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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2014年部門決算

    http://www.donkey-robot.com 2015年07月17日14:38 來源:中國作家網

    中國作家協會2014年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概況

      一、 主要職能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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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組織作家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二)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傳統和革命文學傳統,學習和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貢獻給人民。

      (三)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四)堅持深入實際、扎根人民,鼓勵和幫助作家從現實生活中汲取營養,豐富自己,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群眾建設新生活的偉大實踐,為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作出貢獻。

      (五)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的成長,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隊伍。

      (六)大力培養少數民族作家。尊重少數民族文學的傳統和特色;尊重少數民族作家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創作。加強各民族之間的文學交流,促進各少數民族文學的繁榮與發展。

      (七)努力辦好本會所屬的報紙、雜志、出版社和網站。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八)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鞏固和擴大全國各民族作家的大團結,增進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聯系、交流和友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

      (九)推進中外文學交流,參加國際文學活動,增進同世界各國作家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社會進步。

      (十)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倡導會員自律,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自由。

      (十一)組織全國性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二)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并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舉辦作家的福利事業,積極幫助會員解決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的困難。

      (十三)廣泛聯系志在繁榮社會主義文學的文學社團,做好業務由本會主管的全國性文學社團的管理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中國作家協會(簡稱中國作協)2014年部門決算包括中國作協本級決算及所屬11個事業單位決算,同比不變。納入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見下表:

    第二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4年度部門決算表

      點擊表格看詳情









    第三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中國作協2014年度收入合計33443.5萬元,支出合計33443.5萬元。與2013年相比,收、支合計各增加2.75萬元,同比增長0.01%,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同比略有增長。

      二、2014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中國作協2014年總收入33443.50萬元,其中年初結轉7740.43萬元,占總收入的23.15%;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9033.53萬元,占總收入的56.91%;事業收入3406.07萬元,占總收入的10.19%;其他收入3245.37萬元,占總收入的9.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8.1萬元,占總收入的0.05%。

      2014年當年收入與2013年當年收入相比:財政撥款下降8.11%,事業收入增長11.16%,其他收入增長11.57%。

      三、2014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國作協2014年總支出23915.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098.92萬元,占總支出的33.86%;項目支出15816.50萬元,占總支出的66.14%。總支出中財政撥款支出18068.93萬元,占總支出的75.55%,其他資金支出5846.48萬元,占總支出的24.45%。

      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支出6463.2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9.8%;公用經費支出1635.6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0.2%。項目支出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187.79萬元,占項目支出的1.19%;行政事業類項目支出15,628.71萬元,占項目支出的98.81%。

      2014年當年支出與2013年當年支出相比:基本支出增長7.36%,項目支出下降11.32%,經營支出下降100%。

    t02

      四、201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中國作協201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22721.78萬元。與201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合計各減少1231.58萬元,降低5.14%。主要原因是2013年有用于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工程的基建撥款,而本年沒有基建撥款,所以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相應減少。

    t03

      五、201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中國作協2014年當年財政撥款支出18068.9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5.55%。與2013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196.18萬元,降低10.84%。主要原因是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工程基建完工,財政撥款支出相應減少。

      2014年財政撥款支出中基本支出4542.97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5.14%,項目支出13525.97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74.86%。

    t04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中國作協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0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2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6718.0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2.5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38.6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4.09%;住房保障支出562.2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11%。

    t05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中國作協2014年年初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6198.68萬元,支出決算為18068.93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了1870.25萬元,增長11.55%。主要是財政部給作家出版社追加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具體支出如下:

      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年初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0萬元,決算50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無此項支出。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行政運行(項)年初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98.17萬元,決算1291.03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92.86萬元,增長7.75%。上年支出1291.03萬元,同比不變。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的基本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392.86萬元,決算2286.33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106.53萬元,下降4.45%。上年支出2430.35萬元,同比減少144.02萬元,下降5.93%,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組織作家深入生活等經常性項目支出。

      4、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機關服務(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3.11萬元,決算23.11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23.11萬元,同比持平。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機關服務中心人員的基本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423.85萬元,決算3504.24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80.39萬元,增長2.35%。上年支出5879.89萬元,同比減少2375.65萬元,下降40.40%。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現代文學館的基本支出和文學研究等項目支出,本年支出減少的原因是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工程基建項目完工,相應支出減少。

      6、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交流與合作(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94萬元,決算406.15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12.15萬元,增長3.08%。上年支出370.82萬元,同比增加35.33萬元,增長9.53%。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組織全國各地作家進行對外文學交流等項目支出。本年支出增長的原因是用于舉辦第三次漢學家文學翻譯國際研討會。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126.35萬元,決算5065.53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60.85萬元,下降1.19%。上年支出4735.58萬元,同比增加329.95萬元,增長6.97%。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魯迅文學院和創作研究部兩個單位的基本支出、中國作協本級重點作品扶持等項目支出、魯迅文學院舉辦中青年作家高研班等項目支出。本年支出增長的原因是用于文學理論研究等項目經費有所增加。

      8、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00萬元,決算258.91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41.09萬元,下降13.70%。上年支出260萬元,同比減少1.09萬元,下降0.42%。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報刊社舉辦文學活動的項目支出。

      9、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款)出版發行(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777.72萬元,決算1777.72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1504.39萬元,同比增加273.33萬元,增長18.17%。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報刊社的基本支出和出版《民族文學》漢、蒙、藏、維、哈、朝文版本等項目支出。本年支出增長的原因是用于出版《人民文學》雜志英文版等項目經費有所增加。

      10、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05萬元,決算305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305萬元,同比持平。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中國作家出版集團舉辦文學活動的項目支出。

      11、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本年財政撥款年初預算未安排,實際執行中申請追加了1800萬元,決算1800萬元。上年支出2300萬元,同比減少500萬元,下降21.74%。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家出版集團所屬文化改制企業所需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本年支出減少的原因是作家出版社的文化產業發展項目經費同比減少。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87.82萬元,決算629.82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42萬元,增長7.15%。上年支出632.08萬元,同比減少2.26萬元,下降0.36%。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離退休人員的基本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08.8萬元,決算108.8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100.8萬元,同比增加8萬元,增長7.94%。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基本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10萬元,決算315.16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5.16萬元,增長1.66%。上年支出325.14萬元,同比減少9.98萬元,下降3.07%。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本年財政撥款預算51萬元,決算71.14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20.14萬元,增長39.49%。上年支出69.52萬元,同比增加1.62萬元,增長2.33%。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提租補貼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本年財政撥款預算150萬元,決算175.99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25.99萬元,增長17.33%。上年支出212.75萬元,同比減少36.76萬元,下降17.28%。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預算單位的購房補貼支出。

      六、201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國作協2014 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542.9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598.0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944.9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執行情況說明。

      中國作協201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626.81萬元,支出決算為599.93萬元,完成預算的95.7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315.29萬元,完成預算的95.4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71.64萬元,完成預算的93.5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1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201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315.29萬元,占52.55%;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171.64萬元,占28.6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13萬元,占18.8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315.29萬元。中國作家協會是個人民團體,出國費主要用于組織全國各地作家出國進行對外文學交流活動,全年出國團組26個,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出國團組4個,全年因公出國(境)團組共計30個,累計147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71.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 公務用車運行支出171.64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2014年,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1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113萬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92.31萬元,主要用于中國作協開展對外文學合作與交流等工作發生的外賓接待支出。2014年共接待國(境)外來訪團組18個、來訪外賓1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國內公務接待支出20.69萬元。主要是用于所屬事業單位接待作家而發生的公務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4年中國作協本級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38.45萬元,比2013年的1143.6萬元,減少105.15萬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設備設施改造等費用減少。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國作協共有車輛57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11輛、一般公務用車46輛;沒有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報刊發行收入、后勤服務收入、魯迅文學院函授教學收入等。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其他部門撥款、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款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行政運行(項):指中國作協本級行政人員工資及機構正常運轉、履行職責所需的基本支出。

      八、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中國作協本級組織作家深入生活等各項支出。

      九、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機關服務(項):指中國作協本級后勤人員工資支出。

      十、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項):指中國現代文學館人員工資支出、公用支出、中國現代文學館設備改造及運行所需的各項支出。

      十一、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交流與合作(項):指中國作協本級組織作家對外交流所需的各項支出。

      十二、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指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單位開展扶持文學創作活動和魯迅文學院開展教學活動所需的各項支出。

      十三、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款)出版發行(項):主要指中國作協所屬報刊社出版發行的相關支出。

      十四、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主要指中國作家出版集團按規定使用的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

      十五、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公用支出。

      十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指用于中國作協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職工工資為繳存基數,分別按照一定比例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特殊崗位津貼等。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自2000 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職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 號)的規定,從1998 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4 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從2000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從1999 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 號)規定的標準執行,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定和標準執行。

      二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二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由于客觀原因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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