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學的成長需要呵護
近年來,中國網絡文學(下稱網文)蓬勃發展,早已被網民稱為國際上三大強力文化輸出方式之一(美國電影、日本動漫、中國網文)。中國網文由于脫離了傳統展示媒介的約束,內容天馬行空,創作流派眾多,寫作手法也不盡相同,既有文言文的“古言”類型,也有白話文的“無線”短句類型,更有外來的“輕小說”動漫類型,一時之間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中國網文“散養”式的爆炸發展帶來了很多亂象和問題的出現,業已嚴重阻礙了網文的蓬勃發展,導致優秀的作品越來越少。當下,優秀的網文被改編成動漫、電視劇、電影的比比皆是,但無一例外每個爆款作品都會和授權公司走上法庭鬧的不可開交,究其原因就在于“全版權和作者版權授權死后50年期限”等“霸王合同”條款將作者的版權徹底剝奪,損害了作者的正當利益。
這在業界引發巨大的爭議和網文作者的強烈反彈引起了我們的反思,在促進網文行業健康發展中,版權如何被看待就成了一道繞不過的門檻。究竟應該更傾向于企業還是個人,網上眾說紛紜,意見繁雜,但追根究底,解決矛盾的根源在于處理好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是版權的保護與發展。隨著我國經濟政治的地位不斷上升,文化地位開始突破地平線,呈加速上升趨勢。在這條新的“賽道”中,不僅國外作品“進關”,我們的作品也要“出海”,與國外的版權保護理念交流和對接成為關鍵的一步。通過對比其他發達國家文化發展歷程,我們發現對版權的重視程度越深,保護越得當,文化的發展就越繁榮,展示和挖掘的“民俗”就越具有多面性,就能越吸引世界各界人民。在發達國家中,版權等知識產權被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剝奪和侵犯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將受到嚴厲懲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也將是我國正在面臨并要著力解決的重要問題。
當前,我國網文的傳播介質已經從網上到了網下,涉及到了更多的行業,我們在版權的保護方面也須步調一致。一是要適應新時代潮流,在5G時代的全面爆發初期,重視文化作品的版權,通過《人大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來提交建議完善著作權法,讓版權有法可依;二是廣泛宣傳動員,讓版權意識深入人心,強化版權理念,形成社會共識,打造風清氣正的版權生態環境;三是加強行業監管,嚴打盜版、黃賭毒等不良內容,對違法者大力懲戒,保護弱勢群體不受欺凌。
其次,是利益環節的動態平衡。個人與企業、作家與平臺的利益不僅不是對立的,在經濟中反而是互相融合、互相促進的關系。一本暢銷小說不僅可以讓作者聲名赫赫,更可以讓企業賺的盆滿缽滿,甚至可以帶動文化上中下游產業鏈雨露均沾。當前世界上文化較發達的國家諸如美國、日本、韓國,甚至在印度,都形成了一條非常完善的文化產業鏈體系,從上游的文字、繪畫作品一直延伸到下游的出版、玩具、游戲、電影作品,都有相對健全的體制機制或者行業規則。因為要保證這么一條產業鏈從上到下發展壯大,平衡鏈條上的各方利益是重中之重,倘若做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短視行為,必然損害的是整個產業鏈條的長期利益,破壞了產業當下乃至未來的正常運行秩序。
網文作為一種新興的文化產品,在近年來展現出了龐大的“生命力”,不斷改編為動漫、電視劇、電影、游戲等文化產品,圍繞網文構建“IP”(知識產權)生態已成為產業界共識。但若一方過于強勢,導致整個環節利益失去動態平衡,會讓IP生態難以為繼。在具有生命力的文化產品中,創造一個寬松的創作氛圍,使“源頭活水”不斷流,才能讓整個行業走得更穩,走的更遠,最終形成浩瀚無邊的“文化深海”。
最后,是網文道路是否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網文發展過程中,外來的詞匯、理念和文化滲透進來很多,有的對中國網文的發展起到了正面積極的意義,但也有不少黃賭毒和暴力侵蝕著我國傳統的倫理道德,在某種極端情況下,甚至誤導了未成年人,讓他們成為國外反華勢力的“傳播體”“發聲器”。
中華文明源遠流長,文化根基厚、土壤深,中華民族在歷史上每個朝代都有獨特的文化作品,充分反應了每個歷史階段的文化特色,5000年來的文化特色串聯起來形成了我們中華民族獨特的文化氣質。唐詩宋詞元曲已成為過去,未來引領中國文化發展方向的作品類型只會產生于當下,什么樣的文化作品類型能在新“賽道”中脫穎而出無人得知,但終歸要走出適合自身情況的發展道路。
打造文化軟實力,還是需要從我們文化“母體”去汲取營養。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提出樹立中國的文化自信,強調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展。從現實來看,在國外最受歡迎的恰恰都是來源于傳統文化的“仙俠”“玄幻”類別的網絡小說,可見“傳統的就是世界的”,對于“外國人”來說,“神秘的東方大國蘊含著無窮的神秘力量”恰是吸引他們學習中國文化的根本動力。在個別自媒體的采訪中,來中國的留學生有的正是因為看了翻譯過去的網文后才產生了來華留學的興趣,這也正是傳統文化的魅力所在。
中國網絡發展速度很快,又領先于世界率先進入“5G舞臺”,網絡正在以常人難以想象的速度顛覆著舊有認知。未來,不光傳播文化的媒介會發生非常深刻的變化,網絡文學的概念也將逐漸模糊。“五四”運動后發展起來的新文學,在經歷了幾十年后變成了“傳統文學”,現在興起的網絡文學也將在未來變成“傳統文學”,網絡文學可以“下網”,傳統文學也可以“上網”,將“網絡”和“傳統”強行劃分開來并不符合事物的發展規律,也客觀造成了無意義的矛盾和對立。用歷史的角度、發展的眼光來看待這個問題,又哪里有矛盾和對立呢?
我國的物質生產正在緊跟5G速度,精神生產也應該跟上5G速度。
目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近幾十年來,我國生產力的大幅提高使得物質生產從過去的“普遍短缺”進入到現在的“存量過剩”時代,與此不相匹配的是精神生產遠遠落后于時代需求,加劇了人民對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矛盾,出現了物質和精神上的結構性失衡。
我國經濟新常態中出現的生產力增長疲態的現象,正好處于我國人均GDP邁向1W美元大關的關口之際。在此期間,我們如果以“新基建”為抓手,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緊緊牽住文化產業中的“牛鼻子”——網絡文學,將文化流量全面導入經濟中,或許可以給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助推經濟換擋升級,跨越“中等收入國家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