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需要新政治抒情詩
我結合自己多年來孤獨的文本實踐來討論這一話題,在我的視界中,它不再是當年的政治抒情詩,而是一種新政治抒情詩。
“寫什么”為什么成了問題
對于詩人,“寫什么”固然重要,但對藝術本體而言,詩歌更重要的是“怎么寫”的問題。那么,將社會政治排斥在詩歌之外何以又成為問題了呢?
1、自覺的逃避。回顧100年的中國詩歌史,當許多詩人津津樂道地從西方學來的詩歌被西方詩歌“合并同類項”合并以后,剩下的可能就只有政治抒情詩這種特殊的詩歌樣式了。盡管其有著拜倫、雪萊以及蘇聯革命詩歌的影響,但是中國詩人將其發揮到了極致。他們以“權威發布人”的藝術身份,自覺或不自覺地充當了時代的“號筒”,或傳達對重大事件的情感、態度,或為社會政治訴求尋找一種詩意的表達。有的政治抒情詩在為政治“代言”或“服務”的過程中失去了詩人主體——他的個性、藝術秉素和獨立思想。在多變的政治運動中跟隨過緊的詩人,往往在政治發生突變時處境尷尬。正是這種根深蒂固的“尷尬”,導致許多詩人在深刻反思的過程中,紛紛逃離政治現場,不愿意觸及政治,好像一觸及政治就觸到了內心的傷疤。有些“逃離者”忽然發現,解構遠比建構更容易,事實上,朦朧詩初期的“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與特殊年代的“我相信,我相信”藝術指向是一致的,這種逃離只有那些真正有個性和感情的詩人才懂得其內涵。
2、刻意的回避。也許是前車之鑒的原因,后來的絕大多數詩人都對政治保持一種警惕,不愿意觸碰。同時,文本本身的缺陷也成了回避的原因。一方面,有的詩人為了迎合某些活動,將詩歌寫成了宣傳品;另一方面,不少詩人為了完成某個組織或者某個機構交代的任務,不得不專注于單一的抒情或敘事,不得不被敘事、細節所裹挾,復述新聞類題材,將詩歌獨特的深層情感和智性意義蒸發掉。這些詩歌往往止步于類聚化的時事性抒情,不能對本真的事態過程進行“細寫”,也不能對人的經驗、生存真相進行智性揭示。因此,在許多“詩人”看來,政治抒情詩就是為了迎合朗誦和表演的應景之作,如陳舊的“老干體”、時事的“新華體”、講述的“晚會體”,此外就再沒有什么真正的政治抒情詩。因此,即使面對汶川大地震這樣撼動人心靈的大事件,也很少有佳作問世。正如陳超所言:它們以夸飾的宏偉激情,試圖對稱于題材的宏大,但多數給人以大而空泛的感受。當然,不能說這樣的詩人情感不“真誠”,但由于缺少對詩歌之道的自覺,他們在不期然中走向了“真誠”的反面。由此,也導致更多詩人對政治抒情詩敬而遠之、刻意回避。
3、導向的規避。當重大題材、政治性內涵以及宏大抒情方式等文學元素被無情地拒絕后,詩歌創作的日常化、私人化、市場化,以壓倒之勢占據了詩歌領地。隨之而來的是接受主體趣味的變化,“異味”與“正味”互換,似乎社會歷史一插手,就覺得詩歌不純了。在導向上,面對政治不但是多數詩人“失語”,一些刊物除了應付性地發一點“節日體”詩歌外,政治抒情詩基本“失蹤”,批評家和各類評獎也對新政治抒情詩的有益探索視而不見,有選擇性地“失明”。這樣一來,批評家規避政治風險,出版規避政治風險,評獎規避政治風險,大家都不去細讀新的政治抒情詩文本,都不在提高藝術判斷力和政治鑒別力上下功夫,而是表現出“集體失明”。
新政治抒情詩“什么樣”
詩歌進入了新時代,新政治抒情詩不是要回到過去,而是要有新的追求和新的表達方式。在我的想象與期待中,新政治抒情詩應該是這樣的:
1、個人性與公共性平衡。政治抒情詩面對的第一個難題,就是如何處理好個人性與公共性、大我與小我這些一直以來糾纏不清的關系。新政治抒情詩,首先應該達到個人性與公共性的平衡,應該是在個體與群體、個人世界與公共空間的詩歌書寫中,既獲得深刻的個體獨立性、生命意識和現代感受,又不迷失于公共空間對個體世界的生存擠壓和意志剝奪。不論“寫什么”,詩歌就是詩歌,它不是新聞的詩性書寫,更不是公文的分行書寫。即便詩歌要書寫公共性,也需要清醒而富于理性的個體反思,不能粉飾、夸飾和偽飾,不能再現一種庸俗的“真實”,更不能是簡單的道德評價與責任承擔。個人性需要心靈化的詩性傳遞,但也不是那種“隨地吐痰”和“隨地大小便”,理想的狀態應該是“忘我”和“無我”。事實上,那個年代的政治抒情詩是“有我”的,“他”是權威發布者、道德評判者,“他”代表了組織。真正的“忘我”是一種超越世俗的“忘我”和“無我”的最高境界。因此,新政治抒情詩在公共性和個人性關系的處理上,如同太陽系地球的公轉和自轉:如果沒有自轉,詩歌就會失去生命,如果沒有公轉,詩人就是一顆流星。
2、人間情懷與意識形態兼備。導致人們對政治抒情詩缺乏認知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圖解政治。這種圖解看上去有思想,其實是無思想,詩人覺得很有意義,讀者覺得毫無意義。就當下我國的政治生態而言,我個人認為,詩人關注民生就是關注政治,關注公共空間就是關注政治。“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是大家公認的好政治抒情詩,一個有道德底線的詩人寫出的詩歌,不存在意識形態偏離的問題,問題恰恰在為意識形態而意識形態上。尤其是在重大題材的抒寫上,往往容易被“本事”遮蔽,“人間情懷”恰恰是新政治抒情詩歌主體的現實姿態,理想的情況是在新政治抒情詩中保持詩人應有的“人間情懷”,具備詩人的“社會責任”或“政治意識”,但又不是簡單地宣揚“社會責任”或“政治意識”。意識形態還有一種誤解,就是認為歌頌就沒有意識形態問題,批判就有意識形態問題。在我看來,這不過是兩個不同方向的同心圓而已。因此,詩人應該對現實政治采取關注的態度,而不是被意識形態所裹挾。詩人應該在社會生活中作為普通人憑良知和道德做“田野調查人”,而不是做“新聞發言人”。
3、“甜美”與“有用”相加。用賀拉斯的“甜美”(dulce)+“有用”(utile)來要求政治抒情詩是合理的,問題是,過去的政治抒情詩由于過分注重了“有用”,或者片面曲解了“有用”, 導致“甜美”不夠。沒有將政治宣傳與詩歌區別開來,或許受文學“過度功能化”的影響,認為直接效果就是“有用”,片面理解“有用”就是宣傳和教化。其實,詩歌更“有用”的是“詩意地棲居”。創作主體和接受主體都通過詩歌使心靈安靜,就能夠抵抗現實生活中的壓力,增強社會認同,減少社會沖突,使詩歌具有社會穩定功能。這種“有用”不但不會比那些類似公文的宣傳品差,反而會更有力量,新政治抒情詩也會更甜美,更有生命力。
新政治抒情詩“怎么寫”
進入新時代,社會發生了從未有過的變化,經濟的迅猛發展、網絡時代的興起,人們的生存方式、生存環境、世界觀、價值觀及文化觀、藝術觀都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要求詩歌必須隨之進步。因此,新政治抒情詩最終還要落到“怎么寫”的問題。
1、保持獨立的人格。百年中國新詩,對主體的建構一直是一項未競的工程。五四新詩及其大功績,或許都可以借郁達夫的“人的發現”來評價。過去的政治抒情詩,履行“頌歌”的職能。作為主流意識形態話語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在主流意識形態的包裹之下借助強勢的話語傳輸出“核心價值”,保持了詩與社會、歷史、政治的關聯。同時也使詩人情愿或不情愿地喪失了自我,失去了獨立的人格。詩人的獨立性,是怎么寫社會政治。任何企圖把私人生活從其社會生活中加以強行剝離的想法與做法都是不可能的,只有以常人的立場、態度,來感受政治、認識政治、詩寫政治,不隨波逐流,不急功近利,才能保持人格獨立。
2、忠實于心靈的書寫。詩既然是對自己的心靈發言,就必須忠實于自己的心靈。要使政治抒情有溫度,更要求詩人自我意識和詩歌文體意識的自覺。可政治抒情詩往往是寫著寫著就走了樣,尤其是在對待“英雄”和“崇高”兩個問題上。詩人和常人一樣,崇拜的其實只是英雄品格,這種英雄品格“是一種超時間的本質”,而不是指某個具體英雄人物的“世俗人格”,因此大家對英雄品格的指向往往是集體主義的超越式的,而非個人主義的世俗式的。“高大全”的英雄形象仿佛不食人間煙火,只知有公,毫不為私,有英雄主義的激情,卻少了作為普通人的溫情。詩歌既要表現英雄在特定時刻所迸發出的崇高品格,也要通過日常細節想象與描寫,為我們表現英雄作為普通人的世俗性。同時,人物形象的品格是“崇高”的,表現方式卻可能是“崇中”的,主旋律是“頌歌”,也可以是“牧歌”與“挽歌”的交響。只有忠實于自己的心靈,寫出的政治抒情詩才不會“假大空”。
3、掌握智性抒情的方式與語言。由于政治抒情詩常常寫事件,尤其是大的政治事件,寫作容易局限于事件本身。特別是那種泛泛的激情抒寫,對于不諳詩歌勁道的作者來說是容易的,但對于真正的詩人反而很為難。既要有詩人獨特的生命體驗,又不被政治所裹挾,這就需要“智性抒情”。首先,要規避過去某些詩歌作為一種形象化的政治表態,如果只是表態,詩歌就沒有自己本身存在的緣由了。其次,要具象化,擷取視野所見和經驗中的具象入詩,以增進情感含量和意象的特質與功能,要以“小”見“大”。政治抒情詩之“大”,不是指題材體積、語境幅度的巨大,而是認識力的博大和穿透力的強大。正如陳超所言,壓力面積越小,壓強反而越大,這一力學常識對現代詩同樣適用。可惜,在本體意識淡薄的寫作年代,常識變成了少數人的秘密。其三,就是“敘事”要突破對事件或場景的單純敘述、交代、描摹與展示的概念界定,讓情緒、情感、思想等主體意識更多的詩意,滲透到事件與時間秩序之中,增強詩歌的主觀觀察力和語言表現力。最后,要盡量避免單聲部的語言,最好能將隱喻、暗示、象征與口語、敘述、戲劇獨白等奇妙地融匯為一體,又不顯得“隔”與“澀”,這就需要詩人成熟的筆力和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