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四次參加滬劇《挑山女人》的研討會了。隨著戲的不斷修改提高和場合的不同,每次研討的側重點自然不同。但是有一點基本上是不變的,就是這 部以真人真事為原型的作品,成功地塑造了挑山女人王美英這個善良寬容、堅忍不拔、有社會擔當的普通農村勞動婦女的典型藝術形象。這個典型形象感人至深、催 人淚下,閃耀著崇高的人性美的光輝。與當前一批同類的真人真事作品相比,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現實主義力作。
看重這部戲,還因為這部戲出現的背景。我們都知道:戲曲作為承載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和時代精神的大眾化載體,它在滿足群眾藝術欣賞的同時,對構建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理應受到社會和社會輿論的重視。然而,現實是它受到兩個方面的挑戰。一是戲曲面臨文化娛樂形式多元化的沖擊,觀眾 面日漸縮小,生存日趨艱難。二是前一段時間,輿論界談及舞臺藝術改革成果時,往往只提某某院團轉制后走市場掙了多少錢,經濟效益如何如何。從而促使不少戲 曲和話劇院團為生存而創作一些僅為地方政府做宣傳,藝術含量卻不高的作品,在這種背景下,出現了原創作品中當代題材現代戲數量相對不少、而高質量作品卻并 不多的現狀。
而《挑山女人》的原型并不在上海,更不在上海寶山區,編劇和主創人員未受到有形的和無形的政績觀的影響和制約,在遵循藝術規律的情況下進行創作。
實現了“要我寫”到“我要寫”的轉換
“要我寫”我就寫,那是“遵命文學”。遵命文學往往流于一般化,難于成為留得下的藝術品,因為它往往不是從生活來的,也不是從作者心里流出來 的。當然,問題不能絕對化,創作中遵命文學成為藝術品的例子也不少,那是由于作者(包括其他主創)接受任務后潛心研究材料,認真深入生活,體驗感受和認識 分析生活中特定的對象,同時調動自己人生感受中的積累,從而產生創作沖動,實現“我要寫”的轉換。滬劇《挑山女人》的創作過程就是這樣的。即該劇的策劃和 相關領導看了報上發表的安徽休寧縣齊云山區女挑山工汪美紅的報道決定創編這臺戲后,首先組織編劇等主創人員到齊云山區深入生活,從而使主創人員受到感動、 受到震撼而進入創作。生活存在是客觀,是第一性的;我(主創)是主觀,是第二性的,只有主觀的我真正認識了特定的客觀(表現對象),并深刻地感受了它,才 能真正實現“我要寫”的轉變。這個問題,在藝術規律方面,是是否堅持生活是藝術的惟一源泉問題;在哲學上,是是否堅持辯證唯物主義的“反映論”這樣的規律 問題。
堅持現實主義的創作原則
古往今來,但凡留得下的敘事性作品,大多是按現實主義原則創作的。現實主義創作原則既包括作者的人生觀、世界觀對創作的決定作用和對生活的價值 取向,也包括處理素材的寫實手法。我這里說《挑山女人》堅持現實主義的原則,主要是講作者對這個題材的價值判斷,講作者在立意上的選擇取舍。
原型汪美紅當挑山工17年,始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當時不少貧困山區、特別是偏遠的貧困山區,基層組織面對汪美紅這類貧困戶往往是無奈,或不 作為。面對這樣的現實,如果某個作者去寫時,也許會通過主人公的貧困無助,揭露當時社會某些角落的落后現實,呼喚組織和社會關注弱勢群體,關注民生。這也 有意義,無可厚非。但該劇的作者沒那么寫,那樣寫容易流于舊現實主義(批判現實主義)的窠臼,老套子。原型生活中的主要對立面是婆婆,這個迷信自私的人逼 得兒媳挑山養子女。這個題材也可以從反迷信自私的角度反映人性的美丑,但這樣處理使作品的立意太陳舊、太一般化。該劇的作者漠視了前兩種價值判斷,著重沿 著主人公命運和內心世界方向開拓,表現其對子女的偉大母愛和對婆婆的寬容,表現其在困難面前堅韌不拔,表現其對家庭對社會的擔當精神,從而突顯主人公人性 的崇高美。當然,呼喚社會關注弱勢群體,批判封建迷信和自私者也可以成為一部成功作品的副主題,但是,面臨我們民族的偉大復興,集中筆力表現和弘揚民族的 擔當精神和艱苦卓絕的奮斗精神,或更為高遠。
表現真人真事的作品,創作中也應遵循典型化原則
社會生活是豐富多彩的,但原生態的生活并不等于藝術。我們常說藝術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是因為作家藝術家把生活進行了選擇提煉和加工改造這樣一 個“典型化”的過程,它比生活更高、更集中、更強烈、更典型,因而更具有普遍性。因此,成功的作品,它的創作過程,始終要遵循“典型化”的原則。生活中的 英模人物和其他的典型人物,當然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但不一定能成為藝術中的典型人物。藝術典型應該從若干人物中提煉、改造而使之典型化。因此,我不 主張出一個英模就搞一出戲。但對于《挑山女人》劇中以這種原型為基礎創作,在具體的構思中也進行了一定程度典型化處理的成功創作事例,我也是贊賞的。該劇 創作中的“典型化”,主要表現在以下三點:首先表現在主人公的名字上——原型叫汪美紅,劇中人變成王美英。這種改名換姓,作者給自己留下了設置人物、選擇 和組織劇情、人物形象塑造自由創造的空間。其次,努力發掘、擴張甚至合理地虛構主人公在特定時期生活中可能有的合理人物和事件來結構戲劇。例如編劇說在深 入生活訪問原型汪美紅時,曾問:17年中是否有過相好的男人,汪美紅欲言又止地答了一句:心里倒想過一個人。編劇抓住這么一點,虛構了一個挑山工成子強, 并使成子強這個人物貫穿在主人公17年的“挑山”生活和情感世界中,從而創造了揭示主人公王美英的情感世界和道德境界的條件。再次,對次要原型人物性格、 事件的調整(如與婆婆的關系,包括婆婆指使女兒對主人公的監視及女兒長大后的后悔等),對關鍵道具的設計(如扁擔)及幾次“挑山”的設計,都對原型生活作 了若干選擇取舍。該劇諸如此類的典型化處理,使之從生活真實達到了一種感人肺腑的藝術真實,頗為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