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是散文的生命線
說來奇怪的很,近幾年,“散文寫作是否允許虛構”竟成為一個熱門問題。乍一聽,這似乎是一個深刻的“新生兒”,似乎反映了文壇人士勃勃的思考能力,再仔細一想,其實,這是一個偽問題。散文發展到今天,至少也有上千年的歷史吧,但在這不斷演進的過程中,散文從來沒有在允許不允許虛構上有過糾纏。因為,就體裁而言,小說是小說,詩歌是詩歌,報告文學是報告文學,新聞是新聞,散文是散文,他們從來沒打過架,是現在的人非要“挑撥離間”,無事生非。
正是有了“散文寫作是否允許虛構”這樣的議論,當下的文學創作表面上形成了“互相借鑒”、“互相滲透”的“良好局面”,實則是“混淆視聽”、“渾水摸魚”,而且,有的人提出了“非虛構文本”,試圖將文學在“虛構”與“非虛構”之間建立分水嶺,于是,這幾年,很多小說作家寫出了不少小說不像小說、散文不像散文的東西來。很多詩人似乎也從中受到了鼓勵,創作時故意舍棄了回車鍵,寫得比散文詩還長,比敘事散文還“散”。
“散文寫作是否允許虛構”?在問這個問題之前,先問一下,歷史上,有哪一篇散文,它所敘之事是天馬行空,完全虛構的?它所敘之物是無中生有、憑空捏造的?有人拿《岳陽樓記》、《洛神賦》、《小石潭記》、《捕蛇者說》來試圖證明“散文”與“虛構”之間的必然性,其實,他是以“局部”證明“全部”,拿一個螺絲證明機器,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
強調散文的真實源于當下散文邊界的不斷模糊,以及讀者對假大空的抒情和敘寫的厭倦。散文的“真實”包涵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作為所有的文藝創作所必須具備的“情感真實”,即寫作動機的“真誠”;二是取材要基本真實,敘述主體要真實。
散文主體的真情實感和客體的守真求實,是散文寫作的底線。這與中國史傳文學“實錄”傳統的深遠影響有關,更是由散文的敘事倫理所決定的。
總之,我同意作家趙麗宏的觀點:寫散文不需要虛構,虛構的情節充滿了不真實,散文應該以真情動人。真情、真實,缺了這些,散文就不是散文。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廣西文藝理論家協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