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保護視野下傳統節日文化的傳承與弘揚
一、傳統節日是傳統文化中的瑰寶
1.傳統節日是一種文化現象
文化是人們的生活方式、社會制度、行為方式、精神產品的總和。傳統節日便是人們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創造的一種文化形態。它是包含人們一定信仰、情感、觀念、儀式、習俗等因素在內的復雜的文化現象。
2.傳統節日是一種傳統文化形態
文化包括傳統文化與時尚文化等不同形態,它們形成鮮明對比。我們的傳統節日不是時尚文化,而是一種傳統文化。它是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長久積淀、逐漸形成的,具有歷史性、持續性。同所有的“傳統”一樣,它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帶有廣泛普遍性的文化現象,植根于中國傳統文化母體,體現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主要特點。它不是個體性的現象、不是新造的現象,也不是短暫的、偶發的現象。像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等,不是哪一個人創造的、發明的,也不是哪一個人過的,也不是昨天或今天才設立的,而是中華民族上千年甚至幾千年一代一代傳承下來的,有悠久歷史的傳統。
3.傳統節日是一種民俗文化
傳統文化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文字為載體傳承下來的精英文化、官方文化、書面語言文化。例如,四書五經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它們是以書面語言形式流傳下來的,屬于精英文化,先秦散文、楚辭、漢賦、唐詩、宋詞也大都是精英文化。
另一類為民間的、民俗的文化,它主要指通過非書面語言形式,即口頭的、習俗的或行為的途徑傳播的文化。在傳統文化寶庫中存在大量非書面語言傳播傳承的民俗文化,如怎樣做酒、怎樣做醋、怎樣做客家菜、怎樣做龍燈及婚禮如何辦、祭祖有何儀式等等,可能并沒有清楚的書面文字記載,也沒有學校教授,而是依靠口頭傳授、行為傳播等非書面語言形式流傳下來。節日文化,像大量的民間傳說、民間舞蹈、民間音樂、民間戲曲、曲藝、民間禮儀(婚禮、成人禮、喪禮等)、民間手工技藝等一樣,都是通過口傳身教一代一代傳承下來的。因此,傳統節日是一種非常典型的民俗文化。
4.傳統節日具有鮮明的民族性、地域性
在我國,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節日。即使是相同的節日,不同地域往往也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比如端午節,有的地方紀念屈原,有的地方紀念伍子胥,有的地方紀念曹娥。從各個地區傳統節日的活動中,可以看到,節日里面有我們的信仰,有我們的情感,有傳承人出自內心的喜愛,以及老百姓的生活寄托和美好愿望。
然而,在一定的時段、一定的范圍內,洋節大舉入侵,加上商家和媒體的炒作,傳統節日節節敗退。人們熱衷于過圣誕節、情人節等,而對自己的春節、中秋節、七夕節等傳統節日漠視,缺乏熱情。
2005年,韓國江陵端午祭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對我們沖擊很大,國人對傳統節日的認識也真正覺醒了。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視野下的傳統節日保護
1.非遺保護喚醒了有關傳統節日的自覺意識
2001年,昆曲成為中國第一個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對非遺的界定是:指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形式、知識、技能以及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世代相傳,在各社區和群體適應周圍環境以及與自然和歷史的互動中,被不斷地再創造,為這些社區和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從而增強對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的尊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傳統技藝、醫藥和歷法;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傳統體育和游藝;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活態傳承的,口傳心授,依存于傳承人的記憶、智慧、情感的非物化形態的文化遺產,都屬于非遺。
我國的國家級非遺項目名錄將非遺分為十大門類,傳統節日屬于第十大類——民俗。傳統節日是一種文化性的時間制度。節日是“時空以外的時空”,并非日常的時間,往往可以做平時不能做的事情,是對日常生活的超越與升華。傳統節日又是集中展示非遺的平臺,為各種非遺提供一個特殊的時空場所、文化空間。人們的衣食住行、儀式、信仰,以及相關的文化藝術表現形式,均在節日中得到充分展現。
2.中央五部委就傳統節日專門發文
2005年成為傳統節日保護轉折性的一年,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聯合印發《關于運用傳統節日弘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的意見》。該文件指出,中國傳統節日,凝結著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載著中華民族的文化血脈和思想精華,是維系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的重要精神紐帶,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寶貴資源。同時,就運用傳統節日弘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提出意見,主要包括:一要突出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二要精心組織重要傳統節慶活動;三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四要積極開展傳統節日的研究和保護工作;五要切實加強對傳統節日活動的管理和引導。
3.各界的回應和舉措
傳統節日進入各級非遺名錄。2006年5月20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布,民俗類共有70個項目,其中大部分是傳統節日,也包括一些少數民族的重要傳統節日。春節、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六大全國性節日進入名錄,農歷二十四節氣也入選其中。2008年,元宵節入選第二批國家級非遺名錄。2011年,中和節(二月二)、中元節(七月半)入選第三批國家級非遺名錄。
2009年,中國的端午節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同年,羌年入選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6年,二十四節氣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傳統節日引起媒體和公眾的廣泛關注。央視大約于2005年開始播出《我們的節日》系列專題片。各地方電視臺等媒體也紛紛在節日期間制作播出專題片或文藝晚會,這種電視傳播形式受到廣大觀眾的喜愛。
國家調整法定假日,向傳統節日傾斜。2007年12月,國務院公布《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從20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清明、端午、中秋與春節一樣,成為法定假日,春節假期調整為從除夕開始。
包括傳統節日在內的大量的民族民間優秀傳統文化,應該被納入研究闡釋的范疇。我們整個社會都應該在研究闡發上做出努力,包括媒體。對于此,涉及研究程度和闡釋方式的問題。怎樣使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工作更有效果?怎樣由淺入深,讓更多人欣然接受?闡釋和傳播是否生動?這其中很有學問。我們有一些研究闡發工作往往限定在相對狹小的圈子里,讓公眾“望而生畏”,達不到激發傳統文化活力的目的。因此,我們在研究保護的過程中要特別強調探索各種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