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世界觀與人生觀
世界無涯涘也,而吾人乃于其中占有數尺之地位;世界無終始也,而吾人乃于其中占有數十年之壽命;世界之遷流,如是其繁變也,而吾人乃于其中占有少許之歷史。以吾人之一生較之世界,其大小久暫之相去,既不可以數量計;而吾人一生,又決不能有幾微遁出于世界以外。則吾人非先有一世界觀,決無所容喙于人生觀。
雖然,吾人既為世界之一分子,決不能超出世界以外,而考察一客觀之世界,則所謂完全之世界觀,何自而得之乎?曰:凡分子必具有全體之本性;而既為分子,則因其所值之時地而發生種種特性;排去各分子之特性,而得一通性,則即全體之本性矣。吾人為世界一分子,凡吾人意識所能接觸者,無一非世界之分子。研究吾人之意識,而求其最后之原素,為物質及形式。物質及形式,猶相對待也。超物質形式之畛域而自在者,惟有意志。于是吾人得以意志為世界各分子之通性,而即以是為世界之本性。
本體世界之意志,無所謂鵠的也。何則?一有鵠的,則懸之有其所,達之有其時,而不得不循因果律以為達之之方法,是仍落于形式之中,含有各分子之特性,而不足以為本體。故說者以本體世界為黑暗之意志,或謂之盲瞽之意志,皆所以形容其異于現象世界各各之意志也。現象世界各各之意志,則以回向本體為最后之大鵠的。其間接以達于此大鵠的者,又有無量數之小鵠的。各以其間接于最后大鵠的之遠近,為其大小之差。
最后之大鵠的何在?曰:合世界之各分子,息息相關,無復有彼此之差別,達于現象世界與本體世界相交之一點是也。自宗教家言之,吾人固未嘗不可于一瞬間,超軼現象世界種種差別之關系,而完全成立為本體世界之大我。然吾人于此時期,既尚有語言文字之交通,則已受范于漸法之中,而不以頓法,于是不得不有所謂種種間接之作用,綴輯此等間接作用,使厘然有系統可尋者,進化史也。
統大地之進化史而觀之,無機物之各質點,自自然引力外,殆無特別相互之關系。進而為有機之植物,則能以質點集合之機關,共同操作,以行其延年傳種之作用。進而為動物,則又于同種類間為親子朋友之關系,而其分職通功之例,視植物為繁。及進而為人類,則由家庭而宗族、而社會、而國家、而國際。其互相關系之形式,既日趨于博大,而成績所留,隨舉一端,皆有自閡而通、自別而同之趨勢。例如昔之工藝,自造之而自用之耳。今則一人之所享受,不知經若干人之手而后成。一人之所操作,不知供若干人之利用。昔之知識,取材于鄉土志耳。今則自然界之記錄,無遠弗屆。遠之星體之運行,小之原子之變化,皆為科學所管領。由考古學、人類學之互證,而知開明人之祖先,與未開化人無異。由進化學之研究,而知人類之祖先與動物無異。是以語言、風俗、宗教、美術之屬,無不合大地之人類以相比較。而動物心理、動物言語之屬,亦漸為學者所注意。昔之同情,及最近者而止耳。是以同一人類,或狀貌稍異,即痛癢不復相關,而甚至于相食。其次則死之,奴之。今則四海兄弟之觀念,為人類所公認。而肉食之戒,虐待動物之禁,以漸流布。所謂仁民而愛物者,已成為常識焉。夫已往之世界,經其各分子之經營而進步者,其成績固已如此。過此以往,不亦可比例而知之歟。
道家之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又曰:“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此皆以目前之幸福言之也。自進化史考之,則人類精神之趨勢,乃適與相反。人滿之患,雖自昔借為口實,而自昔探險新地者,率生于好奇心,而非為饑寒所迫。南北極苦寒之所,未必于吾儕生活有直接利用之資料,而冒險探極者踵相接。由椎輪而大輅,由桴槎而方舟,足以濟不通矣;乃必進而為汽車、汽船及自動車之屬。近則飛艇、飛機,更為競爭之的。其構造之初,必有若干之試驗者供其犧牲,而初不以及身之不及利用而生悔。文學家、美術家最高尚之著作,被崇拜者或在死后,而初不以及身之不得信用而輟業。用以知:為將來犧牲現在者,又人類之通性也。
人生之初,耕田而食,鑿井而飲,謀生之事,至為繁重,無暇為高尚之思想。自機械發明,交通迅速,資生之具,日趨于便利。循是以往,必有菽粟如水火之一日,使人類不復為口腹所累,而得專致力于精神之修養。今雖尚非其時,而純理之科學,高尚之美術,篤嗜者固已有甚于饑渴,是即他日普及之朕兆也。科學者,所以祛現象世界之障礙,而引致于光明。美術者,所以寫本體世界之現象,而提醒其覺性。人類精神之趨向,既毗于是,則其所到達之點,蓋可知矣。
然則進化史所以詔吾人者:人類之義務,為群倫不為小己,為將來不為現在,為精神之愉快而非為體魄之享受,固已彰明而較著矣。而世之誤讀進化史者,乃以人類之大鵠的,為不外乎其一身與種姓之生存,而遂以強者權利為無上之道德。夫使人類果以一身之生存為最大之鵠的,則將如神仙家所主張,而又何有于種姓?如日人類固以綿延其種姓為最后之鵠的,則必以保持其單純之種姓為第一義,而同姓相婚,其生不蕃。古今開明民族,往往有幾許之混合者。是兩者何足以為究竟之鵠的乎?孔子曰:“生無所息。”莊子曰:“造物勞我以生。”諸葛孔明曰:“鞠躬盡瘁,死而后已。”是吾身之所以欲生存也。北山愚公之言曰:“雖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孫,孫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孫,子子孫孫,無窮匱也;而山不加增,何若而不平。”是種姓之所以欲生存也。人類以在此世界有當盡之義務,不得不生存其身體;又以此義務者非數十年之壽命所能竣,而不得不謀其種姓之生存;以圖其身體若種姓之生存,而不能不有所資以營養,于是有吸收之權利。又或吾人所以盡義務之身體若種姓,及夫所資以生存之具,無端受外界之侵害,將坐是而失其所以盡義務之自由,于是有抵抗之權利。此正負兩式之權利,皆由義務而演出者也。今曰:吾人無所謂義務,而權利則可以無限。是猶同舟共濟,非合力不足以達彼岸,乃強有力者以進行為多事,而劫他人所持之棹楫以為己有,豈非顛倒之尤者乎。
昔之哲人,有見于大鵠的之所在,而于其他無量數之小鵠的,又準其距離于大鵠的之遠近,以為大小之差。于其常也,大小鵠的并行而不悖。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孟子曰:“好樂,好色,好貨,與人同之。”是其義也。于其變也,絀小以申大。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日,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禹治洪水,十年不窺其家。孔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墨子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孟子曰:“生與義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范文正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是其義也。循是以往,則所謂人生者,始合于世界進化之公例,而有真正之價值。否則莊生所謂天地之委形委蛻已耳,何足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