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書法觀后
酒 客
即 興
方氏就是方英文,有名的小說家、散文家,現居西安。
凡是作家都愛寫字,有寫字癖也是寫字病,癖就是病。但是少有像方英文同志病得這么重的,病入膏肓。
寫詩的人病得輕,寫些小詩小散文,字不多,用鋼筆輕松揮就;人家呢,一個寫小說的,而且是長篇,動輒一二十萬字,全是用毛筆,蘸墨舔硯,筆筆不敢松懈。如果不是故意裝神弄鬼,那就確實是病得不可救藥了。
我曾經問過賈平凹,“方英文的字怎么樣?”他說,“小字寫得好”。大字怎么樣沒說,不過小字難寫,大字有時候壯壯膽還能唬弄一下,小字難控,手抖得不行。
我看方英文的字,有些地方像他,有些地方不像他。
像他的地方,風神灑脫,世事練達,內顯靈秀,外見摹習。有趕考書生之勤奮,無白衣秀士之狹促。觀其所書聯匾,懸之刻之當之無愧。雖是作家,其書法有不讓書家之功力。尤其是他的手稿,小字如蟻排兵、如雁列陣。偶有勾劃涂改處,亦不顯凌亂。當今能以如此古風寫作者,吾不知能有幾人?要知道現今不用電腦寫作者已經是瀕危動物了。
不像他的地方呢,恰恰在于章法嚴謹,體例圓熟,筆墨有來頭,承襲見功夫。一句話,太像書法了。在我的印象里,方氏不像是一個在藝術上守規矩的人,也不像是太嚴謹的人。以他的性格才情,總覺得他的筆墨里應該再多一些生、拙、狂、野、澀,應該多一些不像書法、讓人陌生的東西。
我以為,真正的美一定帶有天然的陌生感。一眼就可以認定的美,肯定是公認的,而公認的,往往是即將消亡的。
方氏畢竟是作家,不是書法家。書法家有書法家的講究,作家呢,要寫文人字。文人字是什么樣子?說不清,但是有一條可以肯定:不能太漂亮。所以方氏的字概括起來是這樣,優點是寫得好,缺點是寫得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