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協會文學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
為加強文學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加強行業自律,促進文學界風清氣正,推動社會主義文學大繁榮大發展,特制定《中國作家協會文學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擔當社會責任,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祖國優秀傳統文化,汲取人類文明成果,用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文學作品弘揚中國精神、傳播中國價值、凝聚中國力量。維護國家利益、人民利益,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與時代同行,為人民創作,接受人民檢驗,把最好的精神產品奉獻給人民。
三、堅守“二為”方向與“雙百”方針,尊重文學規律,維護學術民主,提倡藝術個性,倡導兼容并包,樹立良好作風、文風、學風,加強團結,共同進步,反對文人相輕,反對搞圈子化,營造良好的文學生態。
四、堅定文學理想,追求德藝雙馨,潛心創作,銳意創新,謳歌真善美,鞭笞假惡丑。反對歪曲歷史、褻瀆祖先、褻瀆經典、褻瀆英雄,自覺摒棄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級趣味,自覺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腐朽思想。
五、堅守良好職業道德,反對粗制濫造,反對抄襲剽竊,提高學養、涵養、修養,努力追求真才學、好德行、高品位,弘揚公德良序,引領文明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