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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倫理·人的世界

    ——由現當代文學到明清之際

    http://www.donkey-robot.com 2014年06月26日10:24 來源:中華讀書報 趙園

      對本文的題目作一點說明

      回頭清點自己三十余年的學術工作,有必要首先提到的,是文學之于我,文學研究之于我的“學術生涯”,文學研究者的身份與專業訓練之于我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之后的學術工作。我一再申明,盡管我涉足了文學以外的領域,卻始終更是一個文學研究者。作品集、文集,是我幾十年間學術工作的入手處,無論對象領域有何變動。明清之際士人的文集,也仍可歸入廣義的“文學”,盡管未必都有文學史的地位。以文學文本為考察材料,旨趣或在文學之外,但以什么為考察材料絕非不重要。這當然要考慮到文學文本與其他文本不同的特質,其對于使用的限定,還應當計及文學文本中可能的信息含量,文字層面可能具有的豐富意蘊。

      對于我下文將要談到與“倫理”有關的論域,作品集、文集無疑特具研究價值。即如其中有更具體情境中的“忠/孝”、“君/父”,更感性、個人的“家人父子”。這也是我堅持由文集中取材的基本考量。周紹泉、落合惠美子、侯楊方《明代黃冊底籍中的人口與家庭——以萬歷徽州黃冊底籍為中心》一文說,“歷史上的家庭問題,一向是社會史和人口史學者關注的重點。然而,在家庭史的研究中,遇到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即沒有一種資料是與家庭完全對應的。這里所說的‘家庭’,是指以特定的婚姻形態和血緣關系為紐帶結合而成的‘同居、合產、共爨’的社會基本單位!(張國剛主編《家庭史研究的新視野》)在這種情況下,或許士人文集這一種“資料”可以派上用場。當然也因此,我的討論不免受制于材料。文集作為材料,便利處在具體感性,受限之處則在緣具體個人的陳述,未必能形成“總體判斷”。我也因此不得不在作類似判斷時持審慎態度。個體經驗在提供歷史生活的“豐富性”時,不免片段零碎,或可為既有的綜論拾遺補闕,卻未必可據以作一概之論,即如關于其時普遍的倫理狀況——“一概之論”也正是我一向避免的。

      我認可梁漱溟所說“中國是倫理本位的社會”。我們這代大陸人文學者曾耳熟能詳的,就有馬克思的如下論述,即“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古代中國所謂的“五倫”,確也是士賴以界定自身的最重要的“關系”。“五倫”,父子、夫婦、兄弟居其三,系于血緣,較之君臣也較之朋友、師弟子等,作為關系更“天然”,是人的生活世界賴以構成的最基本的關系。經由上述“關系”,士大夫的生活世界才有可能向你打開。

      也如所做關于“明清之際”的其他題目,我關心的更是士大夫經驗中的家族、家庭,他們所體驗的家庭倫理。當然,“倫理”不限于家庭倫理。無論對于現代中國還是明清之際的知識人,我對其倫理處境與倫理經驗的關注也不限于此。我一再討論的,即有“忠”、“節”一類范疇,知識人的處家/國、公/私、生/死等等。正在進行中的關于當代政治文化的考察,也涉及了私域與公域,以及非常時期的政治倫理、職業倫理。

      中國現當代文學中的家庭倫理

      五四新文化運動鋒芒所向,“家族制度”首當其沖,具體即在父子(等差秩序)、夫婦(婚姻制度)。最被認為振聾發聵的,即有吳虞的《家族制度為專制主義之根據論》(刊1917年2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6號)、李大釗的《萬惡之原》(1919年7月13日《每周評論》第30號),等。李大釗在該文中說:“中國現代的社會,萬惡之原,都在家族制度。”上述“戰斗檄文”之外,影響更為深遠的,應當是魯迅的《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致幼者》等。魯迅所主張的“幼者本位”(《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與清末民初影響了一代知識人的“進化論”相關。發生在新文化運動期間及其后的,既有由背叛家庭到反抗社會,也有“背叛”之后的回歸。

      上述“時代主題”的文學樣本,即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作為青年的啟蒙教材,影響了幾代知識人關于傳統社會、家族制度的想象與認知。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拙著《艱難的選擇》,關于家庭、婚姻問題的討論,應當是我以學術方式探討家庭倫理的最初嘗試。該書下篇有《中國現代小說中的“高覺新型”》一章,附錄則收入了論文《“五四”時期小說中的婚姻愛情問題》、《現代小說中宗法封建性家庭的形象與知識分子的幾個精神側面》。

      《現代小說中宗法封建性家庭的形象與知識分子的幾個精神側面》一文說,“較之有關‘家庭社會學’方面,我的興趣更在于認識現代知識者”。《中國現代小說中的“高覺新型”》則嘗試由“子”一代,由“覺醒了的‘人之子’”,分析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家”,說高覺新“附屬于、隸屬于‘家’,是那個‘家’的一部分”,“失去了自己的生存目的”,說高覺新“是祖父的長孫,父親的長子……而不是‘人之子’”——關注所在始終在知識人,他們倫理實踐中的經驗與感受。

      于今讀來感到刺目的,是《艱難的選擇》使用的一套概念!白诜ǚ饨ㄐ浴痹圃,已漸被棄之不用;“封建社會”代之以“傳統社會”。但“宗法封建性”一類表述特有的歷史感,卻為其他表述難以替代。回頭看,《艱難的選擇》的有關論述,仍然不是流行命題的簡單演繹。在上面提到的幾篇文字中,即力求重現知識人倫理處境、倫理生活的復雜性,既談到了“反抗”,也寫到他們對于“宗法制的過去”、對于“家”的眷戀。

      寫于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之交的《地之子》(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1993),以鄉村為“傳統文化的淵藪”;所論某些中國現代文學作品,以父子對比結構小說,其中的子之于父,也不免是“歷史進化論的思維模式和樂觀信念的人物關系化”,卻由于將考察范圍延伸至該書寫作的1980—90年代之交,所展示的圖景有了顯然的不同,即如寫到了鄉民的“準祖先崇拜”,“類似祭祖的儀式行為”;寫到了父子間的文化傳承。類似內容,難得見之于五四新文學。

      寫作《艱難的選擇》的1980年代,我所屬的一代中國現代文學研究者,與五四新文學作者有情緒、精神上的呼應與共鳴,包括對“未來”的樂觀,對變革的渴望。當然,也樂觀得膚淺,渴望的目標并不明晰。那種樂觀,由遙遠的事后看去,不免令人心情復雜。新/舊、過去/未來、光明/黑暗二分的思維與想象,于反顧中有了諷刺意味。在近年來“國學熱”持續升溫、呼喚“傳統文化”回歸的氛圍中,讀當年批判性地寫到的“古舊的追懷”,不免有荒誕之感。這是新文學作者當寫作時,也是我1980年代寫作上述學術文字時逆料未及的。重讀之下,像久歷滄桑的老人翻看舊像冊,“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對于上述現象,不便僅用了“循環論”、“三十年河東、河西”簡單地打發,有必要作深度的討論。1980年代學術文本中包含的豐富信息,有可能為清理1917到1949,1949年之后、1980年代的學術文化提供契機。至于我自己,基本的研究方式固然在此期間形成,對某些現象、問題的敏感,也在這過程中產生:兩段學術工作“一以貫之”?此啤皟砷印,實則并非如此。

      與五四新文化運動、中國現代文學相關,階級斗爭語境中被污名化的“家族”、“宗族”,“文革”后又回到了人們的視野。有人提出重評“宗族制度”。在中國大陸的語境中,難點毋寧說在重評與家族、宗族有關的階級論述。近一時期,不惟宗族史,與民間信仰、地方社會有關的考察,也包含了關于20世紀中國革命之于社會改造、尤其鄉村基層社會改造的反思。這甚至正是有關論述的問題意識。我發現這種反思有逐步深化之勢,有關談論也漸由吞吞吐吐、欲說還休,到較為明晰、直接——盡管問題依舊有敏感性?紤]到“宗族勢力”、“民間信仰”長期被作為“打擊對象”,上述討論的艱難展開,當然應當被視為一種進步。

      近年來家族小說(以至個人的家族歷史敘事)的興盛,像是對五四新文學的隔代回應,包含其中的情懷卻大有不同。無論由家族展開當代史敘述,還是追懷一種消失中的文化,“家族”都不再是僅有負面意義的符號。而在事實上,一方面倫理狀況在急劇變化中,同時卻繼續上演著古老的倫理故事的現代版。由社會的某些面相看,中國還相當古老。上文提到的拙作《現代小說中宗法封建性家庭的形象與知識分子的幾個精神側面》一文,有“宗法封建的家族制度,造成精明狠辣的主子和吃祖業的不肖子弟”云云。即使不再使用老套的“宗法封建”之類說法,你對“吃祖業的不肖子弟”也決不陌生,更無論最為人詬病的世襲權力、“權貴資本主義”、“裙帶資本主義”。

      我自己則直到將要告別學術工作之際,才稍稍接觸了作為史學的一個分支的宗族史,作為有關明清之際家庭倫理考察的一部分背景。而在寫《艱難的選擇》等學術作品的1980年代,宗族史研究尚未興起;即使1990年代的有關著作,也像是仍未脫出我們曾經熟悉的主流論述。探討明清之際的家庭倫理,宗族史不在我的論題之內,屬于“相關論域”,在我討論的問題的延長線上。我無意于重返五四新文學。我距那一段學術經歷已經遙遠。將中國現代文學與當代文學作為一個過程重新考察,只能寄望于較我年輕的學人。

      明清之際士大夫的處父子、夫婦

      我的經驗與知識儲備,使我在踏進“明清之際”之初,就被那些非嚴格“思想史”的方面吸引,關注的更是知識人的生存狀態,包括他們的倫理生活。不消說“明儒”不止存在于理學基本范疇、命題中,還在他們的倫理實踐中,在他們與理學無關的其他文字、表述中。

      關于五倫中的君臣、兄弟、朋友,我已有論述。五倫之外,士大夫重要的倫理關系,尚有師弟子。五倫有公認的倫序,具體的排列順序又有因人之異;有通行的規范,又有個人取向,尤其在極重朋友、師弟子的明清之際。流風所被,不免于畸輕畸重,即如以重朋友而輕妻子為標榜——我在考察中涉及了這一點。正在進行中的關于士大夫的處“父子”、“夫婦”的分析,力避為已有的“宗族史”、“婚姻史”做注腳,嘗試將“總體史”所不能涵括的現象納入考察范圍!白谧迨贰、“婚姻史”更關心典章制度,作為材料的,通常是正史、方志、刑事檔案等等,士大夫的特殊經驗難以在其中獲得位置。此外,“通史”模式不能不多所省略,重歸納而輕分析,這就使得關于特定時段特定人群的倫理經驗的探討有了伸展的余地。

      研究明清之際士大夫的處夫婦一倫,材料之豐富出我意料。已完成的論文如《言說與倫理踐行之間——明清之際士大夫與夫婦一倫(之一)》,《常態與流離播遷中的妻妾——明清之際士大夫與夫婦一倫(之二)》,發表在《中國文化》2012年秋季號上;《冒襄的〈影梅庵憶語〉》,刊《書城》雜志2012年第12期。對父子一倫的考察,卻使我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困難:你不難讀到知識人筆下的妻、妾,或含蓄或一往情深,卻難以讀到兒子筆下形神兼具的父親。由此也不難推想父子這一種關系的“壓抑性”,兒子受制于其家庭角色,書寫尊長時的諸不敢、不宜、不便、不忍。

      五四新文學有關作品,批判的鋒芒所向,主要為“家”的男性長輩,所謂“封建家長”,巴金《激流三部曲》的高老太爺,曹禺《雷雨》中的周樸園,等等。上文提到的拙作《現代小說中宗法封建性家庭的形象與知識分子的幾個精神側面》一文中,說,中國現代文學作品中的父與子,“分別代表著的是兩個時代。人物之間有時表現為對立,有時僅僅表現為‘差異’”。明清之際的父與子卻同屬一個時代,以至同一人的兩個角色。我的旨趣也與考察五四新文學不同,作為“士大夫研究”的一部分,對于明清之際,我的興趣在其時知識人的不同家庭角色,不自居于“子”的“婦”的立場。

      并不符合溝口雄三先生的理想化的設想,我不是“空著雙手”進入這段歷史的。我的手中,就有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的經歷、經驗。我不可能卸脫了這一種“背景”,只能要求自己嚴守學術工作的倫理,避免過分地“介入”,力求貼近明清之際的歷史生活。尤其是,避免帶著五四新文化運動中的問題、我自己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生成的問題意識考察明清之際;關于明清之際知識人的處父子、夫婦,努力呈現現象的豐富性、差異性。事實是,只有不受限于“宗法封建性”一類意識形態預設,換一副眼光,才能由據說面目嚴冷的劉宗周那里,感受其人對于妻的溫情;由陳確的文字間,察覺其接受有缺陷的婚姻時保有的幽默感,對其婦的辛勞的體恤;由冒襄的文集中讀出對其妻的艱難處境的深切同情。父子亦然,那些為人父者對于其子,態度在嚴、慈之間,苛酷不情與通達之間。某些被古代文學學科依其標準篩除的文字,令你窺見了古代中國人如此豐富的生活世界。這在我,也是走出五四新文化式的思路的過程——盡管并非出于事先的設計。

      與已有專業間的對話卻不止賴此進行。事實是,婦女史、宗族史等學科,早已在對話五四新文化研究、中國現代文學,只不過有的明確標出,也有的隱含在論述中而已。高彥頤《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一書《緒論·從“五四”婦女史觀再出發》中說:“倫理規范和生活實踐中間,難免存在著莫大的距離和緊張。儒家社會性別體系之所以能長期延續,應歸之于相當大范圍內的靈活性,在這一范圍內,各種階層、地區和年齡的女性,都在實踐層面享受著生活的樂趣。”有必要注意該書副標題中的一系列限定:明末清初,江南,才女。著者無意于概其余。盡管如此,對于我所屬專業,上述判斷仍然具有挑戰性。

      對于國外漢學的有關論述,我也仍不無保留。據說自1990年代初起,國外的“中國婦女史研究跳出了‘男女不平等’的框架而立足于發掘、再現婦女在特定的歷史時代和歷史空間中的生活經歷及社會角色”(《當代西方漢學研究集萃·婦女史卷》主編姚平撰寫的《前言》)。收入該卷的高彥頤、金滋炫、皮歌特合著《〈古代中國、朝鮮和日本的女性與儒教文化〉前言》說,該書旨在“復原女性的主體性和歷史的復雜性”,力求更正“過去認為亞洲的婦女是傳統或儒教家長制(Confucian partriarchy)的犧牲品”這種“簡單化的理解”,“因為‘婦女’和‘儒家傳統’都不是統一的或者無限的范疇”!啊畫D女’和‘儒家傳統’都不是統一的或者無限的范疇”,的確如此。該《前言》還說,女性在他們的考察中,“既不是反叛者也不是犧牲品。她們作為協商(negotiation)的主體,接受了一些官方的慣例而反抗了其他部分”。但就我接觸的材料而言,她們中確有“反叛者”和“犧牲品”。婦女的反叛與犧牲,并非出于意識形態的建構!凹炔皇恰、“又不是”,似乎在自我設限,預先作了排除、省略。但該《前言》說,“我們所使用的儒教話語,定義了一個普遍的、沒有分化的女性,以此作為女性的他者(Other)”,的確值得反思。該書的選題涉及了一些被大陸的主流論述長期無視以至刻意遮蔽的面向。但我也想到,為此而“跳出”“‘男女不平等’的框架”,是否會帶來新的遮蔽。國外漢學有關論述的啟發性是無可懷疑的,我卻不認為大陸的婦女史研究有必要隨國外漢學風向而轉移!案锩笔降摹胺D”,對于學術工作并不適用。袪蔽,發未發之覆,是推進學術的有效路徑,但發覆不同于推倒重來。我一再談到,與中國現代文學專業有關的學術經歷之于我此后工作的意義。這一點即使由這一具體角度,也得到了證明。

      我必須承認限于語言能力也限于閱讀范圍,我對所引用的文字容或有誤讀誤解,有與對方宗旨的錯位,但對話肯定是有益的;即使不免于誤解的“對話”,仍然刺激了思考,尤其對于形成于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的思維邏輯。

      我還應當承認,在不斷移動位置、改換考察對象的過程中,并不曾有“覺今是而昨非”之感。有校正,有充實、豐富,卻不曾落實到絕對意義上的正/誤、是/非!凹易濉敝疄椤爸贫取,其壓抑性是顯而易見的。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批判有堅實的根據?v然由變化了的尺度衡量,與“宗法制”有關的價值,也絕非都具有正面的意義。至今也仍然有必要問“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如何對待“幼者”,出走的娜拉是否應當尋求職業獨立以支持其意志獨立。只是今天的父與子,長者與幼者,女性地位與兩性問題,較之五四時期遠為復雜而已。在這種意義上,是否仍然可以說,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歷史任務”并未完成?或更準確地說,并未實現在其“理想的”狀態上?發生在快速現代化、城鎮化中,在革命造成的破壞與市場化造成的破壞的廢墟上,新的倫理規范、新的道德遠未生成。 

      考察古代中國知識人的倫理處境與倫理實踐,我的基本的價值立場,是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形成的。即使此后有諸種調整,仍不足以推翻我所服膺的五四先驅(如魯迅)的某些基本判斷。但如上文所說,我無意將面對中國現代文學時的問題意識直接帶進另一研究領域。進入明清之際,我更希望經由文獻,盡我所能地觸摸歷史的感性面貌(至少保持這樣的意愿),復原其時知識人生活世界原本的豐富與生動,歷史人物作為個體,其倫理境遇與應對方式的無可窮盡的差異性。我敏感于“差異”,多種多樣的差異,各種層面上的差異——往往有意想之外的發現。這令我相信還有諸多歷史面向有待打開,通史、斷代史所未及的那些面向,宏觀考察、大敘事所不能籠蓋的那些面向。

      當代政治文化中的家庭、宗族

      關于明清之際士大夫處父子、夫婦的考察尚在進行中,我已著手對當代社會由倫理的方面的考察。“今古齊觀”的“今”與“古”,在我的學術經驗中,不止指文學,也指時世!敖瘛,包括了當下,進行時的當下。“當下”不一定被我作為嚴格意義上的學術對象,對當下的關切,卻直接、間接地影響了我的學術思考與選擇。

      讀明清之際乃讀古人;隔了數百年的歲月,即使努力設身處地,仍難以如對今人、近事那樣痛癢相關。無論讀顧頡剛、吳宓,還是讀聶紺弩、顧準,都令我心情復雜,甚至陷溺其中、難以自拔。“中年哀樂”,尚須賴絲竹陶寫,何況我已老耄!這是否也是今古“齊”觀的一點代價?當代史上的那些近事,你親歷的年代,你與它撕扯不開,難以保持“價值中立”。但我在去年歲末接受一家媒體的訪談時,仍然說,在關于當代政治文化的考察中“嚴守學術工作的倫理規范”,是“學術工作者應當有的操守”(《答〈南方都市報〉問》,刊該報2013年12月19日)。學術作品也屬于“易碎品”。保持學術工作的品質,至關重要。這與有沒有勇氣不相干。  

      上述種種,均屬人的世界,也惟千差萬別才成其為“人的世界”。

      我曾經說自己的路徑,是“經由人物進入歷史”。學術自述中也一再說,自己“固然感興趣于‘思想的歷史’,卻也關心著映現在思想中的‘人的歷史’。這興趣又是由文學研究延續下來的”(《〈自選集〉自序》)。說,“或也由于文學研究中的積習,我力圖把握‘人與思想’的聯結,在生動的‘人的世界’尋繹‘思想’之為過程!(《〈明清之際士大夫研究〉后記》)說自己“依舊為‘人物’所吸引,為人物光明俊偉的氣象所吸引,為他們正大的人格所吸引,時有觸動、感動,以至感慨不已!c這些不同時段的‘知識人’同在的感覺,是學術之于我的一份特殊賜予”(《制度·言論·心態——〈明清之際士大夫研究〉續編》)。以上所說的“人物”,既包括文學人物(文學形象與文學作者),也包括歷史人物,明清之際的士大夫,以至當代人物,當代知識者。維系了幾十年間的學術工作的,就有探究“人的世界”的興趣與熱情。關于明清之際士大夫的經世取向,我曾由功利/非功利的角度討論。我自己,始終有(無關乎“學術成就”的)非功利的動機,純粹學術興趣以外的興趣。具體到本題,應當說,人倫中有無盡深廣的“人的世界”。我的學術工作的連續性,不緣于刻意的設計,而出于持續的關懷。在我,只有借諸人物,歷史才是可以想象的。

      1917—1949年的中國文學、1980年代的中國文學(通常稱作“新時期文學”)——明清之際的思想言論——1966—1976年的中國政治與文化,構成了我學術工作的對象范圍。這些時間段在我的工作中的關聯,由上文不難知曉。倫理問題只是我的學術工作中具有“貫穿性”的題目之一。更具有“貫穿性”的,自然是“知識人”這一特定對象。

      不能會通古今,兼通中西,是我所屬一代大陸學術工作者的短板亦宿命。先天的缺陷,并非總能由后天的努力彌補。即使不能不因陋就簡,面對考察對象不預設立場,不因既有成見而剪裁“事實”,仍然是我對自己的基本要求;仡^盤點,在這一點上似乎尚能問心無愧。經驗,經歷,通常不直接進入學術,但有可能是類似“底色”的東西。有些吸引了我持久關注的題目,的確要溯源至此。在這一點上,我所屬的大陸一代學人,與純粹學院背景的學人有所不同。我珍視這種差異。如同由此而來的先天不足,閱歷所給予的,也是使我們成其為我們的東西。至于因水平所限的立論的偏頗,知識方面的“硬傷”,則只能引為教訓,并寄希望于后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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