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呼喚真誠的散文
一
散文是語言藝術,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自我敘事”,生活中有多少種類文體,散文也就有多少種類。
總之,散文的文體十分廣泛,為作家提供了可以自由馳騁的天地。關于散文的虛構問題,或者說非虛構自我的散文與虛構自我的散文,是一個大家關注的問題。要說清這個問題,則要從散文的特征說起。
散文的特征是:
1、個人自述。作者就是敘述者,作者直接進入文本,敘事圍繞真實的個人展開,因此敘事是真實的,情感是真誠的;
2、情節淡化,敘事風格輕松、自然;
3、似乎不那么注重敘事技巧。
這三個基本特征,決定了散文的文體特征。
但是,當文體產生以后,文體便獨立開來而呈現異化現象。這就是說,由于這些特征,一些第一人稱的、情節淡化的虛構作品有時被歸至散文范疇,然而這是散文傳播過程中的文體異化,而不應該逆向推理。
這樣就出現了一個新問題,有些作者有意識地利用虛構,作為吸引讀者的手段。繼而,在這個基礎上又產生了一個新問題,既然如此,這些作者為什么不把自己的作品劃歸到小說的范疇里呢?原因很簡單,如果歸至小說,這些作品由于藝術水準,大多并不被讀者認可,而如果歸至散文,則會借助讀者認為“散文是真實的”的閱讀心理 ,而產生虛構文學所難以企及的藝術效果。
這樣,在散文創作上便出現了不同立場: 有的作者堅持非虛構,而有的作者則肆意虛構,在文體上,相應地出現了虛構作者散文與非虛構作者散文,這樣兩種不同類型的散文。后一種,雖然違背了散文本質,但卻具有散文特征,這樣的散文不妨稱為“類散文”,即:“類似于散文的散文”。
二
生活中有三種基本語體,即:
1、科學語體。闡述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著作與論文。
2、實用語體。日常生活中的應用文,比如,日記、書信、博客、微信、公文、請假條、工作報告、停業通知、小學生作文,等等。
3、文學語體。即:小說、詩歌、散文、戲劇四種門類的作品。
相對小說、詩歌、戲劇界定清晰,具有固定的文體模式,散文則界定模糊,沒有固定的文體模式。 一篇回憶錄既可以是小學生作文《我的難忘的老師》,也可是魯迅的名篇《藤野先生》 。兩文均是第一人稱,均是回憶錄,就文體樣式而言,并無區別,然而前者屬于實用語體,也就是應用文,后者則不僅是實用文體,而且升華為文學作品,并且是文學經典。
這說明,散文既可以是實用語體,也可以是文學文體,而正是由于散文的實用性,決定了散文的真實性,散文作為人們日常生活交往的媒介,是不能容忍虛假的,這是社會中人與人互信的契約,并不是文學理論。
然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由于實用性的原因,決定了散文的真實性。所謂真實性,包括這樣幾個因素:
1、真實作者;
2、真實事件;
3、真實情感。
如果喪失了這些真實因素,散文作為一種沒有固定樣式的文體,應該如何界定?就是說,與小說、詩歌、戲劇相比較,散文的本質在于真實,這是散文與其他文學樣式相區別的根本特征。
從敘事學的角度,在小說中,作者通過敘述者講故事,比如魯迅的《孔乙己》,作者通過一個小伙計講故事,敘述者是作者虛構的產物,作者與敘述者是可以切割的,而散文則否,作者就是敘述者,比如魯迅的散文《阿長與山海經》,作者直接進入文本,作者就是敘述者,作者自己講故事,沒有作者與敘述者切割的可能性。散文與小說的區別就在于此,散文的界定也在于此。這既是敘事學對散文文體的理論規范,也是散文源于實用文體的倫理要求。
三
在談論散文中的虛構問題時,首先應該厘清想象與虛構的區別。
想象是心理活動。
虛構是指作者將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憑空捏造而涉及筆端。
主張虛構的散文作者時常將想象與虛構混為一談,并以范仲淹的《岳陽樓記》為例。范仲淹在《岳陽樓記》開端寫道:
慶歷四年春,滕子京謫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具興。乃重修岳陽樓,增其舊制,刻唐賢今人詩賦于其上。屬予作文以記之。
慶歷四年是公元1044年,在這一年的春天,范仲淹的朋友滕子京謫守巴陵郡,次年“政通人和,百廢待興”,滕子京準備重修岳陽樓,請范仲淹撰寫文章。慶歷六年(1046)范仲淹撰寫了《岳陽樓記》。檢閱全文,范仲淹只字沒有說來過岳陽樓,洞庭湖的萬千氣象,不過是他出于想象的結晶而已。《文賦》曰:“驚騖八極”,又云:“心游萬仞”,散文作者當然要擁有超乎常人的想象力,但不能由此而將想象與虛構混為一談。
其次,厘清有意識虛構與無意識虛構。
文學創作屬于心理活動,任何一位作家再現大腦皮層儲存而落墨時,有時會進行自覺或不自覺的加工。不自覺的加工,便是無意識虛構。魯迅的散文《父親的病》便出現了這樣的虛構。周作人指出其結尾有失真處。對此,魯迅也不諱言,他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說:這些文字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與實際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現在只記得是這樣。” 《朝花夕拾》收錄的十篇散文,其所涉及的人物、事件、時間是基本準確的,發生一些記憶錯誤是可以諒解的。
其三,厘清虛構的程度。
虛構基本分為兩種。一種是顛覆底色的虛構,另一種是細部虛構。上面說到,作者的“真實身份”、“真實情感”與“真實事件”,構成了散文底色。顛覆任何一種則必然會顛覆這個底色。顛覆者的理由是最大限度地追求藝術真實。然而,任何門類的藝術都要最大限度地追求藝術真實,散文與其他門類的區別又在何處?
當然,也有細部的虛構,在不改變底色的前提下,進行某些細節性的彌補是應該的。
為文之事,微妙精潔,變化多奇,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只有作者自己知道,讀者當然不會知道。虛構的散文作品問世以后,受到讀者喜愛,這樣的例子確實存在,而且不乏其例,甚至可以獲得文學大獎,這也是事實,所謂“存在即合理”。那么,應該如何解釋這一現象?道理很簡單,當著作品確實擁有較高的藝術價值,讀者喜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當讀者知道本應真實的作品是虛構的,或者會產生另一種心態,也是可以理解的。至于虛構的散文作品獲獎,則說明散文界的混亂,因此需要進行必要的澄清。
中國有一句古話:“修辭立其誠”,誠,與真誠同意,真誠就是從心底感動自己,也感動他人,而真誠的基礎是真實,所謂真實就是與事實相符。散文不僅是文學作品,而且是作者的心靈播映與時代風云的投影。仍以范仲淹的《岳陽樓記》為例,讀其文不僅使我們感到作者的心靈波動,而且投射出其時士大夫憂國憂民的精神品格,這樣的藝術魅力,是非虛構作品難以企及的。時代呼喚這樣的散文,溫暖、美好、高尚而又真誠的散文 !
(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魯迅文學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