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文壇野孩子的奇幻語言
大衛·米切爾 英國作家大衛·米切爾在《骨鐘》的第四章中,寫到的主角是一位過氣的作家克里斯賓·赫爾希。他剛出版了新作,遭遇了評論家的惡評,憂心忡忡,不知道能不能翻身。撰寫惡評的評論家也是一位小說家,他們在書展活動中不期而遇,既要維持兩人表面的和諧與大度,還要充分表達內心對對方的那種鄙夷,這其中的微妙讓米切爾完成得自然巧妙。這是米切爾寫起來最得心應手的一章,對這位過氣小說家的失落感充滿了同情,但又嘲諷他的虛榮感。當他用毒品陷害那位評論家,致使其蒙冤入獄,那種報復的快感,內心的挫敗,榮光不再的失落,多種復雜的情緒交織在一起。讓我們立刻意識到,寫作不再是一種簡單的勞作,你完成的作品有可能已經變成了一種犯罪行動——一本書就是一場巨大的災難——虛構作品不再是一種意識形態的簡單投射,它所折射出來的現實遠比真實世界更復雜難描,正如這本龐大的《骨鐘》一樣。
敘事野心
《骨鐘》是米切爾的第六本小說,繼承了他一貫的宏大敘事的野心,精巧的結構,超強的想象力,復雜的形式感,密集地時空跳躍,極繁主義的智性語言等等。小說中形容那位過氣的作家赫爾希為“英國文壇的野孩子”,這大概也是米切爾的自我寫照。我們會驚訝于一位作家旺盛的創造力,在一部作品之內,如此任性地在幾種類型小說中轉換自如,他還能展現出強大掌控敘事的能力。我們很難用一種常見的小說解讀法對其進行拆解。某種程度上說,拆解他的小說變得沒有意義,因為米切爾在一本書中傾注了太多的東西。
《骨鐘》 作者: [英] 大衛·米切爾 出版社: 上海文藝出版社 譯者: 陳錦慧 出版年: 2016-12-1
這其中最明顯的敘事野心就體現在,他已經考慮到各個層面的讀者需求,任何讀者都能從中找到適合自己的切入點。比如第一章《熱浪》中,1984年,十五歲的少女荷莉,跟父母吵架,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兩天之后,她的弟弟杰科也神秘失蹤。這是一個斯蒂芬·金式的開篇,充滿了不可言說的神秘。
第二章《沒藥是我的,它的苦澀香氣》,1991年,劍橋大學的學生雨果·拉姆齊,聰明狡黠,以詐騙和勒索為生。他遇到了在餐館打工的荷莉,一夜銷魂之后,雨果要在平凡的愛情與永生的誘惑之間做出抉擇,他最終簽下了一份浮士德式的契約。這篇是犯罪小說的風格。
第三章《婚禮》的故事發生在2004年,荷莉的丈夫艾德是一名戰地記者,在他決定退休回家與妻女團聚之時,死于伊拉克的一次炸彈襲擊。米切爾在這一章中巧妙地采用了非虛構寫作的形式,這也是小說中對政治諷喻性最強烈的一個章節。
《克里斯賓·赫爾希的孤獨星球》的故事發生在2015年至2019年,這一章中很顯然嵌入了自傳體的寫作。赫爾希這個過氣作家身上有很多作者自身的影子,其中還寫到了赫爾希在上海書展宣傳自己新書的細節,很有意思。
《骨鐘師的迷宮》故事已經到了2025年,這個章節已經完全變成了奇幻小說的風格,荷莉身上神秘,她弟弟杰科的失蹤之謎,都將一一揭曉。這部分的寫作最能考驗一個作家的想象力和對語言新的召喚能力,他要完全建構起一個幽冥世界,對骨鐘師和隱遁派之間的爭斗,要在這一章中完全講述清楚并不容易。荷莉、杰科以及失蹤的雨果等人都成為了那個幽冥世界中存在之人的宿主,他們潛伏在人類的身體中,伺機而起。這個章節中的故事讓人想起托爾金在《魔戒》中創造出的中土世界。
小說的最后一部分《羊岬半島》,故事已經跨越到了2043年,幸存下來的荷莉帶著孫女生活在冰島。這部分的故事具有一種很強烈的未來現實主義的風格。這是個什么樣的未來世界呢?我們融化了冰山,抽干了河流,淹沒了海岸,垃圾堵塞湖泊,滅絕了物種,殺光了動物,揮霍掉了石油……他們生活在一個黑暗時代里,網絡大癱瘓,電力已不再。如果說有什么好處的話,“書本會再回來,”小說中的預言家說,“等2030年代末期,電力供應開始出現問題,數據庫被清除,你就知道。不算太遙遠。未來會跟過去很像。”米切爾在這個章節中投射出一種對未來的悲劇感。
大量閑筆
未來和過去很像:這是理解《骨鐘》的一個視角。小說從1984年開始,結束于2043年網絡大癱瘓的未來。這其中的政治意蘊很是明顯,只不過這個預言包裹在一個奇幻小說的外殼之下,顯得頗為不真實。這是米切爾的高明之處,你能從中找到自己感興趣的閱讀方式。
我個人比較喜歡的是《婚禮》和《克里斯賓·赫爾希的孤獨星球》兩章,前者表達了對一名戰地記者的崇敬。如何才能成為一名偉大的記者呢?除了需要老鼠一般的狡黠,貌似可信的姿態和一點點寫作功力,還得具備一種最偉大的特質:幸運。何為幸運?即在場,“喀布爾淪陷的時候剛好在場;9·11發生時在曼哈頓;戴安娜的司機作出致命錯誤判斷那天晚上在巴黎”。
而從后者描述的作家生活中,我們能夠窺得米切爾把多少現實生活投射到虛構的形象中。比如在這個章節中,赫爾希有個觀點說,以小說家為主題的小說都是“近親相奸”,這種互文性的嘲諷讓人莞爾。赫爾希參加書展,忘了帶證件,被門衛攔在門外。當他報出自己的大名時,門衛依然無動于衷。正好另外一位門衛認出了赫爾希,為了避免讓這位作家尷尬,他替旁邊的同事解釋說:“我那個同事對當代小說家不夠熟悉。”這種對當代小說家的揶揄充滿了自嘲精神。且慢,這個小插曲還沒完,門衛趕緊拿出一本書讓赫爾希簽名息怒,結果一看,這本書竟然不是他的——這位門衛比那位把他攔在門外的更可氣,竟然把他當成另外一位作家。米切爾寫這樣的閑筆段子,一波三折,既分散了我們閱讀大部頭時候的那種疲憊感,又能在這種閑筆中暗含諷喻,充滿了一種不期而遇的機智。
其實,《骨鐘》這本小說中有大量的篇幅都是閑筆。比如《婚禮》這一章,講述荷莉的丈夫艾德如何在伊拉克冒著危險采訪的故事,幾乎偏離了主線。但是偏離正好緩沖故事的張力,把一個充滿奇幻色彩的故事拉回到了現實層面,這才是米切爾的寫作高明之處。處處都是閑筆,但千頭萬緒,看似雜亂無章,你總能從中找到那個隱藏在眾多閑筆之下的故事線。
極繁主義
關于小說家的語言,批評家喬治·斯坦納有個觀點說,我們要警惕那些極簡主義風格的作家,因為那種人為制造的簡潔含蓄,把語言緊縮到一種有力的抒情速寫的做法,也縮小了我們觀察和書寫的生活空間,長此以往,只會導致語言的淺薄化,讓很多文學變得愈加平庸。斯坦納舉例說,海明威的《殺手》雖然完美簡潔,但是相比之下,《罪與罰》則包含了全部的生活,而這全部的生活是海明威單薄的語言媒介無法承受的。所以斯坦納推崇喬伊斯和福克納式的極繁主義文體,因為他們使用的語言不斷敲打著我們的感覺,發掘出我們未知的感受力,“他的語詞經常像起了癌變,瘋狂地繁殖”。
閱讀《骨鐘》時,我意識到米切爾正在用一種新的語言拓展小說的邊界和多重可能性。在小說的《骨鐘師的迷宮》一章中,我們的閱讀經驗需要很努力才跟得上米切爾搭建的語詞迷宮,我們需要拆解掉固定詞匯的能指與所指,重新尋找理解每個詞匯新的含義,才能理解這個世界中發生的一切。在這個完全新鮮的語詞迷宮中,他在其中穿梭自如,我們只能緊跟其后,快速理解和消化一種新的語言,否則稍不留神,可能就被困在其中。這是小說中最考驗讀者閱讀耐心的章節,也是最能體現一個作家對語言的敏感和好奇心的章節。這樣的極繁主義風格小說語言,雖然沒有窮盡語言的潛力,但至少讓我們能感受到了話語精神的普遍提速,讓我們的語詞王國變得廣闊和豐富了很多。
優秀的作家從不會止步于已經完成的作品,他會在新的作品中探索更多未知的可能性。大衛·米切爾作品讓我們感受到了一名優秀作家努力拓展邊界,開拓疆域的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