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想我應該寫一部長篇了。前20年我只寫了兩部長篇小說,《耳光響亮》和《后悔錄》。第三部寫什么呢?我開始在書房徘徊。有一個現成的題材,推理的,但我猶豫了很久沒下筆,原因是我想寫一部更現實的,更有力量的。
首先想到了“拼爹”。這是我久久不能釋懷的現象,也是天天必須面對的現實,我注意它很久了。讀書、看病、找工作,處處都在拼。有好爹的一路順風,沒好爹的自認倒霉或趕緊認個“干爹”。我想起了遙遠的少年時期,那時物質匱乏,我連買一雙白球襪的錢都沒有,經常站在縣城體育用品商店的玻璃柜前,像現在寫不出小說那樣徘徊彷徨。后來讀了魯迅的文章,才知道欲做一個作家必先學會“彷徨”、“徘徊”。
可是,在我饑餓和絕望時,徘徊彷徨解決不了問題,腦海里曾一度炸裂:“為什么我就沒有一個當干部的爹?”雖然這只是一閃而過的臺詞,但它在我的腦細胞上留下了劃痕。這個念頭沒有第二次出現,它被深埋了,但在構思小說的深夜,它冷不丁地冒出來了,嚇了我一身冷汗。原來“拼爹”不是今天的產物,而是人性的基因。
有了這個確認,我便下了寫這個小說的決心。我需要一個人物,這個人物就像我那些沒有離鄉的同學,他們經常站在自家屋前伸長脖子瞭望。他們曾經雄心勃勃、充滿幻想,可是現在卻只能伸長脖子瞭望。瞭望誰呢?瞭望他們進城打工的孩子,瞭望他們曾經的夢想。每次回村看到這樣的人,我的心里就酸酸的,我想他們這輩子是沒法改變了,但是他們的下一代能改變嗎?少數能改變,但大多數還得重復父輩的生活。很不幸,他們的爹只能伸長脖子瞭望,卻幫不了他們升學、找工作。他們若要改變,一部分靠個人奮斗,另一部分靠出現奇跡。我像他們的家長一樣,琢磨如何才能出現奇跡,想來想去,就有了后來汪長尺的辦法,那就是把孩子變成有錢人的孩子,自己做個影子父親。
這個靈感是逼出來的,正如加西亞·馬爾克斯所說:“靈感既不是一種才能,也不是一種天賦,而是作家堅忍不拔的精神和精湛的技巧同他們所要表達的主題達成的一種和解!
我給這個人物取了一個名字,叫“汪長尺”,后來有讀者問這個名字是不是取“命有八尺,不求一丈”的意思?”我沒有回答。這個人開始挺有尊嚴,甚至還有傲骨,但慢慢的尊嚴和傲骨都被削掉了,是現實把它們削掉的。為了讓他“最后一送”合情合理,我冒著巧合的危險,把千千萬萬個“屌絲”遇到的困難都加在了他身上。面對重重疊疊的困難,他曾經堅持,寧可自己一身“黑”,也要讓父母、妻子和孩子干干凈凈,可是他做不到,慢慢地妥協了。他填高考志愿時曾經想“幽他們一默”,結果他反被現實幽了一默。然而,不可否認,他是一個曾經幽默過的人,是一個想用自身的努力來改變命運的人。
小說發表之后,我在網上看到一則新聞。1988年,有兩對雙胞胎在哥倫比亞的一家醫院同時出生,因為醫院失誤把他們4個搞混了,兩個家庭以為是異卵雙胞胎,各領了一個自己的和一個別人的孩子回家撫養。在城里長大的兩個孩子一個成了工程師,一個成了會計師,而在鄉下長大的兩個孩子都成了屠夫。今年7月,這4人見面了,被錯抱到鄉下的孩子成了屠夫,而鄉下被錯抱到城里的那個則成了會計師。這不就是“篡改的命”嗎?這個新聞恰恰發生在《百年孤獨》的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的家鄉,難怪他要用魔幻的手法來描寫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