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重在——激發優秀傳統文化活力
2017年伊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意見》不僅提煉了中華民族的核心思想理念、傳統美德、人文精神等主要內容,提出了深入闡發文化精髓、貫穿國民教育、保護傳承文化遺產,滋養文藝創作,融入生產生活,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推動中外文化交流互鑒等重點任務,同時提出了組織實施與保障措施。這一指導性意見與戰略性工程,必然對優秀傳統文化的進一步繼承與發展帶來深遠影響。近日,由中國文化報社理論部主辦的第14期“藝海問道”文化論壇,針對如何激發優秀傳統文化活力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為落實《意見》提出了有益措施與建議。
揚棄繼承 每一次重新面對中國傳統文化,都會發現其中蘊藏著的豐厚精神財富。中國藝術研究院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所所長、研究員祝東力形象地將中國傳統文化比作一間大房子,然而中國只有一塊宅基地,所以只能將老房子拆除后才能建新房子,當工業大國這座新房子建設完成后,我們開始需要從中國傳統文化中重新拿回一些材料加固或裝點我們的新房子。然而應該拿回什么東西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中國古代文論具有經驗性和抽象性結合、流變性和體系性一體的特點,中國古代文論恰恰是優秀傳統文化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中國藝術研究院終身研究員劉夢溪舉例談到,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正途不是全盤復古,而應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在新時代對中國傳統文化思想進行創新,使優秀傳統文化得以再生。中國藝術研究院副院長呂品田談到在實際判別過程中我們曾出現過很多先入為主的錯誤,以至于我們需要在以后不斷反省、糾正這些錯誤。呂品田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就是在糾正此前犯下的錯誤。例如土地信仰、祭祖等傳統民間信仰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被現代社會的人視為傳統文化中的糟粕之物,但恰恰是這些民間信仰為民間藝術的發生、發展提供了契機,一些唯心主義的判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對整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生態產生了不利影響。因而對精華與糟粕的判斷,既要站在歷史發展的高度上做判斷,也應當抱有文化自信、懷揣文化認同、站在中華文化的堅定立場上做判斷。
加強研究闡釋 深入闡發文化精髓,是兩辦《意見》所提出的七大重點任務中的第一項。對優秀傳統文化的研究闡釋工作,是做好其他各項重點工作,如文化教育、保護、滋養創作以及宣傳傳播和國際交流等工作的基礎與前提。研究闡釋工作與其他各項工作并非截然區隔,而是貫穿于其他各項工作之中。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院黨委書記李心峰認為,研究闡釋工作,首先是闡釋正確與否的問題,我們應堅持馬克思主義觀點,而非用其他思想去研究闡釋。其次,對優秀傳統文化要做全面的研究闡釋,不能只抓一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一個系統整體,例如我們在強調對儒家文化傳承與弘揚的同時,還要注意到道教、佛教等在思想史、文化史、文學藝術史上的重要影響。再次,研究闡釋工作應由淺入深,進行生動闡釋和有力傳播,走出研究闡釋工作相對狹小的圈子,讓研究闡釋工作走向更廣大的群眾天地。最后,是誰來研究闡釋的問題。研究闡釋工作,并非只有專家學者們才有資格做,我們整個社會都應該在研究闡釋方面做出相應努力。
整體把握 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主席仲呈祥認為,《意見》中指出的“有區別地加以對待,有揚棄地予以繼承”,全面分析,辯證取舍,這是區別原則;要在傳承發展中古為今用,“不復古泥古,不簡單否定,不斷賦予新的時代內涵和現代表達形式,不斷補充、拓展、完善,使中華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與當代文化相適應、與現代社會相協調”,這是實踐方略;要在傳承發展中推陳出新,使優秀傳統文化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這是終極目標。《意見》從哲學思維上厘清了傳承與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邏輯關系,把優秀傳統文化激活后整合交融到當代先進文化中。 (許 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