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認識社會科學評價創新發展70年
社會科學評價,在社會科學創新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導向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年來,社會科學評價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政治方向,著力引導社會科學解釋與解決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問題,在創新發展中逐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評價體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正確認識70年社會科學評價(以下簡稱“社科評價”)創新發展歷史,是新時代社科評價繼往開來的首要問題。
正確認識70年社科評價的基本原則
正確認識70年來的社科評價,要把握好社科評價的客觀性與價值性相統一、政治性與學術性相統一兩條基本原則。
客觀性與價值性相統一。社會科學有別于自然科學的關鍵在于其價值性。自然科學的真理性可以通過普遍適用的科學方法進行驗證,自然科學評價的合理性也有一致公認的客觀標準進行事實判斷。雖然社會科學也具有客觀性,但其客觀性具有直面社會的價值性特征。也就是說,與基于客觀標準進行事實判斷的自然科學評價不同,社科評價是一定歷史階段的一定評價主體,依據一定認識水平,與一定既有社會科學成就相比較之后形成的共識性價值判斷,而不是自然科學意義上純粹客觀的事實判斷。
政治性與學術性相統一。社科評價具有政治性,必須把堅持社會主義政治方向放在首位。社科評價必須堅守社會主義政治方向,引導社會科學準確把握與自覺回應社會主義建設中遇到的問題。事實上,學術性和政治性是社會科學及其評價的基本屬性,政治性并不排斥學術性。
社科評價創新發展70年回眸
本文以馬克思主義發展觀為指導,從創新發展視角回眸70年社科評價后發現,無論是先后經歷過的政治導向評價、學術導向評價、學術形式評價,還是正在探索的學術內容評價諸方式,都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政治方向。
政治導向評價。從新中國成立至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黨和政府采取團結、教育、改造知識分子的政策,對社會科學學者及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進行以政治標準為主的政治導向評價。
學術導向評價。從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至黨的十四大召開,我國逐漸由“階級斗爭為綱”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社科評價也從政治導向評價向學術導向評價轉變,開始借鑒西方同行評議法,開展由行政主導的學術導向評價,即主要以內在質量特征為標準來評判學者與學術成果,評價主體主要是行政主導下的同行學者,評價方法主要是同行評議法。
學術形式評價。從《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發布至《關于進一步改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意見》印發(1993—2010),我國開啟了以量化考評為主的學術形式評價。隨著同行評議在實踐中的局限性不斷顯現,社科評價開始大量運用文獻計量數據的學術形式評價,即主要以外在數量特征為標準來評判學者與學術成果,評價主體主要是文獻計量人士,評價方法主要是文獻計量法。
學術內容評價。從2011年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至今(2011— ),社科評價開始逐步糾正把文獻計量數據作用絕對化的傾向,大力推進優秀成果和代表作制度。2017年,《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論文數量要求”的學術內容評價,即主要以代表作的創新特征為標準來評判學者與學術成果,評價主體主要是同行專家和文獻計量人士,評價方法主要是同行評議與文獻計量結合法。
新時代社科評價改革的政策取向
從2011年的《意見》到近年來政府發布的有關學術評價政策來看,除了突出同行專家在評價中的主導地位,進入新時代,中國社科評價改革的政策取向還有如下幾點。
更好發揮導向作用與激勵作用。《意見》提出,改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質量為先,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更好地發揮科研評價對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導向、激勵與診斷作用。2018年教育部《關于開展清理“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在高校開展“五唯”清理,治理“五唯”需要扭轉不合理的評價導向。事實上,針對“五唯”誘發的學術功利化,政府也在完善與強化相關學術獎勵政策的正向激勵作用。
辯證統一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由于社會科學研究對象的復雜性,確實需要多元化的評價標準。因此,新時代社科評價需要處理好學術性與政治性、客觀性與價值性等標準之間的關系,特別需要正確區分學術問題與政治問題,以及處理好行政權力對評價主體構成、評價標準篩選和評價程序設計的適度參與等問題。
有效融合學術責任與社會責任。2018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把“科研生態”作為新時代學術誠信建設的目標。社會科學及其評價的健康發展需要制度保障,學者的學術誠信也需要制度保障。新時代社會科學及其評價要創新發展,除了建立激勵學者追求真理的評價制度,還要倡導學者在追求真理方面的自覺自我反省。通過自覺的自我反省擺脫學術功利化困境,樹立為人民群眾做學問的理想,自覺自愿將學術責任和社會責任融為一體。
堅決糾正學術失信與不端行為。2018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對人才科學精神、職業道德、從業操守等評價考核,倡導誠實守信,強化社會責任,抵制心浮氣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風氣,從嚴治理弄虛作假和學術不端行為”。隨后,如《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關于對科研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等一系列關于學術誠信的文件陸續出臺,目的在于遏制學術失信與不端行為蔓延,切實維護學術聲譽。
積極建構評價生態與評價體系。社科評價界正在探索尊重國內外同行專家的開放評價、“在陽光下運行”的“陽光評價”、基于學術共同體自律與評價監督相結合評價等模式。由此看來,新時代社科評價必將推陳出新創新發展,營造適應新時代的評價生態,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的評價體系。
(作者單位:浙江師范大學教育評論研究所;浙江師范大學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