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孜孜不倦地探求:為什么兒童文學能給予我們希望和滿足、快樂和幸福
第一次見到趙霞都不能說是見面,那是2015年在浙江師范大學兒童文化研究院的紅樓研討會上,她好像是跑著進來的,但是她很認真地準備了發言稿,發言后她匆匆退席,我也沒來得及跟她說上話。后來才知道,她是因為孩子不滿周歲,實在脫不開身。
讓我格外感謝的是,就在不久之前,她為我的作品寫了一篇五千余字的長文,就是發表于《文藝報》并收入本書的那篇《從“真摯”到“深刻”》,全面深入地剖析了我30年的創作,既有對作品的理解和肯定,又能恰當地指出其中的不足和可供進一步探討的地方。而為了寫這樣一篇文章,她用了整整兩個月的時間閱讀了我的幾乎全部短篇小說,近百萬字,然后又用了一個月的時間來寫。因為要照顧孩子,不能一蹴而就,于是每天寫一點,每天只寫二三百字,而這二三百字,是經過了她的深入思考,這一點真是讓我感動。讓我更感到欣慰的是,她指出了我的作品為什么“是這樣的作品”的最根本原因:因為內心的真摯。是的,這確實是我多年來創作的體會,我覺得我從上世紀80年代進入兒童文學創作領域,我最受益于這六個字:真誠的,不作假。
這次研討會她那么忙,其實完全可以拿這篇文章來說一說就可以了,但她重新準備了發言稿,又從另一個角度評價了我的創作,這種認真和真誠對待作者的態度,也讓我深為感動。在發言中,她援引澳大利亞學者芭芭拉·沃爾提出的“讀出來的童書”和“讀進去的童書”從閱讀角度探討了對我一些作品的看法,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樣嶄新的觀點,促使了我對創作更深入的思考。
2017年夏天,瀏覽《文藝報》時,忽然讀到趙霞一篇《“典型”形象及其敘事》,頓覺眼前一亮,她這個論題恰好擊中了我這幾年在小說創作中感受到卻說不清的一些體會。我覺得趙霞能提出這個論題一定是進行了很深入的思考,有關典型人物和典型化的問題真的是很值得文學界、不僅僅是兒童文學也包括成人文學更深入更廣泛的探討。
她在文中寫到:
“兒童文學從上述歷史中學到的重要一課,是意識到對作品中的童年形象塑造來說,生動的個人性和鮮活的趣味性永遠是第一位的要素。在創作、接受、批評的多重層面,特定的兒童形象是否生動有趣,比之這一形象是否典型,無疑更受到作家、讀者和評論界的看重。而在新時期兒童文學藝術變革的背景上,這種藝術重心的悄然轉移,同樣體現了當代兒童文學美學的重要進步。”
這個論斷真的是創作上的一個值得探討的大問題,也是個難度大的論題,值得文學界做專題討論。
我對此深有同感,我曾被“典型形象”這個概念困擾多年,也許是我理解有誤,不少已有定評的典型人物總是在我心里與“真實”二字發生沖突,尤其是一些正面的典型人物極為容易滑向“高大全”,但我又沒有能力解讀這種創作理論問題。文學創作和文學作品都是依隨時代的,如今是時候將“典型”二字進行更多的思考了,這種思考其實比建立一個新概念更為重要,我覺得這篇文章應該僅僅作為一個開始,盼望有更多的相關論文能夠出現。
讀趙霞的文章能感覺到她每一篇都不輕易下筆,每一篇都會經過深入的思考,有了切實的體會之后才會動筆,即使是對文中一個舉例她也會經過謹慎的考慮。因而她的評論質地堅實,論點中的、到位,論述全面而不夸大不偏頗。
她自己的創作也是如此發自內心地對待,她寫的散文大都是來自親身經歷和真實的心靈感受,語言自然平和準確,不夸張不煽情,但有真實質感和真情實感。一篇《弟弟的圣誕節》在懷想和感慨童年的同時,提出了我們經常面對孩子們“是真的嗎”時的追問的困擾:用文學告訴孩子們諸如圣誕老人和圣誕禮物的存在這樣的話題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放在現實中就是說謊。這給了我很大的啟發,清晰認識到一個此前沒有深思過的道理:文學,尤其是兒童文學能夠合法地給予我們希望和滿足、快樂和幸福,它起到對現實的彌補,而這正是文學的意義之一,民間文學的意義更是如此。
聽說趙霞小時候是一個十分貪玩的“瘋丫頭”,看到如今的她成長為一個治學嚴謹的青年學者,想象不出在這個過程中她完成了怎樣艱苦的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