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正式施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30周年前夕,由國家民委、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民委、國務院新聞辦、全國政協民宗委共同舉辦的“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30周年主題展覽”在北京民族文化宮開幕。展覽以圖片、圖表、視頻、史料、模型、實物等,真實再現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立的歷史進程,充分展示了民族自治地方30年來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成就,集中反映了各族群眾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在慶祝新中國成立65周年之際,來自56個民族的近600名代表組成了全國少數民族參觀團,于國慶期間特地參觀了此主題展覽。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目前,我國民族自治區自治地方共計155個,其中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在55個少數民族中,44個民族實行了區域自治,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人口占少數民族總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占全國總面積的64%。
在展廳眾多珍貴的圖片、視頻當中,少數民族文化建設取得的輝煌成就尤其引人矚目。國家民委文化宣傳司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一系列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的制定保障和推動了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發展,如《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少數民族事業“十二五”規劃》等,特別是2009年6月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少數民族文化工作會議,出臺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若干意見》。這些法規、政策和規劃涵蓋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化遺產保護等領域,對保障少數民族享用公共文化的權益,促進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30年來,少數民族地區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立、民族文化遺產和民族語言文字的保護以及開展民族文化活動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績。
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初步建成
近30年來,國家啟動了新一輪的全國性或針對民族地區的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民族地區的文化建設經歷了從發展群眾文化事業到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轉變,民族自治地方較為完整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已經初步建成。
目前,自治地方廣播綜合人口覆蓋率90.03%,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93.31%,用少數民族語言播出的廣播機構和電視機構各有131個和142個,廣播電臺(站)使用25種少數民族語言播音。包括蒙古語、藏語、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朝鮮語等少數民族語言在內的廣播節目和電視節目通過“村村通”直播衛星平臺供少數民族群眾免費收聽和收看,并為每個村每個月免費放映一場電影。
目前正在大力開展廣播電視直播衛星戶戶通工作。一些地區的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更是形成了對外覆蓋能力,為我國少數民族文化的境外傳播和“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創造了有利條件。例如云南人民廣播電臺恢復了越語播出,新疆電視臺哈薩克語衛視頻道實現了在哈薩克斯坦DTV電視臺有線網內正式播出,內蒙古電視臺的蒙古語衛視頻道覆蓋我國全境和亞太50多個國家和地區,并已在蒙古國和俄羅斯聯邦等國家部分地區落地入網。
2013年由國家民委、中國作家協會批準立項的重要文化項目中國少數民族電影工程在京正式啟動。工程以弘揚民族文化、繁榮民族電影事業、促進團結進步為主題,旨在為每一個少數民族拍攝至少一部電影。
農家書屋工程從2005年試點,到2012年竣工,全國共建成農家書屋60.0449萬家,提前3年完成建設任務,覆蓋了全國具有基本條件的行政村。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得到有效保護
民族語文出版工作方面,我國現有民族文字圖書出版社30多家,民族語言文字音像電子出版單位13家,用13種民族文字出版的報紙有99種,民族文字期刊200多種,分布在北京、內蒙古、新疆、西藏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省、自治區省會城市為中心,輻射地、市、縣的民族語言文字出版物的發行網絡基本建立。
少數民族語言影視譯制方面,我國在內蒙古、西藏、云南、甘肅、四川、廣西、青海、新疆、貴州、吉林共建有10個少數民族語影視譯制中心。從2001年以來,國家資助更新改造了一大批少數民族語廣播影視譯制設備,研發出電影譯制數字化新技術,并平均每年免費提供45部優秀影片版權用于少數民族語譯制。從2005年開始,國家每年向西藏、新疆免費提供電視劇版權用于少數民族語譯制播出,2013年已經達到2000集。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卓有成效
在“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和“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原則指導下,民族地區許多瀕臨損壞的珍貴文物得到搶救和保護,一批重點少數民族文物得到及時修復。到目前為止,民族自治地方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已達366處。通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體系的建立,拉薩、大理、吐魯番、日喀則等一批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得到有效保護。截至2012年,我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共有43項,其中分布在民族地區的有西藏的布達拉宮、云南的麗江古城和“三江并流”景觀、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九寨溝風景名勝區和黃龍風景名勝區、吉林的高句麗王城王陵及墓葬等6項。
西藏三大重點文物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和薩迦寺維修保護工程已于2009年8月竣工。新疆坎兒井和青海塔爾寺保護維修、汶川大地震后理縣桃坪羌族碉樓與村寨和馬爾康松崗直波雕樓搶救保護等工程也相繼完成。
民族地區博物館的發展較晚,但目前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已建有博物館163個。從2008年開始,中央財政對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實行專項補貼,進一步提升了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自2003年我國政府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至2011年,在國務院公布的三批1219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少數民族項目有425項,占34.9%。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蒙古族長調民歌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我國公布的四批共1986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中,少數民族傳承人有524名,占26.4%;我國已建成12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其中有5個建在民族地區。截至2012年,我國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共有29項,其中少數民族項目有10項;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有7項,其中少數民族項目有4個,包括維吾爾族“麥西熱甫”、羌年、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和赫哲族依瑪堪。
擁有4.5億字、298部省卷(450冊)的《中國民族民間文藝集成志書》的編輯工作歷時30年,已于2009年10月全部出齊。它標志著開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凝聚了數十萬各族文化工作者的心血、全面反映我國各地區各民族戲曲、音樂、舞蹈、民間文學等10個領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搶救、整理、編輯出版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少數民族古籍保護方面,我國第一部全國少數民族古籍解題書目套書《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計劃在“十二五”期間全部出齊。全書共66卷、近100冊,將把我國各少數民族落之于筆墨、傳之于口頭的各種古籍文獻一一清點入冊,堪稱“盛世修典”。目前,在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三批9859種《國家珍貴古籍名錄》中,少數民族珍貴古籍有15種文字,共622種,占6.31%。
在我國少數民族中以口頭流傳形式存在的民間文學具有悠久的歷史,其中三大英雄史詩《格薩爾》《江格爾》《瑪納斯》的搜集、整理、翻譯、出版和研究工作成績斐然,已經形成了一支由各民族文化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組成的專門隊伍,研究成果引起了國際學術界的高度關注。隨著三大英雄史詩被翻譯成英、俄、法、德、日等多國文字,三大英雄史詩研究已經逐漸發展成為國際性學科。
新中國成立前,少數民族戲劇大約有藏劇、白劇、傣劇、侗劇、布依劇和壯劇6種,基本處于自生自滅、無人扶持的狀態。現在,原有的劇種得到復蘇,而且還誕生了一批像維吾爾歌劇、苗劇、蒙古劇、彝劇、花兒劇和新城滿族戲等新劇種。目前,已經有20多個民族擁有本民族的劇作家,改編和新創劇目大批涌現。
民族文化活動豐富多彩
少數民族文化活動是保護傳承少數民族文化的有效方式。我國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和120個自治縣,每年舉辦的各種文化活動不勝枚舉。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評獎、中國少數民族戲劇會演、全國少數民族曲藝展演、“中華民族一家親”文化下基層活動等全國性的文化活動在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民族地區文化產業和對外文化交流方面也獲得新發展,如《印象·劉三姐》《夢幻漓江》《云南映象》《麗水金沙》《印象·麗江》《夢幻騰沖》《浪漫天涯》《鄂爾多斯婚禮》《多彩貴州風》《幸福在路上》等展示民族文化和地域風情的精品劇目、精品演出已經成為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名片,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