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寫作的跨文體探索
◎最好的散文,就是要捕捉到人的心靈與情感的瞬間的細微變化,越細膩越好,越細膩越接近真實。
◎文體有界限,但應該提倡文體的探索。只有在文體上具有卓越的探索性與開創性的作家,才能在文學史上具有永恒的價值。
近年來,有關散文跨文體寫作的討論越來越多,尤其是關于散文是否可以虛構的討論不絕于耳,而散文界進行的跨文體探索寫作也卓有成效。但即便如此,也仍然存在一個散文跨文體寫作的合法性問題。
散文、小說、隨筆、雜文、散文詩、詩歌等均各有其嚴格的文體界限,但不等于不可以相互借鑒。散文的文體,完全可以向小說文體和詩歌文體借鑒,當然這不等于就可以將散文寫成小說或詩歌,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歷史上很多杰出的名篇,其文體都是模糊的,把它歸為哪一類文體似乎都可以。比如西漢賈誼的《過秦論》,可以說是政論文,也可以說是散文。屈原的《離騷》,是駢文與散文的結合,可以說它是詩歌,也可以說是辭賦,也可以說是散文。實際上它更多是散文文體,但在局部的形式上,又摻雜了諸多詩歌的文體。不論進行怎樣的劃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即《離騷》所寫的花鳥草蟲等動植物及各類神仙,幾乎都是虛構。當然,我們也可以理解成是散文的想象,但這實質上就是屬于虛構。
虛構的含義可以是很寬泛的,可以是廣義的,也可以是狹義的。狹義的虛構,只屬于小說、戲劇之類文體,雖然可以有原型,但不是寫的真人真事。廣義的虛構,可以理解為一部分不是真人真事,但也有一部分是真人真事。不論如何界定,我認為都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文學的各種文體中,一般而言,小說、戲劇是需要虛構的,詩歌屬于情感表達,也離不開虛構,報告文學和散文都要求寫真人真事。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共識,本身不需要討論。但這只是一般而言,實際又不盡如此。事實上,古往今來的很多散文杰作,都不完全是寫真人真事,而有大量虛構的成分。如漢代文學家司馬相如的《上林賦》 《長門賦》 《美人賦》等,都是杰出的名篇,若以文體而論,則介于散文與駢文之間,謂其為散文未嘗不可。但不論歸為哪一種文體,其所描寫的人、事、物,大多屬向壁虛構。歐陽修作主考官時,蘇軾有一篇政論散文叫《刑賞忠厚之至論》,這篇文章中,蘇軾虛構了一個上古的歷史人物,竟然瞞過了歐陽修。蘇軾在文章中虛構歷史事實,按理說是要打板子的,但歐陽修卻對這樣的文章賞識之極,足證歐陽修是懂文章的文章大家。
那么對于小說而言,又一定全是虛構嗎?或者說,只有全是虛構的才叫小說嗎?恐怕未必。比如自傳體小說和歷史小說,就半是事實半是虛構。歷史小說,前提是歷史,既然是歷史,就必然要追求歷史的真實。而既然是小說,就不必一定要真實,但既然是歷史的小說,也就必然一部分是真實。所以,我以為,歷史小說,本身就是介于真實與非真實之間。但這里所說的真實,其實也要嚴格界定。我這里所說的真實,嚴格來說,應該理解為事實,而不是真實。歷史,追求的是史實,也即歷史上的真實。事實,只是真實的一部分。真實,包含事實,也可以不包含事實。事實,更側重于一個事件的具體細節。真實,更側重于宏觀的事件。比如諸葛亮六出祁山,這個歷史事件是真實的,但具體的細節,恐怕只有當事人才知道,這樣就只能憑小說家的虛構與想像了。歷史小說家只能做到大事件的真實,不可能做到細節的全部事實的還原,即使是任何一個有智慧的親歷者,也無法全部還原歷史真相。
這實際涉及到一個重大的文藝理論命題,也即藝術的真實。這是個老話題,但是有新意義。藝術的真實問題,實際上是一個美學問題。真、善、美是藝術美學三原則,這三原則中,真處于第一位。雖然這三原則各自獨立,各自皆有一套完整的美學體系,但總的來說,真決定了善,善決定了美。這是一個大前提。但是,這里所說的真實,是藝術的真實,而非事實的真實。比如我們在文章中贊揚共產黨人的艱苦奮斗精神時,往往會用“愚公移山”精神作比,這體現了一種美學價值,但是“愚公移山”并不是事實,它只不過是個傳說而已。如果按照我們一般的分析,它就是不真實的,不是歷史事實。但是,它又符合藝術的真實,所以完全可用。再比如一個散文家寫一個媽媽哄一個被門檻絆倒的小孩時,她往往會說:這門檻真壞,我們打它。我們都知道,門檻本身無所謂好壞,或者本身不可能會害人,這媽媽說的當然是違心話,如果要去較真的話,我們就會認為她說的不是事實。但事實上,藝術家們誰都不會這樣認為。我舉這一簡單的事實,無非就是為了說明,散文創作中,不符合事實的事例比比皆是,不必過于較真。
任何藝術創作,都不可能追求絕對的事實,但必須要追求藝術的真實。這是一個公認的真理。為什么說要追求藝術的真實?僅僅就散文論散文還不夠,這里還有必要延展開去,因為它涉及文藝美學甚至是哲學的根本性問題。
今天的我們是把文學和藝術分開來看待的,也即文學是文學,藝術是藝術。文學是指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等,藝術則包括書法、繪畫、音樂、舞蹈、雕塑、建筑等等。可是,在一開始的時候,文學與藝術是合流的,而且,文學要晚于藝術。文學來源于藝術,包含于藝術,原本意義上,文學只是藝術的一個門類。文學最初是聲音的藝術,它模擬大自然的聲音,這就形成了一些最初的擬聲詞,這樣慢慢形成了擬聲或擬音的文學,也即聲音的文學,其次才由聲音轉化為符號,再由符號轉化為文字的藝術,文字的藝術就是我們現在通稱的文學。所以,從廣義上說,所有文學都是一種藝術,所有文學手法都是一種藝術手法。如前所述,所有藝術,都應該追求真、善、美。這三者缺一不可,而且真是第一位的。問題的關鍵是,真是什么?真就是真實嗎?真就是事實嗎?如果說真就等于事實,那么,所有的藝術(包括文學) ,就都不是寫真實的了。因為,藝術的本質,就是把真實的變成不真實的,把實用的變成不實用的。我和賈平凹先生曾有過一個有關文學的對話,題目就叫《文學藝術就是把實用的變成不實用的》 ,這個對話的主旨就是探討文學藝術的起源及有關藝術真實的問題。文學藝術是一種與人有關的通感性藝術。尤其是詩歌和散文,它必須是寫人的通感和情感。人的情感本身就是一個很復雜的現象。一片樹葉落下來,你有可能會認為它不是落葉,它是代表著沒落,你也可能認為它不代表沒落,而代表狼藉;你也有可能從心里認為它不該凋落,也有可能認為它該是到了凋零的時候了。不管你怎么認為,這都是一種情感或情緒表達,這是一種瞬間的情緒。從理論上說,這就是一種虛構,因為它不是絕對的事實。魯迅的散文寫“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 。這樣的話語是絕對的事實嗎?也許是,也許不是。這里的棗樹,已經不是事實意義上的棗樹了,而是藝術意義上的棗樹。這就是一種虛構,但虛構不等于編造,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虛構是出于藝術創作的需要,而編造則性質完全不同。
就我自己的一些寫作經驗而言,我在寫作時,有明確的文體意識,但幾乎又很少有嚴格的文體界限,至少我腦子里,沒有嚴格的虛構與非虛構界限。散文也是如此。一個人的情感變化萬千,思緒變化萬千,到底什么才是真實的情感,什么才是不真實的情感?這個也很難判斷。任何一個人瞬間的情緒變化,都可以是真實的。文學寫作,尤其是散文寫作,最怕的是沒有任何情感,或者是編造出來的情感。但是,要分辨出到底哪種情感真實哪種情感虛假恐怕不那么容易。人的情感非常微妙,沒辦法用科學分析法去辨別它。如果有一種情感能用科學分析法去辨析它,那它也就不是情感了。所以,我認為最好的散文,就是要捕捉到人的心靈與情感的瞬間的細微變化,越細膩越好,越細膩越接近真實。
有人說,小說、詩歌、戲劇都可以虛構,唯獨散文不可以虛構。實際上,文學中的想象與虛構囊括了一切文學文體,散文自然也不例外,也就是說,散文(隨筆)也應該允許虛構。如果不允許散文虛構,那就是不允許散文想象。恰恰相反,除了小說、戲劇和詩歌以外,抒情性散文是更需要想象的。抒情性散文本身就不以事實為主體,而是以情感為主體,什么樣的情感需要什么樣的內容,所以,內容時常會隨著情感而隨時移動。這其中的虛構成分,甚至比小說還多。你看到一片落葉,引發了你的思緒萬千,這就是想象,于是你就把落葉比作了別的事物,與其說你在寫落葉,不如說在寫其他,于是,你花了很大篇幅去寫其他并不存在或你并沒有看到的事物,這難道不是經常有的散文寫作模式嗎?這與小說中的虛構并沒有本質不同。但很多時候我們并不承認。不承認,是因為我們并沒有意識到這個常識性問題。其實,這個常識性問題,在很多作家那里,早就習以為常,可是,在理論家或批評家那里,卻還是一個需要討論甚至懷疑的問題。
散文的寫法,我以為有寫實與寫意之分。寫實與寫意類型的散文,對追求事實的表達是各不相同的。所謂寫實,就好比國畫中的工筆畫,一絲一毫,一筆不茍,講究筆筆是實,筆筆不虛,寫意,就是大線條勾勒;寫實講的是細節的真實,寫意講究的是意境的高遠。一般來說,敘事性散文尤其講究寫實的功力,抒情性散文尤其講究寫意的意境。但這只是一般而言。事實上,這二者往往又是交叉的。
前面說的魯迅的散文“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 ,這種敘事手法其實也可以說是小說手法,把它用在小說中一點也不奇怪。周作人寫散文,有時也喜故弄玄虛,比如以書信體的形式寫散文。他有一篇散文是以書信體的形式寫給好友孫伏園的,看題目《濟南道中》好像不是書信,但看文體形式又是書信,文章開頭便是伏園兄如何如何,通篇都是以對孫伏園講述的形式行文。這種文章,當然是散文,形式是書信,可是真的是書信嗎?他其實未必就真給孫伏園寫了這封信,書信不過是他寫作的一個策略罷了。信中所說都是事實,但整個書信卻是虛構的。只不過他虛構得太真實太平靜了,真實得讓你覺得,他好像就是平平淡淡地在給孫伏園交代自己吃的東西。
藝術創作不是科學研究,它不需要講究實證。下筆的情感所觸,即是藝術。任何藝術都有一個核心靈魂,那就是情感。情感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這是判斷一篇散文藝術真實的要素之一。但仍然要說,藝術情感的真實并不等于事實本身。
任何一個作家,都應該是一個優秀的文體家。任何一個優秀的文體家,都必定是一個優秀的文體探索家。文體有界限,但應該提倡文體的探索。只有在文體上具有卓越的探索性與開創性的作家,才能在文學史上具有永恒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