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版”成為近年來戲劇市場的重要詞匯,似乎已為人所司空見慣。這些明星,多數是影視明星,有回歸舞臺考驗演技的熱情,在票房號召力上也為策劃方提供了很好的噱頭,因此頗受追捧,以致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如果沒有影視明星加盟,一臺戲往往賣不出好價錢。日前攜“中國版”話劇《羅密歐與朱麗葉》到深圳演出的導演田沁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影視明星不是戲劇的核心生產力。并指出,舞臺戲劇是影視劇的前輩,一個優秀的戲劇演員一定是優秀的影視劇演員,反之則未必然。此言雖是委婉陳述,對于某些舍本逐末的追求或熱衷貼“明星版”標簽的行為,不啻是一記當頭棒喝。
看戲看熱鬧,這是中國由來已久的傳統。戲曲講究捧角兒,過去茶樓戲院里眾生百態,習慣成自然,以致大眾在看話劇時也愛看明星臉兒,這是可以理解的。曾推明星版話劇《霓虹燈下的哨兵》 《雷雨》等的制作人葉惠賢就說過,“明星版”可以起到橋梁的作用,把觀眾引到劇場里來。這跟白先勇推舉“青春版”昆曲《牡丹亭》頗為相似。從宣傳或文化傳播的角度講,“明星版”顯然帶有過渡的性質,或者說本應像是權宜之計,其功能更在于大眾普及,最終指向卻是藝術本體。但當一種舞臺藝術沒有影視明星加盟就賣不出好價錢、觀眾看人不看戲時,過分熱衷于“明星牌” 、“明星版” ,就很有溫水青蛙之虞,雖舒服一時,也離死不遠了。
明星參演“明星版” ,其對藝術普及的貢獻是應予肯定的。事實上,像濮存昕、陳道明等不少明星的本行就是話劇,他們的“明星版”有舞臺功底為基礎,不會以“臉”奪“演” ,自然效果更佳。但有些策劃人、制作人做“明星版”卻不忌跨界與否,似乎就是奔著明星粉的錢包去的。比如去年那部超長的某話劇,影視明星、選秀明星紛紛登場,宣傳得很炫,效果你懂的。這種因“人”而異的運作可能會獲得商業的成功,卻是違背藝術規律的。這種對舞臺特性的舍本逐末或自我閹割,無疑會讓觀眾對舞臺藝術的認識出現偏頗,甚至造成浮躁、淺薄的觀演風氣。“沒有影視明星加盟,一臺戲往往賣不出好價錢” ,就是對熱衷“明星版”的最好警示。
明星輕易跨界拼湊不同藝術門類的“明星版” ,只要人紅粉絲多,似乎到哪里都吃得開,這是典型的資本嘴臉和霸王邏輯,其指標無非是商業價值。但我們更應該看到,真正能立得住的,往往是那些攜藝而來的明星。梅蘭芳是那個時代的明星,卻不被遮蔽在明星的光環里,而是與京劇融為一體,也沒有所謂的“明星版”京劇《貴妃醉酒》 。由此看來,“明星版”本就不是專業維度上的說法,田沁鑫所說的“影視明星不是戲劇的核心生產力”也不難理解。從戲劇生態的角度講,要使舞臺不失其藝術本色,觀眾不失其真摯誠意,對“明星版”特別是跨界明星的追求千萬要適度,以免造成“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