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立法規范圖書零售價格競爭的提案
編者按 近十年來,圖書零售價格亂象一直是書業的“痛”。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出版業上下游再次發問“新書打折”帶來的市場失序、生態失衡,不得不重省市場秩序治理之道。針對這些問題,中國出版傳媒商報曾策劃過兩次專題報道——2010年1月22日《八五折十六問》專題,2020年3月6日《重省新書打折與市場秩序治理之道》專題,引發業界關注與熱議。2020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譚躍、潘凱雄、于殿利聯合提出《關于立法規范圖書零售價格競爭的提案》,全國人大代表別必亮提出“低折扣如竭澤而漁 社店電共存共生”的呼吁。本報特集中編發,共同關切這一攸關行業長期發展的熱點話題。
早在2010年,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業協會和中國新華書店協會聯合發布了國內圖書出版業行業規范《圖書公平交易規則》,以期對圖書零售中的折扣亂象進行必要規范,其中明確規定“新書進入零售市場一年內不得低于8.5折銷售”。然而這部被稱為“圖書禁折令”的“規則”推出不久,即因“三家發布單位不具備有關資質”“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理由而夭折。
十年過去了,國內圖書零售市場價格之爭更趨激烈,亂象不絕。僅就新書而言,實體書店因種種客觀條件所限一般是按定價銷售,在特定的某個促銷時段才可能按8.5~9.0折的優惠價促銷。而日益龐大起來的電商特別是民營電商,新書銷售的起步價大多就是7.5~8.0折, 5.0折腰斬乃至更低折扣也并非個案。
如此競爭,必然指向三種結果:一是一些實體書店不堪重負或倒閉或轉業;二是出版方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提高圖書定價,將負擔轉嫁給消費者;三是間接導致圖書品種總數的“野蠻生長”而單品種銷量的日趨下降,出版業高質量發展進展緩慢。前兩種情況在今年疫情嚴重時表現尤為明顯。
書業零售中的這種折扣不平衡現象,因實體書店與電商各自的特性與訴求不盡相同,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完全不可能通過有序競爭而形成新的平衡。倘長此以往任其發展,受損的只能是國家安全和文化形象,是出版業自身包括創新性等在內的健康發展和眾多閱讀愛好者的基本權益。
為此,我們鄭重提議:國家相關部門在廣泛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盡快以立法方式制定圖書交易規則:一要明確規定新書出版一年內不得以低于其定價的8.5折銷售,有效解決線上線下折扣不一、惡性競爭的問題;二要強化執法檢查,對違法者嚴厲制裁,以維護圖書市場的正常秩序及書業的可持續發展。
以上提議基于如下的思考——
圖書是商品,但更是一種戰略性商品(國際出版商聯盟定義),理應受到特殊的法律保護,而不應像普通商品一樣簡單地沿用所謂反壟斷條款。
這樣的立法既是對實體書店的一種有效保護,因為它是一座城市文化標識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對廣大讀書愛好者合法權益的尊重,因為這是一個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的希望。
據調研,世界上諸如法國、德國、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諸多出版業較為發達的國家均有這樣的立法及條款——規定的“限折”時間大都在半年到2年之間,而折扣率區間大都在8.0~9.5折之間。這樣的條款有效地保護了這些國家出版業的良性發展,更利于出版社發現新人,中小書店健康生長,滿足廣大讀者的閱讀需求。相反,沒有實施或廢除了這種立法的美國和英國,表面上看似讓利于民,但出版社和書店在價格戰中越陷越深,書店數量銳減,大型連鎖書店相繼倒閉或經營虧損,線上亞馬遜一家獨大,反過來綁架出版社一味追逐暢銷書。
低折扣如竭澤而漁 “社店電”共存共生
別必亮(全國人大代表、民進重慶市委會副主委、重慶出版集團副總編輯)
疫情中,“新書打折”低價銷售問題對實體書店以及上游出版商都造成嚴重的沖擊。2020年伊始,電商就以5折賣書,并通過向上游出版社擠壓利潤來保證獲利,給出版社結算折扣低至4折。給消費者讓利,激發消費熱情,這種營銷行為本很正常,但當電商超低折扣趨于日常化,出版社喘不過氣來,無異于殺雞取卵、竭澤而漁。出版社、實體書店和電商是互為依存的有機整體,加強合作、公平競爭才是長遠發展之道。
產業互聯網高速發展對傳統出版業而言既是“危”,又是“機”。建立在低維的出版生態之上的運營能力,對更高維的互聯網業態而言基本處于邊緣化的狀態。出版業與互聯網的融合還有廣闊空間,這也正是出版業轉型升級的機遇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