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紓與《新青年》同人結怨考辨
摘要:目前,關于林紓與《新青年》同人結怨的兩種通行說法存在著一定程度的錯誤。本文依據相關史料,提出了兩個新的觀點:一是林紓《論古文之不宜廢》與胡適《文學改良芻議》不存在對話關系;二是“雙簧戲”事件直接引出林紓加入論戰的說法難以成立。此外,本文還對這兩種通行說法的形成過程予以簡要地勾勒,以揭示其背后不可靠的一面。
關鍵詞:林紓;《新青年》;胡適;雙簧戲
林紓與《新青年》同人的結怨,是文學史上一個極為重要的歷史事件。對此,目前有兩種較為通行的說法。一是林紓發表于文學革命之初的《論古文之不宜廢》,其直接動機被描述為“到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出來后,林紓敏感地察覺到‘古系之絕’即傳統中斷的危險,寫文章主張中國的古文不宜廢” [1]。二是認為引林紓入甕的是錢玄同與劉半農合演的“雙簧戲”,“即由錢化名王敬軒給《新青年》寫信,模仿舊文人口吻,將他們反對新文學與白話文的種種觀點、言論加以匯集,然后由劉半農寫復信,逐一辯駁” [2]。
然而,筆者在翻檢史料的過程中,發覺這兩種說法均難以成立。本文希望貼近歷史現場,對此二說存在的疑問加以揭示,試圖將世人熟悉的文學史知識重新陌生化,為認識林紓與《新青年》同人的論爭提供新的基礎。
一
林紓的《論古文之不宜廢》最先刊于1917年2月1日的《大公報》[3],隨后又登載在2月8日的《民國日報》上。從內容上看,《文學改良芻議》提倡“作文作詩,宜采用俗語俗字”,《論古文之不宜廢》鼓吹“不廢古文”,頗有針尖對麥芒的意味;從時間上看,胡適的文章發表于1917年1月1日,林紓之文恰巧在一個月后登出,確有進行對話的可能。但如果細加品察,情況恐怕未必如此簡單。
《論古文之不宜廢》僅600余字,第一部分以馬、班、韓、柳為例,談“文無所謂古也,唯其是”。第二部分先感慨“方今新學始昌,即文如方、姚,亦復何濟于用”;后惆悵于古文因清亡而不能再載道、僅以“藝術”存的悲慘現實;最后說出了自己的擔憂——“吾恐國未亡而文字已先之,幾何不為東人之所笑也”。
將此文與《文學改良芻議》細細對讀,很難找出林紓直接針對的是胡適的哪條意見,有點關系的仿佛只有第八項“不避俗語俗字”;但林紓所謂“國未亡而文字已先之”,其原因是“民國新立,士皆剽竊新學,行文亦澤之以新名詞”,并認為“夫學不新而唯詞之新,匪特不得新,且舉其故者而盡亡之”。可見,林紓反對的根本不是“俗語俗字”的使用,而是行文中夾雜新名詞。
在清末民初時期,持類似想法的大有人在,即便是劉半農,對錢玄同贊揚梁啟超的引新名詞入文也表示過不同意見。他說:
愚以為世界事物日繁,舊有文字與名詞既不敷用,則自造新名詞及輸入外國名詞,誠屬勢不可免。然新名詞未必盡通,如“手續”、“場合”之類;亦未必吾國竟無適當代用之字,如“目的”、“職工”之類。……若在文學范圍,則用筆以漂亮雅潔為主,雜入累贅費解之新名詞,其討厭必與濫用古典相同(西洋文學中,亦鮮有采用學術名詞者)。[4]
由此不難看出,劉半農對“自造新名詞及輸入外國名詞”的批評,與林紓的觀點確實有著相通之處。
今人對民國初年常有一種錯覺——仿佛當時復古思潮泛濫,所以時代的舊文學氣息十足,但實則不然。早在晚清時提倡“新教育”者“為了改變中國人‘重虛文’而‘輕實學’的毛病。因而,關于新學制的設計,文學課程往往被有意無意地‘遺漏’了” [5]。雖然張之洞奉旨參與重訂學堂章程時,提出“不得廢棄中國文辭”,但學生們著眼于致用,普遍重西方格致之學,而輕視傳統的經史辭章。對此,曾是京師大學堂師范館學生的王畫初回憶說:“國學方面,有經學大義,有中外歷史地理和國文。此等科目,擔任教習的每延攬國內名流,但學員不感多大興趣。” [6]
1907年,周作人在《讀書雜拾(二)》中說:“中國比來,人多言學。顧競趨實質,凡有事物非是以利用厚生效可立待者,咸棄斥而不為。而尤薄文藝,以為文章者乞食之學。” [7]由此亦可見時人對文章之學的態度。后來周作人回憶稱:“其時留學界的空氣是偏重實用,什九學法政,其次是理工,對于文學都很輕視。” [8]魯迅等人因留學生辦的眾多雜志里沒有講文學的,所以想辦《新生》;消息傳出后,大家頗以為奇,甚至有人對魯迅說:“你弄文學做甚,有什么用處?”周作人認為《新生》計劃的流產與那時的風氣有關。
誠如林紓所言,進入民國之后,由于政體的西化,知識界更加趨于實用的新學。就連胡適都曾專門撰文批評留學界“數典忘祖”——“不講習祖國文字,不知祖國學術文明” [9]。國內對世人輕言歐化而盡棄國粹之舉深感痛心者,亦大有人在。如“慕韓”便提出:“保全文學以存國粹者,誠為今日之急務矣”;他還感慨道:“我國開化最早,文學卓著,騰踔全球。今舉四千年獨得之薪傳任其摧殘,不事匡救,是人不我亡,而我自亡之矣。” [10]這里的“文學”詞義與今人偏指“純文學”的概念不同,范圍更廣。
至于古文,在舊派文人的眼中,更是命運堪憂。1914年,馬其昶為林紓的《韓柳文研究法》作序時說:“今之治古文者,稀矣。” [11]同年,姚永樸受聘于北京大學文科,主講“文學研究法”。第一講談文學“起原”,至結尾處,擬想論辯對手的質疑,“或曰:文章特一藝耳,沾沾自喜何為?……或又曰:當今時事孔亟,所應討論者至多,奚暇及此?”這類對“文學”略帶輕蔑的態度在民初時有一定的代表性。姚永樸對“英吉利人因其國語言文字之力,能及全球,時以自詡;吾國人反舉國文蔑視之”的現象,表示“殊不可解”。他甚至說:“今當斯文絕續之交” [12]。聽來似乎危言聳聽,但亦表明了古文家內心中強烈的危機感與焦慮意識。
馬其昶與姚永樸是桐城派最后的兩位巨擘,與林紓皆有過從。這三人對古文命運的擔憂亦是相通的。1913年,林紓受到章門弟子的排擠,被迫離開北大。去職前曾撰《送大學文科畢業諸學士序》,表達了對古文未來的憂心忡忡:
俗士以古文為朽敗,后生爭襲其說,遂輕蔑左、馬、韓、歐之作,謂之陳穢文,始輾轉日趣于敝,遂使中華數千年文字光氣一旦暗然而熸,斯則事之至可悲者也。[13]
陳平原教授從“此文體現出來的憂患意識與衛道熱情”讀出其“已經蘊涵著日后與五四新文化人的直接沖突” [14],但筆者希望借此強調的是,林紓的《論古文之不宜廢》不是他針對《文學改良芻議》提出的新觀點,而是一貫以來的對古文憂慮的抒發。
1917年1月,《新青年》的發行量仍較小[15],且主要以青年學生為閱讀對象,也未引起時人的廣泛注意,林紓能否讀到《新青年》,其實是個疑問。當期的《新青年》雖寫著1月1日發行,可“國內大事記”一欄中載有1916年12月26日北京的消息——司法總長允令檢廳依法起訴“非法團體”,且說“今尚在訴訟進行中”。也就是說,陳獨秀撰寫介紹時事文字的時間當更晚。全期編好后再送交排印也需要時間。故而該期發行很可能會拖期。
當時,林紓住在北京,而《新青年》發行地是上海,在京雖有直隸書局、龍文閣、浣花書局三家代派處,但雜志寄至北京售賣也需時日。在周作人日記中,詳細載有1917年購閱《新青年》的情況,可供參考。1月24日,他在紹興收到魯迅寄的自創刊至2卷4期的《新青年》,贊其“多可讀”。4月初抵達北京后,于20日購得3卷1號《新青年》;8月3日買2號、3號兩期;8月8日專程“往琉璃廠求《新青年》四”,結果卻“不得”,直到14日才買到;9月3日購3卷5號;10月6日在北大圖書館讀到3卷6號[16]。對讀《新青年》的發行時間可知,周作人在北京至少要在《新青年》標明的發行時間的兩個月之后才能讀到該期。尤其是《新青年》3卷2號發行于4月1日,但周作人4月20日卻只能買到3卷1號;再如3卷4號發行于6月1日,可周氏8月8日竟然想買卻買不到。可見,該刊自標明的發行時間至北京實際有售,所需時間并不短。由此觀之,林紓在《文學改良芻議》問世的當月即讀到并撰文反駁的可能性極低。
退一步說,即使林紓讀到了《文學改良芻議》,有沒有可能去反駁呢?胡適雖在《甲寅》上發文時受到過章士釗的推崇,但林紓是否讀過《甲寅》尚不得而知。筆者認為,即使林紓了解胡適的背景,恐怕也不會將他作為對手。畢竟,林紓文壇地位顯赫,胡適僅是晚生小輩。尤其該文甫刊之時,林紓無法預知它在讀者中會有何反響,恐怕更想不到日后會對古文的命運產生重大沖擊效應。所以,從情理上說,林紓大概不會降低身價,去專門撰文批駁胡適。
再者,從接受視角來看,《論古文之不宜廢》發表大約兩個月后,遠在美國的胡適讀到該文,不僅將其抄錄在日記[17]中,還專門致信陳獨秀,稱:“頃見林琴南先生新著《論古文之不當廢》一文,喜而讀之,以為定足供吾輩攻擊古文者之研究,不意乃大失所望。” [18]倘若《論古文之不宜廢》是針對《文學改良芻議》有感而發的話,從常理上說,胡適應正面回擊;但細品其日記與書信的內容,胡適顯然沒有讀出林紓的“敵意”。相反,他似乎還打算將《論古文之不宜廢》作為靶子,以“供吾輩攻擊古文者之研究”;但由于林紓文中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令胡適感到“大失所望”。終其一生,無論《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還是《<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導言》,抑或晚年的口述自傳,胡適多曾次談及文學革命發生時的社會反應,但從未提到《論古文之不宜廢》。
綜上來看,《文學改良芻議》的刊出與《論古文之不宜廢》的寫作之間并不存在誘發的關系。然而,錯誤的觀點何以會成為當下的流行性敘述呢?僅就筆者目力所及,在敘述文學革命的反對派時,最早提及《論古文之不當廢》的是陳子展的《最近三十年中國文學史》,伍啟元與蔡尚思均受他影響,亦持此論[19]。阿英在其《中國新文學的起來和它的時代背景》中亦稱:“林琴南反對新文學,始于《論古文之不當廢》,與《論古文白話之相消長》。” [20]相對而言,民國時期,人們談論文學革命時較少提及《論古文之不當廢》。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此文被多部新文學史寫入“文學革命”的章節中[21],于是《論古文之不當廢》是針對《文學改良芻議》所作的說法逐漸通行起來。
有趣的是,據筆者所見,自《最近三十年中國文學史》以后,林紓的《論古文之不宜廢》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都被寫為《論古文之不當廢》。原因大概與胡適有關。胡適日記中抄錄的尚是“不宜廢”,但致信陳獨秀時卻變作“不當廢”;該信先是發表在3卷3號《新青年》上,后被收入《胡適文存》。筆者推斷,寫成“不當廢”之史家在建構此文與文學革命的歷史關聯時,恐怕未曾找來《大公報》或《民國日報》上登載的全文做仔細的辨析。例如周策縱說:
1917年初,錢玄同出面支持胡適的文學改革建議,并對林紓加以攻擊。林紓當時對他的答復只是間接和謙和的,不過是說古文文學作品不應被革棄,而應當像西方對拉丁文那樣加以保存。[22]
他注釋里顯示其觀點“引于胡適《通信》”。再如司馬長風說:“《論古文之不當廢》一篇文章,因無全文,不得其詳,胡適信中曾引用如左的話”。[23]
筆者見到的各類談《論古文之不當廢》意在反對文學革命的論述,所征引的林紓觀點皆是胡適信中提到的話,尤其是愿意征引“知臘丁之不可廢,則馬、班、韓、柳亦自有其不宜廢者。吾識其理,乃不能道其所以然,此則嗜古者之痼也”這一句,來說明林紓反對白話,但實際上《論古文之不宜廢》絲毫未涉及白話詩文的問題。
值得反思的是,研究者在書寫歷史時,對第一手的資料重視不夠,同時囿于前人的成說,使《論古文之不宜廢》是針對文學革命的說法成為了一種通行的歷史敘述。于是原本很容易澄清的錯誤竟沿襲了數十年。
二
上一節已經指出,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與林紓的《論古文之不宜廢》,并無直接引發的關系。那么是否是“雙簧戲”起到了激怒林紓的作用呢?其實也并非如此簡單。
“王敬軒”的來信與劉半農的復信均發表于1918年3月15日發行的《新青年》4卷3號上;而林紓明確攻擊文學革命已在1919年的2月。自當月4日起,上海《新申報》為林紓辟一專欄,名為“蠡叟叢談”,按日發表短篇小說;17、18兩日連載的《荊生》即意在諷刺《新青年》同人。該小說講的是“健男子”荊生下榻陶然亭之西廂時,碰巧與相約山游的田其美、金心異、狄莫相鄰而居,聽到三人縱談“去孔子滅倫常”與“廢文字以白話行之”等談話,勃然大怒,破板壁而入,大罵“禽獸之言,亂吾清聽”,并痛打三人、逐其下山。林紓以小說人物影射《新青年》同人,田其美、金心異、狄莫分別是陳獨秀、錢玄同和胡適。
但吊詭的是,何以“雙簧戲”已經過去快一年,林紓才起而反擊呢?其實,自1917年始,林紓就經常遭到《新青年》同人或暗或明的批判。胡適在《文學改良芻議》中說:“觀今之‘文學大家’,文則下規姚、曾,上師韓、歐,更上則取法秦漢魏晉,以為六朝以下無文學可言,此皆百步與五十步之別而已,而皆為文學下乘。” [24]此言打擊面頗廣,并非專指林紓。陳獨秀的《文學革命論》稱:“今日吾國文學,悉承前代之弊:所謂‘桐城派’者,八家與八股之混合體也。” [25]今人雖多視林紓為桐城代表,但已有學者澄清此事,指出林紓“從不承認自己是桐城派,也不按桐城派的清規戒律行事” [26]。如此看來,與《文學革命論》同期登出的錢玄同通信中所言“選學妖孽,桐城謬種”,未必會使林紓對號入座。
《新青年》同人明確批判林紓,始自1917年3卷1號《新青年》的錢玄同致記者信,信中曰:“如某氏與人對譯歐西小說,專用《聊齋志異》文筆,一面又欲引韓柳以自重;此其價值,又在桐城派之下,然世固以‘大文豪’目之矣!”文章雖未指名道姓,但明眼人均能看破這是在諷刺林紓。錢玄同評價林紓“在桐城派之下”,更能證明先前所說的“桐城謬種”不包括林紓在內。在3卷6號《新青年》上,錢玄同進一步說到:“某大文豪用《聊齋志異》文筆和別人對譯的外國小說,多失原意,并且自己攙進一種迂謬批評,這種譯本,還是不讀的好。”
與錢玄同暗罵林紓不同,胡適則點名道姓地批駁,前文所述之3卷3號《新青年》刊載的胡適致陳獨秀信即是一例。同期,劉半農在《我之文學改良觀》中說:“近人某氏譯西文小說,有‘其女珠,其母下之’之句。以珠字‘胞珠’,轉作‘孕’字解。以下字作‘墮胎’解。吾恐無論何人,必不能不觀上下文而能明白其意者。” [27]不過,劉半農此言的意圖是作為提倡“不用不通之文”的一個例證,并非專門針對林紓。然而半年后,錢玄同在《新青年》4卷1號上回應劉半農時,卻接過這個話題,繼續諷刺林紓。他言道:“至某氏‘其女珠,其母下之’之妙文,則去不通尚有二十年;此公之文,本來連蓋醬缸都不配,只有用先生的法子,把他拋入垃圾桶罷了。” [28]這頗有點將劉半農拉下水的味道。因為劉半農原話是斷言易順鼎、樊增祥、康有為等人的詩“尚無進古物院資格,只合拋在垃圾桶里” [29],可是如果乍看錢玄同的言論,就好像劉半農也罵過林紓似的。
至4卷3號,《新青年》上刊出《文學革命之反響》,上演了“雙簧戲”。文中,“王敬軒”不僅為林紓“方姚卒不之踣”的句法問題辯護,駁斥胡適的“不通”說;還贊賞林氏能將外洋小說移譯為“全是國文風度,使閱者幾忘其為西事”,并且“不特譯筆雅健;即所定書名,亦往往斟酌盡善盡美,如云《吟邊燕語》、云《香鉤情眼》,此可謂有句皆香,無字不艷”。劉半農回復時先說明王敬軒的辯護沒有將句法道理講清;然后說“林先生的著作……半點兒文學的意味也沒有”,接著列出林紓翻譯外國文學的三大弊病:一是擇稿不精,二是謬誤太多,三是“把外國文字的意義神韻硬改了來湊就本國文”;更進一步指出林紓所犯常識性錯誤——“《吟邊燕語》本來是部英國的戲考”、“外國女人并不纏腳,‘鉤’于何有”。其中,第三點屬翻譯觀念的問題,見仁見智;其余的幾點弊病,皆是由林紓不懂外語所致,對此,林紓本人也從未否認過。
在“雙簧戲”之后至《荊生》發表之前,《新青年》上亦不乏諷刺林紓的言論。如在1918年4卷4號《新青年》上,胡適將劉半農指責的寫“不通之文”的人點明為林紓——“如林琴南的‘其女珠,其母下之’,早成笑柄”。此外,胡適還抨擊他是“Shakespeare的大罪人”,因為“林琴南把Shakespeare的戲曲,譯成了記敘體的古文!” [30]
令人疑惑的是,“雙簧戲”發生前后,《新青年》上對林紓的批判不絕如縷。史家何以斷言就是“雙簧戲”刺激到了林紓呢?其中,最典型的思路是,在“雙簧戲”的情形下,“林氏若再不應戰,實難再有立足之地” [31]。可是,林紓為什么要在將近一年之后才反擊呢?而且,“雙簧戲”中扮演攻擊者的明明是劉半農;若林紓真是因“雙簧戲”而暴怒,為什么在《荊生》中沒有影射劉半農呢?
此外,《新申報》的“蠡叟叢談”中還載有一篇與《荊生》主旨相近的《妖夢》,攻擊文學革命的程度更甚。該小說記敘了林氏門生鄭思康做的一個怪夢。他夢到“有長髯人,邀康往游陰曹”,見一白話學堂,校長元緒“謙謙一書生”,教務長田恒“二目如貓頭鷹,長喙如狗”,副教務長秦二世“如歐西之種,深目而高鼻”;最終羅睺羅阿修羅王“直撲白話學堂,攫人而食;食已大下,積糞如丘,臭不可近” [32]。這篇小說影射的三人與《荊生》略有不同,分別是蔡元培、陳獨秀和胡適。奇怪的是,本篇同樣沒有將劉半農寫入,甚至還放過了咒罵林紓最烈的錢玄同;反倒抓著沒有嚴厲批評過他的陳獨秀不放,竟然還牽扯到了一直置身事外的蔡元培。
由是觀之,《新青年》對林紓的批判,似乎與林紓攻擊文學革命之間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錯位關系。細讀《荊生》,也可以看到林紓描述的三人談話,與其所影射的陳獨秀、胡適、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的言論并不十分匹配。這不禁讓人懷疑,林紓是否仔細讀過《新青年》?以及是否因讀了《新青年》,基于個人恩怨而寫《荊生》以泄私憤?解答這些問題,還需要從理解林紓當時的心態入手。
從性格上說,林紓自言“木強多怒”,姚永概亦稱他“任氣而好辯”。因此,研究者在分析林紓“面對新文化派別的攻擊”的心態時,利用的關鍵史料是林紓給中華編譯社社長信中的一段話,即“自少負氣,老來懺悔未凈,聞拂意之事,輒暴發,然知過矣。兄來書諄諄引過,令我汗顏無地,靜言思之,口口弟子之言,特為其師報復,不足怪也”。洪越認為,這“講的顯然是關于錢玄同對他諷罵的事情” [33];張俊才亦稱,“從此信看,林紓此時已判斷出《新青年》的‘雙簧戲’是章氏弟子所為”。[34]表面上看,“口口弟子之言,特為其師報復”一句,很容易令人聯想到錢玄同;但該信發表于1918年第2期《文學講義》雜志上,是時,林紓尚未寫作《荊生》,怎言“聞拂意之事,輒暴發”?又怎會表示“知過”呢?
《文學講義》由中華編譯社印行。該社設立函授部,自創立到1918年7月,收“本科學生凡五百十二名,預科同學凡一千五百六十七名” [35]。這份雜志正編主要登載函授講義,附錄載有題為“函授部成績”的學生作品和與學生互動的“疑問答復”,以及“同學錄”。首期封面標明“林琴南先生主干”,第2期“附錄”刊出了林紓的《與本社社長論講義書》、《再與本社社長論講義書》兩封信[36]。
由第一封信可知,因社長指出林紓“講義不如前之蔽掩”,林紓才寫信予以申辯,核心觀點在于辨明講義重在實用,而不能以古文之法寫就。但中間宕開一筆,指責“口口一生,好用奇字,襲取子書斷句,以震炫愚昧之目”——這里的“口口”即指章太炎,接著又講到其弟子沈氏在大學堂任教時“于意境義法,絲毫不懂”,誤人子弟。顯然,這是對章氏門人排擠他與馬其昶、姚永樸等人離開北京大學之事仍心懷記恨。文中提到:“今如來示所云,投書詆我之人,殆門外漢,足下胡不以此言駁之?乃躬自引過,且代弟引過,誤矣!”乍一看,確實會誤以為林紓是在說《新青年》同人“詆毀”他;但通觀全信,便可知他說的其實與文學革命無關。因為在此句之前,雖插入對章太炎及其弟子沈氏的評論,但仍是由談論講義而引出;此句后又以《論語》與其《畏廬文集》、《畏廬續集》為據,說明“寄書者強不知以為知”,可見“投書詆我之人”實際是指寄信給社長批評林紓講義的人。此外,林紓在該信末尾還感慨道:“人之患,在好為人師。既冒為函授之師,則愈足開人問難之機,不必較也。”由此,更可確定所謂“詆我”乃是因函授講義之事。
這位社長的復信,迄今尚不得見;但從林紓的第二封信——《再與本社社長論講義書》中,也能推知一二。該信開篇說道:“得書憬然,吾豈忍怪足下耶!”上一封信中,林紓曾提出社長“躬自引過,且代弟引過”的做法是不明智的,應該對投書詆毀之人予以批駁。大概是社長復信時向他表示了歉意,所以林紓說“吾豈忍怪足下耶”,而且可能因這位社長的態度非常誠懇,故而林紓才說“令我汗顏無地”;然后又緊接著說道“口口弟子之言,特為其師報復,不足怪也”,并大談對章太炎的不滿;但他同時表示“文人相輕,在古已然,弟今當力除此病,由他笑罵,不復校矣”。隨后,林紓又說起了“講義體裁”的問題,至文章末尾處曰:
弟閉門長安,百事讓人,何至與人苦爭閑氣。不過因吾兄有心于國粹,故承諾之。函授一節,猶光棍之立擂臺,盡教人打,吾不登臺,而兄推而上之。今日幸不為教師打落,然已有人在吾前試手,而不能不埋怨及足下,非遷怒也。足下聰明絕頂,可以不煩言而悟矣。
這里還是在為上一封信嗔怪社長一事做解釋。由是可知,林紓兩封信的內容均與文學革命無關。
綜合以上資料,可以大概推知當時的實際情況。應該是章氏弟子投書給中華編譯社社長,從文章的角度批評林紓的講義淺俗不蘊藉;當該社長向林紓轉達時,林紓才會在力辯講義與古文區別之時,不嫌贅筆,不遺余力地抨擊章太炎及其生徒。所以,“口口弟子之言”并非是指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的叫罵,否則顯得非常突兀,完全不合乎社長“來書諄諄引過”的前文語境。
其實,林紓雖自言“聞拂意之事,輒暴發”,但在原文中只是修辭之語。由于友人已經道歉,林紓回復說也與自己性格急躁有關,似有安慰之意。而且,或因此事涉及章門弟子,遭到排擠而被迫離開北大的創傷記憶才令林紓格外激憤。故而,也不能據此斷言林紓攻擊《新青年》是因其性格原因。
即使在《荊生》中,林紓的主體意識亦值得玩味。小說在記述了荊生痛打田其美等三人的故事之后,仿《聊齋志異》的體式,附有筆錄者對故事的評點:
蠡叟曰:荊生良多事,可笑!余在臺灣宿某公家,畜狗二千余,終夜有聲,余堅臥若不之聞。又居蒼霞洲上,荔支樹巢白鷺千百,破曉作聲,余亦若無聞焉。何者?禽獸自語,于人胡涉?
如果只讀小說《荊生》,很容易由其敘事的暢快認為作者是贊揚荊生的;但作者在評點時卻反其道而行之,笑荊生“多事”,并借著講了“禽獸自語,于人胡涉”的道理,以表明自己的清高。由此觀之,林紓發表《荊生》時,仍沒有擺出勢與《新青年》同人大戰一場的主動姿態。如果說他在評價與章太炎的沖突時還能用“文人相輕,在古已然”來形容,但與《新青年》同人之間的恩怨,應該不會被他列入“文人相輕”的范疇之內。而且,即使對章門弟子,林紓尚能“由他笑罵,不復校矣”,何以一篇劉半農語氣輕薄、連在《新青年》同人內部都有不同意見的復信,竟可惹來林紓不惜創作小說加以譏諷?更何況被諷刺的人中又沒有劉半農。
學者們常引嚴復在“林蔡之爭”后致友人信中的話,來說明舊派文人對林紓以文學革命者為對手的不屑,嚴復說:
北京大學陳、胡諸教員主張文言合一,在京久已聞之……須知此事,全屬天演,革命時代,學說萬千,然而施之人間,優者自存,劣者自敗,雖千陳獨秀,萬胡適、錢玄同,豈能劫持其柄,則亦如春鳥秋蟲,聽其自鳴自止可耳。林琴南輩與之較論,亦可笑也。[37]
其實,對讀《荊生》中的“蠡叟曰”,不難發現林紓又何嘗不想“聽其自鳴自止”,但令其想不到的是,他偶一為之的小說所帶來的連鎖效應,竟為文學革命引起廣泛的社會注意以及新文學合法性的最終建立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據筆者所見,“雙簧戲”引來林紓叫陣的說法最初與鄭振鐸有關。1935年,他在《中國新文學大系·文學論爭集》的導言中說:
所謂王敬軒的那一封信,便是要把舊文人們的許多見解歸納在一起,而給以痛痛快快的致命的一擊的。可是,不久,真正有力的反抗運動也便來了。古文家的林紓來放反對的第一炮。[38]
這種敘述方式很容易使讀者將“雙簧戲”事件與林紓的“出戰”建立起聯系。1936年,林庚在為國立北平師范大學編寫的授課講義中說:“當時的文壇巨子及擁護舊文化的有力的人物乃是林紓,王敬軒的信就大捧而特捧林紓,于是劉半農文章里便又把林紓大大的挖苦了一頓,于是林紓在這一捧一罵之下,便不能不老將親自出馬了。” [39]林庚的論述更直接地點出了“雙簧戲”與林紓出戰的關系。
自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來,雖然有人零星地提到過“雙簧戲”引來林紓叫陣,但該說法開始流行的時間較晚,約在九十年代[40]。如林薇詳細介紹“雙簧戲”后,引上文所列鄭振鐸的話為依據,稱“由于文學革命的鋒芒所向,林紓首當其沖,因此他奮髯抵幾,破門而出。” [41]而羅志田、關愛和等學者的一系列研究林紓與《新青年》同人關系的重要成果均持類似觀點,使得上述說法愈加通行。
總的來說,以往史家所論之“雙簧戲”引來林紓叫陣[42],實際上缺乏可供支持該論點的史料,只是建立在一種符合事理與時間邏輯的歷史想象。固然不能肯定“雙簧戲”事件與林紓的《荊生》寫作之間絲毫沒有關系,但至少可以說二者的糾葛沒有今人想象的那么密切。
注釋:
[1]羅志田:《林紓的認同危機與民初的新舊之爭》,《歷史研究》1995年第5期。
[2]錢理群,溫儒敏,吳福輝:《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修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8頁。
[3]該文恰巧與《新青年》上陳獨秀的《文學革命論》同一天刊出,可見林紓希望對話的一定不是陳獨秀。
[4]劉半儂(農):《我之文學改良觀》,《新青年》第3卷第3號,1917年5月1日。
[5]陳平原:《新教育與新文學——從京師大學堂到北京大學》,《學人》1998年第14輯。
[6]王畫初:《記優級師范館》,見陳平原、夏曉虹編:《北大舊事》,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12頁。
[7]獨應(周作人):《讀書雜拾(二)》,《天義》第8、9、10卷合刊,1907年10月30日。
[8]《關于魯迅之二》,見鐘叔河編訂:《周作人散文全集7》,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448頁。
[9]胡適:《通訊?非留學》,《甲寅》第10期,1914年10月10日。
[10]慕韓:《文學與國家關系》,《學藝雜志》第1期,1912年11月10日。目錄中名為《文學與國家之關系》。1912年創刊的《學藝雜志》為中國公學同學會在上海發行,《文學與國家關系》是該刊的“社論”文章,“慕韓”還在該期上發表了小說與詩歌各一篇,可推知他與中國公學的關系十分密切。僅據筆者所見,晚清時期以“慕韓”為字號者達十數人,但他們在1912年前后皆與中國公學無甚關系,故“慕韓”生平仍待考。
[11]馬其昶:《韓柳文研究法序》,見林紓:《韓柳文研究法》,商務印書館1914年版。
[12]姚永樸:《文學研究法》,商務印書館1916年版,第8-10頁。
[13]《畏廬續集》,商務印書館1916年版,第20頁。
[14]見《新教育與新文學——從京師大學堂到北京大學》。
[15]《青年雜志》“起初每期只印一千本”。見汪原放:《亞東圖書館與陳獨秀》,學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頁。魯迅在1918年致許壽裳信中兩次談及《新青年》的銷量,即1月4日說的“《新青年》以不能廣行,書肆擬中止”與5月29日感嘆的“該雜志銷路聞大不佳”。見《魯迅全集》(第十一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357;362頁。
[16]《周作人日記(影印本)》上冊,大象出版社1996年版,第651-699頁。
[17]曹伯言整理:《胡適日記全編2》(1915-1917),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版,第568頁。
[18]《新青年》第3卷第3號,1917年5月1日。
[19]陳炳堃(陳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國文學史》,太平洋書店1930年版,第222頁。伍啟元《中國新文化運動概觀》(現代書局1934版,第34—37頁)標明此書為“參考書”;蔡尚思《蔡元培與中國文學界》(《春秋》第六年第二期,1949年2月20日)亦注明可詳見此書,他同時還參見了王森然的《近代二十家評傳》。王森然在介紹林紓反對文學革命時亦提到《論古文之不當廢》,見《近代二十家評傳》,杏巖書屋1934年版,第93頁。
[20]阿英:《中國新文學的起來和它的時代背景》,《文學》第5卷第1號,1935年7月1日。阿英注明了林紓的兩篇文章出自《畏廬文集》,但《畏廬文集》出版于1910年,顯然不可能收錄它們;查《畏廬續集》與《畏廬三集》,亦均未收入。故而可推知阿英或許并未翻過林紓這個系列的文集,筆者甚至懷疑阿英未曾讀過林紓《論古文之不當廢》的全文。阿英說道:“林琴南在《論古文之不當廢》中,并沒有說出什么理由。只是認為‘知拉丁之不可廢,則馬、班、韓、柳亦自有其不宜廢者,吾識其理,乃不能道其所以然’,(胡適當時曾反駁,文見《文存》一卷)。”阿英有可能只是在《胡適文存》中部分地讀到了《論古文之不當廢》。
[21]如丁易:《中國現代文學史略》,作家出版社1955年版,第51頁;劉綬松:《中國新文學史初稿》上卷,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第48頁;復旦大學中文系現代文學組學生集體編著:《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冊,上海文藝出版社1959年版,第60頁;吉林大學中文系中國現代文學史教材編寫小組編:《中國現代文學史》第一冊,吉林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1頁;林志浩主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冊,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41頁;馮光廉、朱德發等編:《中國現代文學史教程》上冊,山東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49頁。除文學史外,張俊才、林薇等林紓研究專家亦認可《論古文之不當廢》意在反對新文學運動,見張俊才:《林紓年譜簡編》,收薛綏之、張俊才編:《林紓研究資料》,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7頁;林薇:《百年沉浮——林紓研究綜述》,天津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1頁。又,林薇的觀點引自臺灣學者尹雪曼的《中國現代文學史話》。
[22] [美]周策縱:《五四運動:現代中國的思想革命》,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6-67頁。顯而易見,未讀原文使作者的理解出現偏差。
[23]他認為林紓所言之“論文者獨數方姚,而攻掊之者麻起,而方姚卒不之踣”的潛臺詞是“反對古文的人太多了,始終不能推倒古文。暗示胡適、陳獨秀等之反對,也同樣不會有結果”,見司馬長風:《中國新文學史》上卷,昭明出版社有限公司1980年版,第54頁。這種論調顯然闡釋過度,不合于引文的上下語境。1991年,該書由傳記文學出版社引入臺灣,借新版之機,作者與傳記文學雜志社的編輯人員修訂了若干錯誤,但關于《論古文之不當廢》的部分未有改動。臺灣學者皮述民、楊昌年等編著的《二十世紀中國新文學史》(駱駝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頁)對《論古文之不當廢》的分析,襲用了司馬長風的觀點。
[24]胡適:《文學改良芻議》,《新青年》第2卷第5號,1917年1月1日。
[25]陳獨秀:《文學革命論》,《新青年》第2卷第6號,1917年2月1日。
[26]蔣英豪:《林紓與桐城派、改良派及新文學的關系》,《文史哲》1997年第1期。另可參見慈波:《誤讀與重釋:作為古文家的林紓》,《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6期。
[27]劉半儂(農):《我之文學改良觀》,《新青年》第3卷第3號,1917年5月1日。
[28]錢玄同:《通信·新文學與今韻問題》,《新青年》第4卷第1號,1918年1月15日。
[29]劉半儂(農):《詩與小說精神上之革新》,《新青年》第3卷第5號,1917年7月1日。
[30]胡適:《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新青年》第4卷第4號,1918年4月15日。
[31]見《林紓的認同危機與民初的新舊之爭》。
[32]見《林紓研究資料》,第83-85頁。
[33]洪越:《五四文學革命的另一面——以林紓為中心》,見陳平原主編:《現代中國》第2輯,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頁。
[34]張俊才、王勇:《頑固非盡守舊也——晚年林紓的困惑與堅守》,陜西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1頁。
[35]《同學錄發端》,《文學講義》第1期,1918年。通行的說法認定《文學講義》創刊時間為1916年,見《林紓研究資料》,第511頁。但據《文學講義》第1期的《同學錄發端》,可知其創刊時間至早為1918年7月。
[36]目前筆者僅讀到《文學講義》第1期,后文中這兩封信的征引皆出自李家驥等整理:《林紓詩文選》,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
[37]嚴復:《與熊純如書》,見王栻主編:《嚴復集(第三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699頁。
[38]鄭振鐸:《導言》,見鄭振鐸編選:《中國新文學大系(第二集)·文學論爭集》,良友圖書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6頁。
[39]林庚著,潘建國整理:《新文學略說》,《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1年第1期。關于這份講義的相關情況,可參考潘建國的《整理后記》。
[40]海外學者在此前也有過類似敘述。1960年,周策縱的《The May Fourth Movement:Intellectual Revolution in Modern China》(《五四運動:現代中國的思想革命》)出版,他認為雙簧戲“引起了讀者很大興趣,也激起了舊派文人的惱怒。逐漸地,林紓增強了他對新文學運動的抵抗”,見《五四運動:現代中國的思想革命》,第67頁。1987年,臺灣地區教育主管部門主編的《中華民國建國史》談及文學革命時亦稱雙簧信“引起林紓第一個挺身而出,以衛道自任,來反對新文學”,見《中華民國建國史(第二篇)·民初時期(三)》,國立編譯館1987年版,第2151頁。
[41]《百年沉浮——林紓研究綜述》,第24頁。
[42]支撐這種說法的依據是“雙簧戲”產生了廣泛的社會效應,但其實“雙簧戲”的作用是后世史家建構出來的。關于這一問題,本人另有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