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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

    http://www.donkey-robot.com 2014年07月18日15:00 來源:中國作家網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基本情況

      一、 主要任務

      二、 2013年決算編制范圍

      第二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表

      一、 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公共預算收入決算表

      三、 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四、 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3 年公共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二、2013 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三、2013 年“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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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基本情況

      一、主要任務

      (一)組織作家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二)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傳統和革命文學傳統,學習和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貢獻給人民。

      (三)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四)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鼓勵和幫助作家從現實生活中汲取營養,豐富自己,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群眾建設新生活的偉大實踐,為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作出貢獻。

      (五)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的成長,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隊伍。

      (六)大力培養少數民族作家。尊重少數民族文學的傳統和特色;尊重少數民族作家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創作。加強各民族之間的文學交流,促進各少數民族文學的繁榮與發展。

      (七)努力辦好本會所屬的報紙、雜志、出版社和網站。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八)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鞏固和擴大全國各民族作家的大團結,增進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聯系、交流和友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

      (九)推進中外文學交流,參加國際文學活動,增進同世界各國作家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社會進步。

      (十)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倡導會員自律,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自由。

      (十一)組織全國性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十二)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并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舉辦作家的福利事業,積極幫助會員解決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的困難。

      (十三)廣泛聯系志在繁榮社會主義文學的文學社團,做好業務由本會主管的全國性文學社團的管理工作。

      二、2013年決算編制范圍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包括作協本級決算及所屬11個事業單位決算,同比增加1個事業單位。納入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第二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表

      點擊表格看詳情







    第三部分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3年公共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體情況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資金來源分別是: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和結余。

      本年收入合計33440.75萬元,比年初預算24145.74萬元增加9295.01萬元,增長38.5%;比上年收入合計28587.39萬元增加4853.36萬元,增長16.9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財政撥款中一次性的項目經費比上年有所增長,另外年末結轉資金同比增長較多。

      1、財政撥款收入

      此項本年收入20714.25萬元,此項是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本年從中央財政取得的資金,比上年增加3389.98萬元,增長19.57%,其中: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19426.37萬元,比上年增長19.97%,主要原因是財政部給中國作協本級追加基建支出3226萬元用于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工程。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732.88萬元,比上年增長15.02%,主要原因是中國作協本級因退休人員增加而追加部分人員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555萬元,比上年增長10.81%,主要原因是因以前年度住房改革支出的結轉資金逐年遞減,所以本年財政撥款同比略有增加。

      2、事業收入

      此項本年收入3064.23萬元,此項收入是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出版發行和廣告收入、宣傳展覽和場館收入、后勤服務和保障收入等。比上年增加178.26萬元,增長6.18%,其中: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3056.39萬元,比上年增長5.91%,主要原因是增加1個事業單位的其他文化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類)7.84萬元,上年無此收入,主要原因是部分事業單位用事業收入彌補此項支出財政撥款不足部分。

      3、經營收入

      此項本年收入197.86萬元,此項收入是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場租會議服務收入等。其中: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197.86萬元,上年無此收入,主要原因是中國作協所屬中國現代文學館有一些場租和會議服務收入。

      4、其他收入

      此項本年收入2710.9萬元,此項收入是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和捐贈收入等。其中:

      文化體育與傳媒(類)2707.69萬元,比上年下降11.27%,主要是中國現代文學館上年此項收入較多,而本年收入下降。

      住房保障支出(類)3.21萬元,比上年增長16.30%,主要是部分事業單位用其他收入彌補此項支出財政撥款不足部分。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本年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61.24萬元,此項是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按規定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本年比上年增加6.31萬元,增長11.49%,主要是部分事業單位因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下降,使用事業基金彌補的金額略增。

      6、上年結轉和結余

      上年結轉和結余6692.27萬元,系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以前年度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本年比上年增加1454.22萬元,增長27.76%,主要是上年基建工程沒有完工導致結轉資金增多。

      (二)支出總體情況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收支相抵后的資金全部轉入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和結余。

      本年支出25552.75萬元,比年初預算24145.74萬元增加1407.01萬元,增長5.83%;比上年支出22152.84萬元增加3399.91萬元,增長15.35%。其中:基本支出7544萬元,占總支出的29.52%,比上年7456.94萬元增加87.06萬元,增長1.17%;項目支出17836.01萬元,占總支出的69.80%,比上年14695.89萬元增加3140.12萬元,增長21.37%;經營支出172.74萬元,占總支出的0.68%,上年無此支出。支出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工程基建支出同比增加2840.5萬元。

      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此項本年支出24157.8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49.05萬元,同比增長1.08%,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17836.01萬元,同比增長21.37%,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單位圍繞繁榮文學事業而開展的各種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此項本年支出732.88萬元,全部是基本支出,同比增長9.86%,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歸口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基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此項本年支出706.51萬元,同比下降6.29%,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和購房補貼支出。

      4、結余分配

      本年結余分配160.42萬元,主要是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本年較上年增加135.48萬元,同比增長543.22%,主要是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結余分配同比略有增加。

      5、年末結轉和結余

      本年年末結轉和結余7727.59萬元,主要是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本年較上年增加1035.32萬元,同比增長15.47%,主要是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因各項收入增加導致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同比增加。

      二、2013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0714.25萬元,占本年收入的77.62%。其中:基本支出收入4336.84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20.94%;項目支出收入16377.41萬元,占財政撥款收入的79.06%。財政撥款收入年末決算比年初預算15788.81萬元增加4925.44萬元,增長了31.20%。增加的原因是財政部追加基建支出用于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工程,追加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中國作協所屬文化企業改制等因素。

      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0265.11萬元,占本年支出的79.31%。其中:基本支出4389.2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1.66%,項目支出15875.86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78.34%。財政撥款支出年末決算比年初預算18120.81萬元(當年財政撥款支出加上預計動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增加2144.3萬元,增長了11.83%。基本支出同比持平,項目支出同比增加4236.32萬元,增長36.4%,增加的原因是財政撥款中一次性的項目經費(包括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基建工程支出)比上年有所增長。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部門決算中,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924.8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3.3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32.8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61%;住房保障支出607.4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

      (三)財政撥款支出具體情況

      1、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行政運行(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15.68萬元,決算1115.68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1077.14萬元,同比增加38.54萬元,同比增長3.58%,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的基本支出。

      2、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636.26萬元,決算2430.35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205.91萬元,下降7.81%。上年支出2708.44萬元,同比減少278.09萬元,下降10.27%,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組織作家深入生活等經常性項目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機關服務(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3.11萬元,決算23.11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23.11萬元,同比持平。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后勤服務人員的基本支出。

      4、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422.02萬元,決算5879.89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2457.87萬元,增長71.83%。上年支出2284.13萬元,同比增加3595.76萬元,增長157.42%。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現代文學館的基本支出和文學研究等項目支出,本年支出增長的原因是中國現代文學館二期工程基建支出。

      5、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交流與合作(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82.97萬元,決算370.82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12.15萬元,下降3.17%。上年支出421.36萬元,同比減少50.54萬元,下降11.99%。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組織各地作家進行對外文學交流等項目支出。

      6、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7120.43萬元,決算4735.58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2384.85萬元,下降33.49%。上年支出4127.35萬元,同比增加608.23萬元,增長14.74%。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魯迅文學院和創作研究部兩個單位的基本支出、中國作協本級重點作品扶持等項目支出、以及魯迅文學院舉辦中青年作家高研班等項目支出。

      7、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80萬元,決算260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20萬元,下降7.14%。上年支出280萬元,同比減少20萬元,下降7.14%。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報刊社舉辦文學活動的項目支出。

      8、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款)出版發行(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477.72萬元,決算1504.39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26.67萬元,增長1.8%。上年支出1373.80萬元,同比增加130.59萬元,增長9.51%。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報刊社的基本支出和出版《民族文學》漢、蒙、藏、維、哈、朝文版本等項目支出。

      9、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05萬元,決算305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354.64萬元,同比減少49.64萬元,下降14%。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所屬中國作家出版集團舉辦文學活動的項目支出。

      10、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本年財政撥款年初預算未安排,實際執行中申請追加了2300萬元,決算2300萬元。上年支出2000萬元,同比增加300萬元,增長15%。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家出版集團所屬文化改制企業所需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59.82萬元,決算632.08萬元,決算比預算增加72.26萬元,增長12.91%。上年支出565.74萬元,同比增加66.34萬元,增長11.73%。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離退休人員的基本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00.8萬元,決算100.8萬元,決算與預算相同。上年支出71.44萬元,同比增加29.36萬元,增長41.1%。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基本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本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34萬元,決算325.14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8.86萬元,下降2.65%。上年支出298.51萬元,同比增加26.63萬元,增長8.92%。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本年財政撥款預算86萬元,決算69.52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16.48萬元,下降19.16%。上年支出68.98萬元,同比增加0.54萬元,增長0.78%。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提租補貼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本年財政撥款預算277萬元,決算212.75萬元,決算比預算減少64.25萬元,下降23.19%。上年支出339.02萬元,同比減少126.27萬元,下降37.25%。此項經費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預算單位的購房補貼支出。

      二、 2013年“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中國作家協會2013年“三公”經費預算總數633.42萬元,其中:出國(境)費337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183.42萬元;公務接待費113萬元, 本年決算總數626.81萬元,其中:出國(境)費330.39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183.42   萬元;公務接待費113萬元。 “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預算下降6.61萬元,下降1.0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比預算下降6.6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同預算一樣,公務接待費同預算一樣。中國作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繼續保持“三公”經費穩中有降的趨勢。

      中國作家協會是個人民團體,出國費主要用于組織全國各地知名作家出國進行對外文學交流活動,接待費大部分用于接待國外來訪的作家而支出的,中國作協黨組書記處同志全年都沒有安排國內來賓的公務宴請。本年中國作協組織出訪團組25個,出訪作家人次160人次。需要說明的是,中國作協本級因公出訪多為外事翻譯人員。中國作協及所屬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7輛,其中本年因舊車報廢新增1輛。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國作協所屬事業單位報刊發行收入、后勤服務收入、魯迅文學院函授教學收入等。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其他部門撥款、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款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行政運行(項):指中國作協本級行政人員工資及機構正常運轉、履行職責所需的基本支出。

      八、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中國作協本級組織作家深入生活等各項支出。

      九、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機關服務(項):指中國作協本級后勤人員工資支出。

      十、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紀念機構(項):指中國現代文學館人員工資支出、公用支出、中國現代文學館設備改造及運行所需的各項支出。

      十一、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交流與合作(項):指中國作協本級組織作家對外交流所需的各項支出。

      十二、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文化(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指中國作協本級及所屬單位開展扶持文學創作活動和魯迅文學院開展教學活動所需的各項支出。

      十三、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新聞出版(款)出版發行(項):主要指中國作協所屬報刊社出版發行的相關支出。

      十四、文化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項):主要指中國作家出版集團按規定使用的宣傳文化發展專項支出。

      十五、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主要用于中國作協本級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和公用支出。

      十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指用于中國作協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以職工工資為繳存基數,分別按照一定比例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特殊崗位津貼等。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自2000 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職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 號)的規定,從1998 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4 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從2000

      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從1999 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 號)規定的標準執行,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定和標準執行。

      二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二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由于客觀原因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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