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種有關收視率造假的新聞層出不窮,使收視率問題再次成為輿論焦點。近年來,收視率造假現象頻現,其背后業已形成一條部分電視臺、廣告公司、制作公司合謀的灰色產業鏈,成為業內“老生常談”的敏感問題。
仔細分析,收視率造假之所以猖獗,有兩個關鍵因素:一是利潤豐厚,二是違法成本低。在今天這個“微收視”時代,許多節目或頻道在黃金時段的收視率能達到1就很難得,收視率每提升0.1個百分點所帶來的廣告效益,常常數以百萬元計。而收視率市場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尚不健全,致使違法違規幾乎“零風險”。如此高收益低風險,誘使一些人為獲利不惜造假。另一方面,當下很多電視臺與制片方在電視劇購買保底價的基礎上,通常會協定一定點的收視率,有的甚至直接協定排名范圍。如果播出效果達到或突破協定收視點或排名,電視臺會給予制片方高于保底價的價格回報;如果未達到,則相應降低購買價格。這種收視“對賭”直接關系到制片公司的經濟利益。根據某些“對賭”協議,電視劇購劇價格隨著收視排名走低而依次遞減,如果跌出一定排名之外,某些衛視甚至可能撤片。所以,少數制作公司頂不住壓力,只得選擇進行數據作假。
面對屢禁不止的收視率造假現象,2015年8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視劇司召集央視和8家省級衛視領導召開專題會研究簽署反對唯收視率、放棄收視對賭、規范電視劇購播行為的自律公約。隨后,中國電視劇制作產業協會向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遞交了《關于加強電視劇市場工作的幾點建議》,文中包括頒布規范的購銷合同文本,合同中不得有收視率與銷售價格直接掛鉤的條款等幾條建議。除此以外,我認為要杜絕收視率作假,行政手段還可以從兩方面進行推進:一是事后嚴懲,有此類行為的公司,經過舉報查實后,對其予以停牌量級的處罰;二是提高“作案成本”,鼓勵和推動收視率調查公司采用更多樣本,以及更成熟的防作假技術。當然,相關管理部門的介入,只是邁出了第一步,打擊收視率造假行為更需法制系統的配合。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有關收視率的法律法規。因此,當務之急是建立健全收視率相關法規和監管機制,使法規有力、監管有效。
收視率造假問題不斷涌現,也使收視率成為業內人士眼里的眾矢之的。收視率僅僅是一項效果指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多少人看了某節目或頻道、看了多長時間等情況。然而,除節目本身因素外,收視率還受時段、編排等因素的影響,僅憑收視率高低無法判斷節目質量優劣。況且,觀眾的觀看感受多樣復雜,收視率的冰冷數字無法判斷觀眾是“身心愉悅”還是“邊看邊罵”。其實,業界對收視率能否真實可信地反映電視臺和電視節目收視情況的質疑由來已久。收視率造假一事只是再次提醒我們,不應將收視率當成判定電視臺和電視節目優劣的唯一標準,業界亟須出臺更專業、科學的電視評價體系,引入多方面的評價機制,在收視統計領域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讓更多的收視統計機構加入,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維護客觀公正的收視評價體系,建設科學完善的評價機制。
收視率造假的問題關鍵不只在收視率這個衡量標準本身,還在于電視從業者的態度。電視行業片面追求收視率的不良風氣,導致明星價格虛高、內容同質化、審美價值取向低俗等問題屢見不鮮,已經傷及電視產業的肌理。須知,綜藝節目、電視劇是精神文化產品,制作者、行業決策者除考慮經濟效益外,更應關注其藝術品質和思想內涵。在新媒體崛起,觀眾發生代際遷徙、“一劇兩星”轉型升級的產業環境下,電視劇和電視節目產能過剩問題凸顯出來。與其飲鴆止渴,為了一時的經濟利益不惜破壞行業規范,把時間和金錢浪費在鉆空子進行收視率造假上,電視從業者不如潛心研究如何提高產品質量,在市場容量下降的情況下開拓綜藝節目、電影和網絡劇等新空間,提高好劇、好節目的收看效率。
(陳丹,作者為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