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密清朗網絡空間的規則之網
關鍵詞:清朗網絡空間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通過全主體參與、全平臺覆蓋、全流程監管、全環節治理的制度設計,織密了網絡信息內容治理的規則之網,是構建良好網絡生態的重要法治探索。
雖然我國已經初步實現了網絡新聞、搜索引擎、網絡直播、移動APP、網絡跟帖評論、網絡論壇社區、網絡群組、用戶公眾賬號、微博客、網絡音視頻信息等所有具有媒體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的信息服務的全覆蓋監管,但在以行政部門出臺規范作為主要監管工具的情況下,不同行政部門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共政策之間如何協調,部門規范與上位法之間如何銜接,監管部門與互聯網平臺、網民和行業組織之間如何互動,以及如何壓實互聯網平臺對用戶生產、復制、傳播信息內容的監管責任,特別是個性化算法推薦、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條件下網絡信息的監管,仍然需要《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這樣一部更加具有綜合性、體系性和統籌性的規范,以織密規則之網,破解碎片化問題。
“網絡生態”是有中國特色的概念貢獻,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則是信息時代人類社會面臨的共同問題。通過進一步細化網絡信息內容的分類、明確網民的權利與責任、壓實互聯網企業的平臺責任、強化行業組織的治理功能,以及規范平臺“發布、刪除信息及其他干預信息呈現的手段”、要求平臺對用戶賬戶進行“信用管理”等制度創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不僅將以高質量規制提升我國網絡生態治理效能,也將為網絡空間國際治理提供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