緒二十四年五月三十日,王國維因腿病自滬歸里(920頁);五個半月后即十月十六日,病愈后的王國維“打疊啟行赴申”。而王國維在信中提到“昨夜至《昌言報》館”及“弟在此間蒙蘊公款留”等語,可見此信為王國維在上海時所寫。而編者所系“九月初九”這一天,王國維正在海寧家中。據王乃譽十二月初五日記可知薦事已成,因此可推測此信的時間當為十月初九或十一月初九。另吳澤主編,劉寅生、袁英光編《王國維全集· 書信》(中華書局1984年版)亦將此信時間亦為1898年10月23日,誤。
[35]閏生,即陸宗輿(1876-1941),字閏生,浙江海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