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2020年第5期|曾攀:小說的律法與倫理
曾攀,1984年生,復旦大學中文系博士,蘇州大學文學院博士后,現為《南方文壇》編輯部主任。近年在《南方文壇》《文藝爭鳴》《現代中文學刊》《小說評論》《當代文壇》《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文藝報》《中國藝術報》等發表文章數十篇。文章多次被《人大復印資料》《社會科學文摘》等全文轉載。曾獲廣西文藝花山獎、廣西文藝評論年度獎、《廣西文學》年度評論獎等獎項。出版專著《跨文化視野下的晚清小說敘事——以上海及晚近中國現代性的展開為中心》、評論集《人間集——文學與歷史的生活世界》、人物傳記《面向世界的對話者——樂黛云傳》等,參與主編《廣西多民族文學經典(1958—2018)》《百年廣西多民族文學大系(1919—2019)》等叢書。
一
新的時代精神狀況,必然帶來新的歷史語法,而新的生存秩序與生活訴求如何得以確立,并在適切的表述中形成自身的形式話語,意味著個體的精神延伸在一個律法愈發完善的歷史時段中,如何得以探詢新的落腳點,并于焉形成新的倫理支撐,這是時至新世紀第二個十年的今日,當代中國小說不得不面臨的問題。進一步說,隨著社會政治的逐步深化與生活實際趨向精細,更需輔以法律的規訓與懲罰,這也是后革命的當代需要追及的問題??梢哉f,法制化的當代中國開始不斷涌現新的文化規制與生活法則,在這種時代境況下,小說文本內外的律法與倫理發生了深刻的勾連與糾葛。
自新時期尤其是到了21世紀前后,中國對一系列法律法規進行修訂、頒布和執行,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通過并于次年施行,2018年進一步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1995年通過,于2012年修正,原195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條例》廢止;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發布且于2013年實施;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此外,《反貪污賄賂法》《個人收入申報法》等也不斷頒布,不僅如此,各級反貪污賄賂機構、紀律監察委員會等也逐步設立并發揮了廣泛的社會效用??梢哉f,無論是從社會結構、體制機制,還是在社會常識、時代觀念方面,都形成了新的規訓機制,并且影響現實的行為規范、文化旨歸、生活習慣等。反映在小說中,則不僅涌現了新的公檢法題材,官場小說、反貪小說、刑偵小說等類型文學層出不窮;而且在傳統的純文學敘事中,同樣融入了新的價值判斷、生活倫理、精神傾向,在人物的主體性與主題的傾向性方面,都呈現出新的樣態。
不得不說,在當代中國,小說在情、理、法等方面展開的多重探索,使其在文本中不斷發生搖擺摩擦,并由是展開新的價值倫理困境。也就是說,小說越來越多地涉及關乎情與理、情與法的交匯,多重向度的價值取向,熔鑄了小說情節結構的環環交互,其中不僅增強的是戲劇性的推演,而且也內在于敘事本身的推動力,形成文本新的當代性;另一方面,小說的律法與倫理之間的復雜互動,不只是出于區隔簡單的善惡好壞,而更注重當代人及人性發抒中的罪與罰,以構成小說內部豐富復雜的層次。
當然在這里并無意于移置現行的法律條例,也不局限于二元論視閾中的善惡區分和道德判斷。在小說的敘事空間之中,生存境況與生活意志、精神法則與觀念結構、社會常識與情感倫理等諸種維度,不斷充實新時期尤其是新世紀以來的敘事映像,并且在這個過程中凸顯小說更深層次的敘事倫理。因而,在現實的律法規約與小說的精神倫理之間,實際上喻示的是愛與恨、情感與理智、罪惡與寬恕等不同面向之間的現實協商。
周梅森的長篇小說《絕對權力》《國家公訴》,直至后來因改編為電視劇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的《人民的名義》等,以及王躍文的長篇小說《國畫》,常書欣的《余罪:我的刑偵筆記》等,在善惡分疏明晰的當代官場小說、反腐小說、刑偵小說等類型中,相對二元分立的正義、善良、光明得以聲張的同時,也時常透露出對情感和倫理的同情深化。而更值得關注的,是世俗化的小說敘事在設立基本的政治法律和規約常識的同時,始終高懸的是情感的判斷和人性的尺度,在法與理中不至于損傷人性的質地與生活的原味。然而曲折之處在于,規則與法律及其實施的過程,也是警察、法官、紀檢人員等執法形象作為小說文本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敘事形象產生并發揮效用的過程,這些人物形象及其背后所攜帶出來的特定法則,與小說所內爍的人性與情感,往往存在著齟齬甚或是沖突,也就是說,內在于小說深層的人的罪惡、欲望,人性的游移和兩難,倫理層面的錯位等,勢必難以調和。這樣的境況一方面反應在情節結構與敘事進程中,事件/案件真相的一再延宕,甚至敘事者根本無意于懲惡揚善的價值探尋,而更多地挖掘人/事之中不為人知的隱秘角落;另一方面,在人物形象上,警察、法官等執法者的出現,同樣需要建構自身的人性層次,破除對人物直接生硬的單一性理解。
因而,當代中國小說不斷涌現的律法與倫理的周旋中,新的人物形象及其背后的時代語法,編入了事件與結構的講述序列,同時納入生活的認知和情感的認同,不僅構成個體日常的底線與常識,而且糅雜了豐厚的美學格調與人性色彩。兩者一般而言是彼此呼應的,但在純文學意義上的小說敘事中,國家與社會之法,往往讓位于生活之法、人心之法。宕開一處說,在文學的界域中,與其說這是一種法的迷失,不如將之視為內蘊于形象表達的精神之法、靈性之法與存在之法,這個法并不是虛無縹緲的存在,而是基于/超乎現代律法之上的,個體與群體共同分享的生存/生活意志,現實之法根植于精神內在之法,前者不斷規范制約后者的存在,而后者則可以拓寬前者的概念與范疇,也就是說,小說的律法與倫理之間的彼此融合沖擊,往往能夠促成新的精神法則。
田耳的《一個人張燈結彩》《天體懸浮》等小說,從講故事的角度而言,作者不在乎營構波瀾起伏的情節,但卻在意豐富復雜的人性世界,寫出人心的回環轉換,更呈示他們的靈魂堅守;然而,田耳小說往往能夠通過耐心的鋪墊深層次的精神倫理,并于小說將近終局之際,不經意地點綴幾筆,將人物在世俗生活中的態度,以及寄寓其間的精神與靈魂之高下,揭示殆盡。如是這般表面上仿佛無所作為的敘事手法,實則有其欲有所為的深層意圖。在《一個人的張燈結彩》中,啞巴小于傾心罪犯鋼渣,然而最后鋼渣被捕,而小于依舊保持初心,“一個人張燈結彩”,守候戀人。田耳敘事不攜帶價值立場,即便面對為非作歹的罪犯,但敘事卻不入道德評斷,從而建構出驚心動魄的情感世界。
不僅如此,小說的偶發性的倫理旨向在普遍性與強制性的規約面前,除了遵從基本的常識原理,其更關注的是被遮蔽的邊緣和失語的存在,當代小說在內在倫理總是傾向于處于弱勢地位的個體與群體,讓他們不被湮沒,不被壓制,使他們的聲音得以記錄和發抒,盡管他們的聲音扭曲甚至不無罪與錯,甚至充滿著生命的黑暗與卑微,但這個過程卻因人性的復雜、情感的豐厚、欲念的聲張等非理性的訴求,反證了小說存續的價值和意義。徐則臣的《北京西郊故事集》,敘述了京漂一族的生活史與精神史。小說集最后一篇《兄弟》,其中小人物戴山川舍生忘死的“壯舉”,讓他真正找到了“另一個自己”,那個得以彌補他童年創傷的更為完滿的飽滿的自我,因為這樣有情有義的倫理表達,代表著小說內在的新的精神法則,在敘事中被有意強化,從而得以在小說中不斷掘進人物深層的內心世界。
二
現代以來的中國小說,警察的形象幾乎是隱匿的…… 可以說,在20世紀以來中國革命與啟蒙起伏的歷史中,執法者以及法律規則的形象往往難以彰示。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一段時間以來,律法與執行者形象則往往走向另一個極端,那便是以無關緊要的寡淡無聊的形象,大多數的情況下僅僅作為背景與烘托而存在。總而言之,中國現當代小說的律法與執法,都不作為文本敘述的中心與重心,文學敘事不考慮他們自身所承擔的功能,也沒有展現其中不同層次的主體性層面。
然而隨著中國法制化的推進,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當代中國政治經濟的高速發展,在警察等相關執法者形象及其主導的案件和事件背后,同樣隱現出了文學的現代性和人性的當代意義。尤其在違法與執法案件中,社會環境的更新及其所承載的復雜的人性表象,透露出越來越多的現代性經驗,其中深切之處,往往層層剝開當代世界真實的倫理道德的內在肌理,不斷映射人性的欲望、罪惡,并為其中的情感結構所包裹。在這樣的情況下,現代的法律規則等開始不斷進入小說的視野,但需要指出的是,對于好的小說而言,這個過程并不是簡單粗暴的干涉,也不是直截了當的植入,而是在迂回曲折的敘事結構中,與現代性的經驗交互,彼此映襯和參照,互為解答與可能。
此外,法律與規約與后現代敘事倫理之間,往往還呈現出更為隱晦復雜的精神面向。格非的《傻瓜的詩篇》中,莉莉在父親去世之后,陷入深刻的自我譴責,隨后去派出所自首。遇到了一個中年警察,警察的行為與身份的落差,成為小說人性和欲望對抗的重要關節,格非對人物幽暗心理的把握非常精準,不僅將倫理的困境推向深處,而且由此審視律法的存在及其權力的施行。
弋舟的短篇小說《出警》將筆墨沉入當代民警的日常世界與內心世界,在城市中,在生活的深處,作為“人”的執法者與作為“人性”的幽暗寂寥,一一涌現。“小呂出門時替我關了燈。外面旋轉著的警燈把斑斕的光投射在天花板上。我舉起手,光著的胳膊被照進的彩光裹纏,紅紅綠綠,像是文了身。這一刻,我又想到了我們農大‘解民生之多艱’的校訓。隨后,我也感到了那大水一般漫卷著的孤單?!毙≌f在意的是警察內在的心理狀態和精神倫理,并且在極為日?,嵥榈纳畋磉_中展現警察的困惑與遲疑、堅忍與韌勁。相較而言,周凌云的《所長小超》則直擊派出所的工作日常,凸顯普通民警的英勇機智和果斷擔當,小說通俗自然,警察作為職業身份,更作為人的主體形象得以展現。
黃詠梅的小說《父親的后視鏡》寫父親的尋常而不普通的生活遭際,寫到后來,父親被趙女士誆騙,“她還把父親衣柜里那些值錢的東西都變走了,包括:兩只夏家祖宗傳下來的金元寶、一對母親的玉手鐲、一只瑞士老手表以及那架還裝著風景的萊卡照相機。父親找遍了衣櫥、壁柜、床底,甚至每一只抽屜,趙女士都不在里邊。父親堅決不承認趙女士是個女騙子,他為她做過許多設想,他想得最篤定的就是——趙女士被老胡抓走了,沒收了手機,軟禁起來了。那么,老胡在哪呢?這個一度被父親當成鄰居卻從沒出現過的人,隨著趙女士的消失,遙遠得成了一個沒有形狀的黑點,甚至,一個點都不是,是一團白色的浮沫,逐漸消散。我們勸父親報警,父親死活不同意。他說,這絕對不是入室搶劫,哪里會有這么一個賊,先幫主人打掃衛生,然后再拿東西的?趙女士不是賊?!敝档米⒁獾氖?,顯而易見的騙局面前,父親仍然不忍心報警,因為如果出動了執法者,那么趙女士所作所為的性質就大不一樣了,父親顯然壓抑了自己的理性而更傾向于相信自己的情感??梢哉f,當代小說在處理正義與罪惡的過程中,已不再僅僅是板起臉來露出公正無私的姿態,其中固然也守護著秩序、正義、公平,但人性的與情感的判斷,不斷延宕甚或修正既定的審判。
凡一平的長篇小說《上嶺村的謀殺》中,圍繞著鄉土世界上嶺村的刑事案件,凸現了兩套價值系統的沖突,也即傳統鄉土的道德倫理與現代的法制觀念之間,存在著的巨大的難以逾越的鴻溝,其中代表了前現代與現代的生存意識與是非觀念,更由是造成了人物的偏離、悲劇與苦難。小說在上嶺村的人際場域中上演了一出合謀與獻祭的好戲,設計殺死韋三得的黃康賢,由韋波頂罪得以脫身……小說的前兩部分可以說是鄉土版的東方快車謀殺案,村民合謀除惡,倫理模糊了法律,仇恨超越了規則。小說中有一段,專門提及作為執法者的刑警周龍拿筷子敲著桌面,像打快板一樣說道:“刑警是最沒有生活規律的人。刑警是用沒日沒夜的工作染白了自己滿頭黑發的人。刑警是用自己的胸膛擋住罪犯槍彈和尖刀的人。刑警是懂得沒有自己社會就會亂套的人。刑警是在臥底時最像罪犯的人。刑警是知道自己出發并不一定能回來的人。刑警是在電視上出現時用‘馬賽克’處理過臉面的人。刑警是和女友戀愛時經常遲到和爽約的人。刑警是和朋友聚會時經常中途退場或者‘掛空檔’的人。刑警是妻子數落時用最短的時間做出最多家務勞動的人。刑警是自認為有愧于家人又不改正的人。刑警是最容易產生家庭感情危機的人。刑警是公安機關平均年齡最短的人。刑警是整個社會最不了解的人。刑警是人們認為警界最壞的人……”顯在的執法者刑警的形象不斷得以鋪設并走向自身的復雜,值得注意的是,周龍等刑警形象不僅作為案件的現實邏輯推斷,而且背后同樣隱現著一種傳統鄉土的敘事倫理,他們不得不受到宗族的、情感的、關系的人物間性的制約,后者不斷干擾甚至左右律法的判斷實施,而作為執法者,在諸種擠壓與抗斗中,艱難地推動著整個鄉土世界走出幽暗的隧道。
三
如前所述,盡管文學倫理可以自有一套系統,自成一重規則,但需要指出的是,其與社會常識并不是完全相悖的,而且一定程度而言,小說在虛構的狀態中,更需要尋求現實支點,這不僅是小說得以成立的事實性來源,而且也是情節推進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邏輯性存在;更重要的,小說無論在階層、人群、性別等層面輸出再多的文化話語,也需要回到常態、常識與常理,也即,再虛擬的想象世界,也不得不回到善惡美丑的時代性判斷,并且尊重外在的人、人文、人性。石一楓的《世間已無陳金芳》,通過陳金芳的人生沉浮,重新開啟了對于階層性征與人性弱點的考察,在小說中,陳金芳也許作為底層出身能夠得到不同程度的同情與理解,但是到了收尾時,陳金芳被捕,而她加害于鄉親而造成的惡端也被揭露出來,故而這個在當代中國具有代表性的豐富復雜的人物身上,寄寓了更為復雜的命題,那就是小說固然可以創造新的經驗世界,但不代表能夠模糊和篡改起碼的人文判斷,最基本的尤需引入基本善惡倫常的維度,對于如陳金芳般為非作歹、草菅人命的部分,同樣需要施以必要的價值判斷,也即在道德決斷與律法判定之間,維持理性的平衡與判別,否則小說的敘事將墜入迷霧而不自知。
具體說來,小說所結構的虛擬世界與律法所施行的現實世界必定有所區別,小說也可以一定程度地含納“惡”的存在,尤其是人性之惡與內在的暗,但這個過程需要有所區分,如《世間已無陳金芳》,敘事的倫理固然可以傾向于對作為底層女性出身的陳金芳本人的同情與悲憫,但需要指出的是,其中也必然需要顧及基本的社會常識,尤其是對于人物主體施以他者的良善或罪惡,需要重新厘定和審視,也就是說,再值得理解的人性和個體,其身上的“暗”與“惡”如若致害于人,則會演變為另一個層面的法律與規則統攝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小說的律法與倫理是彼此糾葛的。也就是說,對于小說而言,無論階層與性別、人性與欲望如何彰顯,文學的內在倫理需要一桿秤,盡管這桿秤不需要做出如法律判決般的斷定,也未必如武俠精神般懲惡揚善,但是其中的價值疏理和善惡知覺是應當分辨的,否則,當一個立體的豐富的復雜的人樹立起來時,基本的常識與是非卻倒了下去,那未免得不償失。
王昕朋的中短篇小說《金融街郊路》《第十九層》《北京上午九點鐘》等,包括長篇小說《漂二代》,敘述的是京漂一族的生活鏡像和情感迂回……在中篇小說《金融街郊路》中,大桂和小桂是同父異母的姐妹,她們出身寒門,從鄉下進城,在大都市摸爬滾打,初步形成了自己的“格局”——事實上也只是尋得一處謀生之所,在停車場當收費員?!督鹑诮纸悸贰匪茉炝恕坝形幕⒂蓄^腦”的小桂,她來自鄉土底層,在貧乏無奇的停車場歲月中,開始變得不安分起來,與同在金融街郊路看車的老伍合謀,最終擠走了對其有恩并一直照顧她的大桂,成全了自己。人固然要回到世俗,這里談及的世俗,并不帶感情色彩,沒有什么先在的褒貶之辨,甚至說世俗到骨子,亦不指向偏頗和極端,因為世俗更多的,是涵納著個體內在的理念、態度和價值。小說最后,“小桂在孩子滿百天后就回到了北京。她不是在停車場看車收費,而是在大桂曾看見她和老伍吃飯的羊雜湯館當了店面經理。一個月后,小桂開上了一輛價值七、八萬的小轎車。每天把車停在老伍那邊。老伍每天都給她留著位子,對別的司機說,這位子是人家包年的。”而姊妹大桂卻出乎意料地被老板辭掉了,所幸得胖姐幫助,在大樓的十九層做保潔工作?!按蠊痖_始想得頭都疼了,怎么也想不明白。后來,她就索性不想了。”百思不得其解的大桂,看到自己原來的職位被老伍擠占,而小桂則一躍成為餐館經理,并且過上了比以前豐裕富足的生活,大桂似乎意識到了什么,但欲言又止,有苦難訴。小說到了最后峰回路轉,讓人心里突然咯噔一下,體驗到世俗的冷酷。魯迅說:“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毙」饘Υ蠊鸬臍埲膛c冷酷,由于大桂的懵懂、純粹以及終不得已的釋然,反而更為放大。魯迅所訴及的最壞的惡意,顯然是將人心之惡指向無窮的限度;而之所以會至于如此糟糕的境地,便也是源于世俗倫理的無所限定。不消說,利益至上的世俗姿態,儼然已經成為資本與欲望世界驅之不盡的鬼魅。在王昕朋的小說波瀾不驚的敘事中,透露出來的,是無處不在卻又隱而不彰的人性的險惡和卑微。
周瑄璞的長篇小說《日近長安遠》,講述了中國傳統鄉土世界中的兩個女孩的起伏升沉,兩人高考失敗之后,從鄉土來到城市謀求生存,然而,甄寶珠經過短暫的停留后回到鄉村,過上了普通的日子,也經受著生活的磨難,可以說在她身上代表著傳統的鄉土倫理的延續;而羅錦衣則被物欲與情欲所驅使,未達目的不擇手段,以身體為籌碼,無所不用其極地換取物質與地位。甄寶珠的尋常甚至平庸,與羅錦衣形成了鮮明的對照,然而備受生活挫折和法律制裁的羅錦衣,在小說最后回到了生之養之的村落北舞渡,與甄寶珠再度相認相處,“黃昏前的最后一縷天光和北舞渡的燈光交融,老婦皺紋堆積的臉,蒼涼而慈悲。錦衣和寶珠轉頭對視,心里一驚?!本C觀甄寶珠和羅錦衣兩人的生命軌跡,可以見出小說內在的倫理在羅錦衣身敗名裂只身返鄉之際,便以顯露殆盡;而另一頭,一世樸素淡薄的甄寶珠,與遍體鱗傷的羅錦衣最后并立而行,走在她們兒時曾經游戲的田埂鄉間,精神的坦蕩與凄惶同樣分而并立,致使兩人靈魂的阻隔已至千山萬水,由是而觀,小說的敘事倫理甚至價值評判的傾向昭然若揭。
因此,“世俗”的與人性的小說倫理作為一種生活現象和現實存在,詮釋的是千重人生,也構筑了萬般活法,其中固然無所謂規定性的限度。然而,“世俗”倫理卻又必須牽連人世的精神和價值,這個層面也理應成為世俗人生始終堅守之所在,否則,如若任其隨處漫漶,最終將失落道德禮義,也將失卻世道人心,從這個層面而言,小說的倫理在現實的法則面前,萬不可失卻其中必要的精神與文化限度,換句話說,小說的倫理勢必需要內外律法的某種適恰規限,如是才不至于令敘事顯得凌空蹈虛并滑向虛空邪祟。
更值得深思的是,當文本面對卑下甚至低俗的人物情態時,所采取的不置可否的甚至是無可奈何的敘事態度,一旦逾離虛構的世界,進入實在的世俗世界時,如小桂和老伍這樣平靜而不動聲色的詭黠詐偽,冷漠卻理所當然的損人利己,在世俗的滾滾洪流中,往往顯得那么的司空見慣,在予取予奪中,貪婪、險惡、自私,仿佛信手拈來,毫無沉重之感與歉疚之態。如此聯想,不免令人多少悲從中來。在這樣的境況下,便需要小說倫理在內在的發抒中引入法律和規則的視角,通過語言、結構、修辭等層面,建構內部的倫理與法則的多重判斷形態。當然這個過程并不意味著小說出場評斷,而是在文本收束之后,仍然滲透出未為或已的倫理剩余物。
總而言之,小說敘事可以不作出顯性的價值判斷,但是內在的倫理傾向卻應當樹立并有所透露,否則,敘事的倫理在做出或隱或顯表達的同時,卻顛倒了是非黑白,倘若如此,小說敘事內部的光澤難免被藏污納垢的外在表象所掩蓋,更遑論文學的批判意識在面對善惡時理應持有的立場與倫理。文學的倫理是一種虛設與想象的建構,同時也存在著甚或說肩負著更為合理的判定功能以及價值引導,這是作為精神與靈魂意義的小說存在的真正價值。(全文個別處有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