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掖平:建設文化強國需要強力發展文化事業
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不斷提高文化建設的科學化水平,需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雙業并舉”。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李掖平帶來的一份提案便聚焦文化事業的發展。她認為,目前我國在發展文化產業方面成效顯著,但在文化事業的事業性、公共性、公益性和公平性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
在李掖平看來,目前我們對文化事業的事業性重視不夠,要切實重視這一特殊性質,實現文化建設的“雙業并舉”。她說,不能一提發展文化產業、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就把文化行業統統推向市場,把文化事業機構全部轉企。忽略文化事業的事業性而過度強調產業化的觀點是錯誤的,而且非常危險,因為有些文化事業并不適合產業化。比如,部分職業技能和專門知識的培訓可以產業化,但義務教育是無法也不可能產業化的。部分文學創作、文藝演出、文化活動的確可以帶來產業效益,但這并不意味著一切文學創作、文藝演出、文化活動都可以按產業化尺度來要求。文化事業的過度產業化傾向,會導致一切從經濟效益出發,片面追求文化產品數量,忽視對文化產品質量的提升,忽略健康的思想導向和積極的價值引領。當下一些影視作品和電視節目的惡俗傾向以及虛假、違法廣告在各種文化媒體上的泛濫,已經敲響了警鐘。其實,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是相互聯系并相互轉化的。文化事業搞好了,自然就會促進人民群眾對文化內容的興趣,也必然會帶來文化相關產品的直接消費或相關消費,從而為文化產業創造、培養、拓展市場,有效拉動文化產業發展;同時,還可以促進文化產業不斷提高文化產品的優質含量和品位,推動文化產業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
文化事業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公共性。李掖平認為,各級政府也要重視文化事業的公共性,切實提高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標準化和均等化水平。她在多年的觀察和調研中發現,近年我們在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方面所推行的文化下鄉、服務基層、科技惠民、啟智百姓等系列活動,注重了文化惠民的基礎性、層次性、多元性,突出了文化事業的公共性,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也出現了重速度輕質量、重硬件輕軟件、重建不重管、重驗不重用等實際問題。比如,公共文化設施的使用率不高,很多文化設施驗收達標后基本處于閑置狀態;具有鮮明針對性的公共文化產品缺乏,優質服務功能不足。針對這一實際情況,我們要重點加強文化服務的針對性、務實性建設,要以標準化建設、規范化運行、系統性管理為重點,進一步構建完善利民惠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在談到文化事業的公益性時,李掖平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看法。她覺得公益性也是文化事業的重要特點之一,因此要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她說,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核心是滿足廣大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權益。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精神文明尤其是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保障,公益性文化事業的發展更需要立足基礎、服務基層,因地制宜,讓平民百姓成為公益性文化活動的主體,讓老百姓全方位享受到質量更優、水平更高的公益文化服務。
在采訪的最后,李掖平還提到要切實重視文化事業的公平性,防止政府文化扶持資金使用不公和低效。扶持資金使用的公平和效率很容易出問題,可能用錯了對象,用錯了時間,或者用錯了項目,甚至會出現“被假大空項目騙資金”的問題。為此,應立足文化事業的公平性,將扶持資金多用于文化事業環境改善、文化服務公共平臺構筑、文化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公益文化事業開發等帶有普遍性意義的惠民利民工程方面,以切實規避將資金投放到某個單一文化事業項目而容易產生的偏差,積極推進對文化扶持資金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管理,進一步完善資金投放后的查效制度,確保其多元化、多層次、公平高效的使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