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與藝術
現今大學所辦的學報一般都有兩版,一是自然科學版,一是哲學社會科學版。哲學沒有被列為前者,可見不屬于自然科學;而它又與社會科學相并列,可見哲學也不是社會科學。既然二者皆非,為什么哲學同社會科學而非同自然科學合刊呢?這一是因為中國的大學長期以來把哲學當做文科甚至政治學科,二是因為哲學從表達形式上同文科相近,即不像自然科學那樣以公式、模型等表現事物的規律,而主要是訴諸于文字。
藝術和哲學都曾有先知之明
用馮友蘭先生的話說: “哲學是人類精神的反思” , “是對于認識的認識” 。既然如此,哲學即可能超越于對自然、社會以及人類思維的認識而達致更為抽象的認識,所以就不能簡單地歸于哪一個具體門類。還有一類學科,也是不能簡單地劃歸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就是藝術。同哲學相似的是,藝術也不是社會科學,但與哲學不同的是,它屬于文科。我在文科范圍內選出“間距”明顯的五個門類,圖示之間的主要區別,如下:
其中經濟學是一極,其理性成分最重,而人文性最弱;另一極——藝術,其人文性最強,而科學與理性成分最弱,從經濟學、社會學、歷史學、文學到藝術,理性或科學性遞減,人文性遞增。當然,嚴格地說,最富藝術性的音樂,也含有理性,瑪麗婭娜·韋伯為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所寫的前言中曾指出,“理性也在并且恰恰在音樂——這個似乎是最純粹淵源于感情的藝術——里,起著一種至關重要的作用” 。藝術以下諸學科,皆以“學”命名,其中經濟學、社會學可以稱為社會科學,歷史學、文學可以稱為人文科學,而藝術,就不以“科學”稱之,而是人文“學科” 。比如音樂,盡管也有樂章、旋律、節奏、節拍等理性規范,但它卻是“最純粹淵源于感情的藝術” ,不能以科學名之。
哲學是抽象思維,藝術是形象思維,馮友蘭先生認為,哲學活動“是對于事物之心觀” ,藝術活動“是對于事物之心賞或心玩” 。 “心觀只是觀,所以純是理智底;心賞或心玩則帶有情感。 ”有趣的是,比之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諸門類,這兩種思維對于天地洪荒的重大問題皆有驚人的預言和先知性。
文學藝術方面的典型事例如辛棄疾的詞《木蘭花慢》 : “可憐今夕月,向何處、去悠悠?是別有人間,那邊才見,光影東頭。 ”王國維評價: “詞人想象,直悟月輪繞地之理,與科學家密合,可謂神悟。 ”哲學方面的典型事例更是不勝枚舉,早在古希臘時期,阿那克薩哥拉發現月亮的光是由于反射,并正確解釋了月蝕現象;泰勒斯正確地預言了月蝕的時間;阿里斯塔克斯則提出了包括地球在內的一切行星都環繞太陽作圓周運動的哥白尼式假說。
藝術和哲學都曾有先知之明,而達知的路徑不同:人有眼、耳、鼻、舌、身諸感官,藝術家經由視、聽、嗅、味、觸諸感而情發于心,于是有藝術;孟子云: “心之官則思。 ”哲學家經由心覺而沉淀為理,于是有哲學。人有胖瘦高矮,充斥一定時空,有位移而能朝秦暮楚,可稱作“物理人” ;人有生命,饑餐渴飲,異性交媾,繁衍生殖,代代相續,是為“生理人” ;人有感覺、知覺和喜怒哀樂,傷春感秋,興盡悲來,是為“心理人” ;人有社會角色,盡職盡倫,或于職場,或居家庭,在黨在教,在朝在野,是為“倫理人” ;人有自省能力,志存高遠,謀劃久長,一日三省,再臻超境,是謂“哲理人” ;人又畢竟是血肉之軀,所作所為,必受良心追問,更兼當今生態危機,日甚一日,眾生逆天而行,自然慘遭人踏,天時將墜,人當自警,是謂“天理人” 。若依弗洛伊德的觀點,物理人和生理人是“本我” ,心理人和倫理人是“自我” ,而哲理人和天理人是“超我” 。上述文學家的文思主要出于物理人、生理人和心理人的感觸,而哲學家的哲思則主要出于倫理人、哲理人和天理人的覺解。
文學是感性的,哲學是知性的,二者都有先知性。文學是先聲奪人的,“春江水暖鴨先知” ,文學家好比是“鴨” ,對于事物的先知是感知的;哲學是后發制人的, “鴟鵂振翅在黃昏”(黑格爾語),哲學家常被比喻為象征智慧的貓頭鷹,對事物的先知是覺知的。
為學日益與為道日損
有兩類知識:一類是外在于身的知識,如科學技術等知識,表現為從古及今不斷地日積月累,且直線發展,日益增多,其進步過程可以用進化論加以比附和描述,任何一項科技創造和發明——用牛頓的話說——是因為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當然又給后來者提供了新的肩膀。這類知識,用中國古代哲學家老子的話說,叫作“為學日益” 。 ( 《老子》四十八章)另一類是內在于己的知識,不可以用進化論加以比附,或者說它們本來就不是進步和進化的,這類知識或發自于心智,或發自于情感。
哲學,是發于心智者,能對事物作高度概括和抽象,像古希臘人“在抽象事物方面的想象創造力” , “一切支配著近代哲學的各種假說”以及演繹推理法;再像中國先秦時代兵家“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 《孫子·謀攻篇》 ) 、道家“反者道之動” ( 《老子》四十章)等思想,都是千古不變的。比如兩軍交戰,武器可以不斷進步,從古代的大刀長矛到今天的核武器,都隨著科技的進步而進步,但兩軍對壘的戰略原則—— “知彼知己” ——則永遠不變。雅斯貝斯認為,哲學思想“不像各門科學那樣具有向前進展的特征” ,在作為科學的醫學方面我們可以說遠遠超過古希臘,“但在哲學領域我們卻不能說超出了柏拉圖。我們僅僅在史料方面超過了他,在他曾運用過的科學發現上高于他,然而,就哲學本身而言,我們大概很難再達到他的水平” 。這類知識,用老子的話說,叫作“為道日損”( 《老子》四十八章) 。
文學藝術,是發于情感者,能感人至深,如音樂、舞蹈、美術、雕塑、戲劇之類,也不能以進化論名之。像古希臘的荷馬史詩,還有大批的建筑家、雕塑家和戲劇家,他們直到今天還是不可企及的,其作品左右著后人直至現代。在高不可及的希臘藝術面前,馬克思也表達了自己的困惑:“困難不在于理解希臘藝術和史詩同一定社會發展形式結合在一起。困難的是,它們何以仍然能夠給我們以藝術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說還是一種規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既然是“規范”和“高不可及” ,就是不能超越的,亦即不能進化或進步的。哲學超越于經驗,其對象是具有普遍性的;藝術雖是發自于情感,但正如德國哲學家文德爾班所說,“藝術的目的是以某種方式激發起人們的某些情感,由此使他們從這些情感力量中解放出來并得到凈化。這種凈化只在藝術得到呈現的時候才是可能的,它不是經驗上的實在——藝術在表現自身的時候把對象提升至‘普遍性’ ” 。
著名歷史學家湯因比在談到上述兩類知識時說: “技術的進步,來自人們合作的累積成果” ,而“在社會中,累積式的精神進步是沒有的。倫理的領域中,不存在相當于科學和技術上的累積式進步” 。換句話說,源于人類本身的東西,無論是抽象的哲學,還是形象的文學、藝術,都不能用進化論來解釋,對哲學的抽象思維而言,它不像科技,文德爾班指出, “哲學沒有這種各時期都共有的對象;因此,哲學的‘歷史’就表現不出朝著這有關對象的知識不斷前進和逐漸接近。相反,突出的事實是,其它科學,在狂熱的開始之后,一經得到有規律的可靠的基礎之后便照例不聲不響地建立起自己的知識體系來” , “而對哲學說來,事實剛剛相反。在這里,后來人可喜地發展了前人所取得的成就,這只是例外;哲學的每一偉大體系一開始著手解決的都是新提出的問題,好像其它哲學體系幾乎未曾存在過一樣。 ”馮友蘭先生認為:“哲學不能有科學之日新月異底進步” , “人之思之能力是古今如一,至少亦可說是很少有顯著底變化” , “哲學既只靠思,思之能力,古今人無大差異,其運用所依之工具,又不能或未能有大改進,所以自古代以后,即無全新底哲學” 。對文學、藝術的形象思維而言,則更不像科技了,比如像中國古代屈原和司馬遷的文學以及其后的唐詩、宋詞等等,一直能夠激蕩迄今為止不同年代的人類,用馮友蘭先生的話說,它們“可遇而不可求” ,只有高峰,而沒有進化,為什么?
據科學家研究,現代人的大腦并不比五千年前人類的大,也不比他們有更多的潛能,至于人類的體質,如果以日新月異的生產工具的進化為參照,那么人體在數千年間幾乎完全沒進化。換句話說,假如五千年前的人類在今天,也完全可以學會操作機械和計算機。在體質人類學家那里,研究人類體質的變化大體是以幾十萬年為單位的。羅素說: “幾十萬年期間,人類在知識方面,在獲得技能方面,以及在社會組織方面都已經進步了,但就可以判斷的范圍來說,人類在先天的智能方面卻沒有進步。就骨骼而言的那種純粹生物學上的進步,在很久前就完成了。因此可以認為,較之我們所學到的東西而言,我們的先天精神素質比起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并沒有很大的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