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遙和林虹關系的一則新材料
一
我在《延川插隊往事》一書所收延川北京知青邢儀的《那個陜北青年——路遙》一文中,發現了一則涉及路遙和林虹關系的新材料。當年,邢儀與林虹、林達同在關莊公社一個村子插隊,相互比較熟悉,還與路遙后來的妻子林達是多年的好友。這是她比一般人更了解路遙與二林之間感情糾葛的原因。在路遙延川時期的感情經歷中,林虹和林達先后是重要的當事人。路遙先與林虹戀愛,分手后,又與林達戀愛,數年后結婚生女,最后也感情破裂。路遙與二林的關系,雖然在他精神世界中不占關鍵位置,但也是一個不可忽略的方面。某種程度上,這是解讀他作品中巧珍、黃亞萍和田曉霞等人物形象及性格特征的一個無法避免的參照。
目前的路遙傳記研究,較有代表性的是厚夫的《路遙傳》、王剛的《路遙年譜》和張艷茜的《平凡世界里的路遙》等三部著作。他們在敘述路遙與林虹初戀風波時,持有比較一致的看法:林虹是北京八一中學初中生,1969年1月到延川關莊公社插隊。她與路遙相識于縣“毛澤東思想文藝宣傳隊”,彼此萌生好感,逐漸發展成戀愛關系。1971年春,銅川二號信箱工廠(軍工企業)來延川招工,路遙林虹都報名參加體檢,林因身體不合格被刷下,結果,路遙出于熾熱愛情,毅然把這個寶貴的招工名額讓給心愛的女孩。林虹到銅川工廠后,也不負眾望,將第一個月工資寄給路遙,第二個月,僅留下微薄的生活費,又用工資給他買了高檔香煙等物品。幾個月后,因分處異地和生活相差懸殊的關系,林虹對路遙的感情產生動搖,先是書信稀少,后向一位在內蒙古插隊的女同學傾訴痛苦,這位女同學貿然代替林虹,給路遙寫了一封絕交信。在這一過程中,林虹開始與工廠一個年輕的軍代表萌生感情。剛剛被罷免縣革委會副主任,又遭女友拋棄,路遙遭遇到平生以來最大的人生危機。最后,三部著作都把導致兩人感情生變的原因,歸結為林虹的移情別戀。
我查閱過相當一部分北京知青與路遙關系的書籍,都沒有這方面的記述。我推測這個“權威敘述”可能來自路遙本人,并借助好友曹谷溪、周海波的轉述,成為目前這三部研究著作關于此事判斷的主要依據。但它只是一個“孤證”,沒有其他旁證予以證實。尤其缺乏林虹關莊公社插隊知青提供的旁證,這就使它顯得格外孤立。我認為路遙和林虹的關系,至今存在著兩個懸疑問題:一是路遙主動把招工指標讓給了林虹;二是由于兩人生活懸殊較大,以及與軍代表的戀愛,導致林虹決定與路遙分手。在這種情況下,林虹感情上拋棄路遙,就牽涉了一個比較尖銳的道德問題。關于第一個問題,我已在刊發于2019年第3期《當代文壇》的《一份沉埋的孤證與文學史結論——關于1971年春的路遙招工問題》一文中,有過初步探討。這篇文章根據林虹最近在延川北京知青微信群里的一個微信,微信說:1971年春,銅川二號信箱工廠來延川招工,是要一名普通話較好的播音員。自己當時在縣里就做過播音員,因此被錄用,而路遙操著一口濃重的陜北口音,并不符合招工單位條件,所以,這個招工指標并非他的贈予。這個重要旁證一出來,就成為路遙原先那個孤證的參照性視野,雖然未必一下子就能推翻路遙的孤證,但至少也對它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后一個問題,是說林虹主觀上移情別戀才斷絕與路遙關系,還其實另有原因。我將在下面繼續討論。
二
邢儀的《那個陜北知青——路遙》中的那份新材料證實:“L(指林虹)在隊里待的時間最短,一年后她就被招工走了。聽說L離開延川后很快和路遙斷了戀愛關系,原因是遭到了L的家長的強烈反對,他們的戀愛關系夭折了。”
這是我見到的路遙和林虹關系第二個問題的一個重要旁證。此前,關于它的原因只有路遙本人的孤證,以及三部路遙傳記根據它的發揮和傳播。首先,邢儀并未說這個招工指標是路遙出讓。但究竟是不存在這個事實,還是她不知實情,目前不得而知。其次,林虹與路遙分手,“原因是遭到了L的家長的強烈反對”。這是一層客觀因素。到底是父母反對在先,還是林的主觀拋棄在后,或是她迫于家庭壓力才做出這種決定?邢文并未明確敘述。
1970年代,其實不光是女知青家長,就連很多一起插隊的女知青,也不看好北京女知青與當地青年(農民)建立戀愛關系。這是路遙和林虹關系之外北京知青和家長態度的“外部氛圍”。它涉及城鄉歧視、戶籍關系、生活習慣以及對未來生活的現實考慮,也包括習俗觀念、子女前途等一系列問題。后來,看到好友林達和路遙談戀愛,邢儀也在心里犯嘀咕,擔憂女友能否真正預見他后來的成就和聲譽:“剛開始我們這幫同學并不看好他們的戀愛,其實也沒有明確的觀點,只是覺得北京知青找當地青年,合適嗎?”
我在這篇文章里還得知,反對自家女孩與陜北農村青年談戀愛,并非林虹家長一例,大部分家長普遍持這種態度。隨著路遙和林達關系的進展,林達家長從不理解到逐漸接受,林達也為取得父母支持,專程帶路遙到北京稟見他們。邢儀與林達關系較近,比較了解她的性格,以及在這個問題上她家長的態度,不過,行文中似乎有保留態度。“作為僑委干部,達的母親比較開通,對于達與路遙的戀愛,她無奈地說:‘女兒愛上了,我有什么辦法呢?’然后達媽媽要召見這位陜北女婿。達帶著路遙回北京了,達還帶著路遙去看望在北京的許多同學和同學的家長。家長們好奇地觀察著隨和的、收斂的、敦厚的、健壯的路遙,有的評價說,路遙長得像當時的體委主任王猛,比想象的好。(不知他們原先想象的是什么樣子)又有的家長說了,這個陜北小伙子真不錯,但如果是和我閨女,我不同意。”這則新材料進一步證實,L的家長反對態度,在北京女知青的家長中間,其實比較普遍。
女知青家長的擔憂不是毫無理由,在遙遠的陜北,就曾發生過幾起這樣的人生悲劇。
一個是在馮家坪公社彪家溝大隊插隊的北京女知青王援朝。當時,村里知青因招工和當兵紛紛離開,只剩下她一個人。孤獨的她,慢慢與夫妻感情不睦、有三個娃的生產隊長劉來生成為相好。王援朝是村里養豬姑娘,她見劉來生在妻子回娘家不歸,一個大男人照顧三個孩子,便幫他洗一家人的衣服。生病時,還陪著赤腳醫生給他治病。一天深夜,劉來生來幫王援朝接生12只豬崽。“此時,兩顆心緊緊地貼在一起,暴風驟雨地愛了一回。”后來,王援朝挺著大肚子回北京待產,被上過朝鮮戰場的老革命父親狠狠打了耳光,并把生產隊長劉來生告到縣里。1973年春,劉來生被判刑四年,“當劉來生被宣判的那天,王援朝肚子里的新生命嗷嗷啼哭著來到了人世間。”在內外壓力下,倔強的王援朝執意不回北京,索性把自己鋪蓋搬到了劉家,與老人孩子過起了日子。“王援朝風里劈柴,雨中挑水,耕種鋤割,滾碾推磨,打場縫補,伺候多病的老人,撫養孩子,一年365天。她完全沒有了一個京城姑娘的模樣。”“四年啊,煎熬的日子并不短暫。”劉出獄后,王援朝與他辦了結婚手續。1986年,被安排到延川自來水廠工作。
另一個是王光美的親戚汪鴿。她18歲到延川插隊,知青嫌她是“最大資本派”的親屬,拒絕與她同組,女知青深夜12點,還把她的行李扔到了院子里。痛不欲生的汪鴿,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就在劉家溝一棵槐樹下哭至深夜。有一次,一條灰狼朝她撲來,多虧一條狗救了她。為生存下去,汪鴿無奈嫁給村里一個青年農民,生下女兒馬延都,但夫妻毫無感情。婚姻維持不下去了,要離婚又離不了,“無奈之中,她給周恩來總理去了一封信,傾訴她不幸的婚姻。后來在陜西省委領導的督促下,當地政府主持她離了婚,被推薦上了延安師范學院,畢業后被分配到黃龍縣的農村做了小學教員。”在這一過程中,她把女兒留在男方家,等于拋棄了親生孩子。1987年,曹谷溪偶爾聽說,當年汪鴿離開后,幼小的女兒跟奶奶過,奶奶病逝,十幾歲的女孩經常穿著露肉的褲子,連學都沒上過……曹谷溪出于同情,把這個女孩接到自己家,又費了很大勁找延安地區勞動局局長胡志清,特批了一個招工指標,把馬延都安排到延川一家國營食堂當服務員。后來,他通過繁瑣的關系,曲折地找到王光美家的電話,說明情況,終于聯系到了在北京另外成家的汪鴿,使這對失散多年的母女重逢。“闊別20余載的汪鴿、馬延都母女在北京相見了,喜淚悲淚一起灑在金水橋畔。”
兩位女知青因為錯愛,一個把自己留在陜北,一個把女兒拋棄那里。王援朝由于一時沖動,竟在彪家溝當了十幾年農民,30幾歲雖然到縣城當了自來水廠工人,丈夫劉來生恐怕還是農民身份。當年的過失,一直在多年后發酵、延伸和變異;被母親王鴿拋棄的馬延都,則無辜沿襲了母親不幸婚姻的痛苦,王鴿為之付出的代價,卻要女兒一人獨自承擔。這就是說,26000多名北京知青插隊陜北的運動結束了,可是由那場運動發展而來的“知青史”,還在王援朝、馬延都,以及因各種緣由留在陜北的北京知青們身上發展著,并未結束。
實際上,北京知青家長的擔憂并非空穴來風。1971年后,全國各地農場和插隊地區的管理人員,以及公社、大隊和生產隊的干部,借招工、當兵和上學等條件的誘惑,破壞知青運動的事件屢屢發生,震驚了大小城市的普通家庭,包括高層領導。為此,從中央到各省市下達各種紅頭文件,指示公安檢察部門,嚴厲打擊這種破壞知識青年上上下鄉運動的罪惡行為。
據《青春履痕——北京知青大事記》一書統計,僅1970年,延安地區就發現破壞知青上山下鄉運動嫌疑人546人:“3月12日,延安地區辦理打擊破壞上山下鄉案件26起,批斗11人,拘捕8人,其中判刑7人”;“7月12日,延安地區召開萬人大會,公判破壞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10罪犯”;9月,“全區共揭發破壞知青上山下鄉嫌疑人510名,判刑90人,其中死刑3人”。知青來陜北插隊不到兩年,就有這么高的發案率,現象實在驚人。因這本書不到10萬字,且記錄的僅是“大事”,沒有對具體案件的跟進和詳細描述。因此,我們不知道,這546個嫌疑人當中,究竟有多少與引誘傷害女知青有關?有多少是其他事件?但僅從這些“公判現象”看,足見當時破壞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形勢的嚴峻程度。一年內,延安地區就發起三次打擊破壞分子的大規模運動,以聲勢來震懾犯罪分子,雖然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事件依然頻發。通過插隊延安的北京知青的大量書信,這些令人不安的消息也會飛向遠在千里之外的北京,令知青家長,尤其是女知青家長,為孩子插隊的自身安全充滿憂慮。
汪鴿的事情發生在這一期間,她不是出于愛情與當地青年結合,而是被迫結婚。王援朝的事情,應該發生在這以后,估計是1972年到1973年之間,因為,村里的知青大多數已經離開。陽波一篇訪談文章里有王援朝的內容,盡管采訪對象說她“最幸福的是找了一個好男人”,筆者不相信當時她與劉來生的非法同居是完全出于愛情。在孤身一人的情況下,為找到安全感,大概是這位年輕沖動的北京女孩的優先選項。生產隊長對村里最具權威的人,她不找普通農村青年,而冒著輿論風險找這個有妻室的男人,與安全考慮關系甚大。王當時就二十掛零,劉是生產隊長,乃有夫之婦,是三個孩子的父親,情商上大概比王成熟。作為接受、管理知青上山下鄉的一方,無論何種理由都不應該給王援朝任何異性感覺,況且是在大多數知青都離開,她孤身一人生活在村里的情形下。而且他不可能不知道,當時延安地區對社、隊基層干部侵害女知青行為所保持的嚴打和高壓的態勢。他是明知故犯,所以,王父氣急打女兒兩個耳光,又憤怒地向縣里有關部分投訴劉來生的行為,實屬情理之中。
由此可知,林虹家長強烈反對她與路遙的戀愛,強迫她切斷兩人關系,是出于保護女兒的考慮,并沒什么過錯。因此,這份材料不單是研究林路二人分手原因的新參照,對研究路遙與林達的愛戀、結婚到感情破裂,也不失為一個新面向。
三
然而,我的好奇在于,為什么三部路遙傳記不約而同在“路遙和林虹分手”問題上,都將理解之同情偏向路遙了呢?我推測它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這則“林虹父母強烈反對”的新材料,出現在作者寫作傳記前后,他們無法在此期間及時地掌握了解。只能選擇以路遙對曹谷溪單方面的“哭訴”為依據。這就容易把林虹內蒙古插隊女同學代替她給路遙寫絕交信的事實,以及林虹與銅川二號信箱工廠年輕軍代表戀愛的后發性事情,不加分析地嫁接到“路遙哭訴”上,這無疑加強了林虹背信棄義的主觀感情色彩。
二,在陜北傳統風俗中,歷來有在婚姻關系上強調男人顏面的習慣。三位傳記著作的作者,有兩位出自陜北的延安、榆林,因為主要利用的是曹谷溪關于路遙向他哭訴的敘述,鑒于不自覺的感情傾向,就會把路遙和林虹關系的內外原因,歸咎于林虹的背叛。在我看來,當地傳統風俗實際強化了林虹與路遙分手時的主觀感情態度,不利于作者在敘述事情原委,分析各種原因時,保持客觀和超然的敘事姿態。
三,由于當時北京知青,大多數人是因形勢來陜北插隊,所以心理上只把自己當作一個歷史巨變中的“過客”。我翻閱相關材料,發現在他們集體性的歷史敘述中,談論的多半是插隊生活的艱苦、勞動之繁重,以及陜北老鄉的厚道等內容。這跟他們只是來此走一遭,一遇招工、當兵和上學等返城機會,會毫不猶豫地選擇離開的普遍心理,有莫大的關系。所以,關于知青與當地男女青年的戀愛婚姻軼事,除少數當事人,大多數人沒興趣講述。無形之中,這就致使在諸多關于“插隊回憶”的著作中,相關材料的匱乏。如此看,即使三部傳記著作想做到不偏不倚,也無法采集到真正有用的材料。
最后,聯系以上材料和分析,我想林虹之所以拋棄路遙,知青家長之所以強烈反對女兒與當地農村青年戀愛,是他們對六七十年代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心存疑慮的表現。從1968年提倡“廣闊天地,大有作為”,到1979年啟動“知青返城”政策,前后差不多有整整十年時間。一個人從十六七歲到二十六七歲,或是從十九二十歲到二十九三十歲,這中間完全錯過了上大學、當工人、當干部等的時間窗口期。對一部漫長的歷史來說,“十年”不過是一個瞬間,但對于大多數適齡青年來說,這卻是最寶貴的歲月。
當年延川著名知青之一,擔任過延川團縣委書記和公社書記,1978年考上北京大學經濟系、后做公司高管的陶海粟著文反省說:“下鄉之前,我們對農村的了解大多來自《朝陽溝》《李雙雙》等文藝作品,在那些作品里,農村是一片‘花好月圓’的‘艷陽天’。但我們眼中看到的,卻是一幅截然不同的圖畫。很多地方,生產和生活方式都處在一種近乎原始的狀態。我們落戶的第一年,所在生產隊的社員們辛苦了大半年,夏收時每人只分了一升麥子。在學校里吃‘憶苦飯’覺得難以下咽,但在這里,那是很多人的家常便飯。”陶海粟的反省視角,把路遙和林虹關系放到了一個更大的歷史背景下。這位當年的知青干部,沒有像大多數知青那樣簡單抱怨歷史,而是理性地認為:“固然,我們不是什么先知先覺者,當時并沒有能力把握這些現象背后的理論上、制度上的原因,更沒有能力把握這些現象,甚至理解那場貫穿20世紀的空前規模的人類社會實驗運動的內在聯系。但是,經過那九年的社會實踐的再教育,培育了我們與普通老百姓的情感,塑造了我們的人格,為在適當的條件下擁抱新思想、新世界做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