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間收藏文物經營管理辦法出臺
上海近日出臺《上海市民間收藏文物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3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第一部繁榮和規范文物市場的省級政府規章?!掇k法》凝結不少創新,被業界視為優化民間文物市場營商環境的“抓手”。
上海作為重要的經濟、文化中心和東西文化交匯地,一直以來都是民間收藏文物交易的重鎮。據初步統計,目前上海有文物商店53家、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70家;涉及文物經營的古玩舊貨市場11個,場內經營戶1103家;涉及舊物、古玩(文玩)經營的互聯網網站317個。2019年,全市共舉辦文物藝術品拍賣會171場,審核文物拍賣標的113300件,成交總額超過50億元?!掇k法》的出臺,呼應了民間收藏文物領域的很多新形勢。
目前,古玩舊貨市場中的商戶從事文物經營的情況較為普遍。《辦法》規定古玩舊貨市場內的商戶可以由市場主辦單位統一取得文物商店設立許可,依法從事文物經營活動。這開創了一種全新的監管模式:政府管古玩市場,古玩市場管商戶,由此將古玩舊貨市場內商戶的文物經營活動納入監管范圍。針對近年來從事文物經營的網站越來越多,《辦法》也將這部分新興文物經營主體納入監管,從線上線下交易一致的原則出發對其明確規定。
突出服務意識在《辦法》中有頗多體現。例如,《辦法》將自2017年試點的上海民間收藏文物公益鑒定咨詢服務加以固化,這項便民服務至今惠及兩萬多人次,其中不乏來自外省市的,為六萬多件寶貝提供了專業且免費的“掌眼”服務。
針對文物市場存在的亂象,《辦法》則創設了一系列行為規范,保障市民權益。例如,禁止冒充文物進行銷售,禁止通過虛構拍賣、虛假鑒定等騙取文物鑒定、展覽、服務等費用,禁止通過虛假宣傳誤導文物購買者等,并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