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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繁榮我市文學創作,培養文學新人,弘揚“中國夢”主旋律精神,彰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經研究決定,啟動成都文學院2014年(第五屆)簽約作家公開招聘工作。成都文學院將對簽約作家在作品的創作和出版上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成都文學院力求扶持“成都表達”與“表達成都”的深度題材創作,凡具有一定創作實力的中青年作家,都可參加申報。
招聘工作按照《成都文學院2014年簽約作家公開招聘及長篇小說投標方案》進行,須填報《成都文學院簽約作家(其它體裁)申報表》或《成都文學院簽約作家(長篇小說)申報表》(均可在“成都全搜索新聞網”或關注“@成都市文聯”微博上查閱下載),并提供相應材料。
申報時間自即日起至2014年3月27日止,申報材料報送地址:成都市文聯,郵政編碼:610015 ;通訊地址:成都市青羊區金家壩街7號成都文聯大廈;聯系人:豐文靖,電話:028—86637395;電子郵箱:wenxuechu@163.com。
成都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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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學院2014年簽約作家公開招聘及長篇小說投標方案
為繁榮我市文學創作,富集文學創作人才,培養文學新人,培養全域成都文學后備力量,并根據市委中心工作的要求,及時承擔一些針對性和時效性較強的寫作項目,促進成都文學事業的全面發展,推動成都“文化之都”建設。成都文學院繼續采取市場競爭機制,公開選聘2014年(即第五屆)簽約作家。
一、指導思想
2014年,成都文學院為了響應中宣部有關文件精神和省作協、市委宣傳部的號召,力求扶持“成都人的中國夢”與“成都人的正能量”的深度創作題材,要求具有濃郁成都文化特色、基調積極鮮明,能夠形象準確地表達和體現“中國夢”主旋律,具有較高藝術性和思想性的個人原創作品(尤其是長篇小說),在作品的創作和出版上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鼓勵藝術的創新和探索,堅持文學的基本價值觀,提倡厚重、大氣、深刻的寫作,強調作家的社會責任承擔。
二、體裁及題材要求
2014年,成都文學院第五屆簽約作品體裁要求為長篇小說(含網絡文學出版、兒童文學)、長篇報告文學、散文集、詩集、電影電視劇本等。
作品題材要求圍繞現實、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等本土優勢資源,以現實題材為主,兼顧歷史題材和其他題材。長篇小說要求題材獨特,藝術上有突破,結構新穎,對當代文壇有一定的沖擊力、震撼力。
(一)當代現實題材。反映“中國夢”精神和成都“首位城市”發展等為背景的現實生活,文筆細膩,人物形象鮮明,格調高雅,力求達到“感動中國”和凝聚中國力量的精神高度。其中,民生和新型城鎮化題材是重點,力求反映出成都“三圈一體”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嶄新風尚風貌。
(二)革命歷史題材。以成都為背景,反映壯懷激烈的革命歷史風云,塑造個性鮮明,具有精神感召力和感染力的革命者形象。
(三)歷史文化題材。以曾經生活在成都的歷史名人、歷史文化遺跡等為線索,反映成都厚重悠遠、具有獨特精神風貌的歷史文化。
(四)民俗風情題材。以蜀錦、川劇及成都特色的餐飲文化等為線索,表達出成都和四川獨有的人文魅力與風情特色
(五)都市情感題材。通過表達都市生活,弘揚正確的婚戀觀、價值觀,反映成都奮發進取的城市精神。
(六)其它題材。
三、招聘名額
成都文學院第四屆簽約作家共8—10人,其中:長篇小說及報告文學5人,其它體裁3—5人。
四、簽約時限
第五屆簽約作家一年一聘,如因需要,可連續受聘,但必須重新申報。
五、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凡創作題材符合“成都表達”與“表達成都”要求、具有一定創作實力的中青年作家,都可參加申報。
(二)申報長篇小說類簽約作家,須寫出長篇小說的詳細提綱及創作出版計劃,字數不得少于5000字。包括小說題材、表現內容、故事線索、人物設計、結構方式,作品題旨,有何與眾不同、寫作時間安排及已有進度等。
(三)申報其它體裁類簽約作家,須寫出2014年年度創作出版計劃,體裁不限,創作計劃包括作品體裁、題材、創作進度安排、作品發表或出版安排等內容。
(四)申報作品必須在2014年內正式出版或發表。原則上在2014年11月31日前提供樣書。
六、招聘程序
(一)印發簽約作家招聘方案及申報表,同時在《成都日報》《成都晚報》《成都商報》《成都全搜索新聞網》等刊登公告。
(二)組織推薦和個人申報。
1、組織推薦。原則上每個區(市)縣文聯只能推薦1—3人(含長篇小說)。
2、個人申報。可以直接到“成都全搜索新聞網”下載申報表格,填寫后連同創作計劃一起反饋成都文學院。
(三)申報材料匯總后,由成都文學院組織專家進行審議,確定符合條件的擬聘作家。
(四)由成都市文聯審批。
(五)文學院與受聘作家簽訂合同。
七、應聘任務
(一)簽約作家在簽約期內,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時按質完成創作指標,并服從院方安排,積極參加院方組織的各項文學活動。
(二)簽約作家必須以“成都文學院簽約作家”身份公開出版(省級以上出版社)或發表(省級以上文學刊物)所申報作品。發表的基本標準為:小說、報告文學10萬字;兒童文學作品、散文8萬字;詩歌6萬字(詩歌按10行1000字計算);影視劇本3萬字以上。
(三)根據文學院工作需要,參加并完成下達的臨時寫作任務。
(四)文學院有權將簽約期間創作發表的作品結集為成都文學院叢書出版。
八、履約認定:
合同期滿時,由院方組織考核評估,對受聘作家的履約情況予以認定,即未完成、完成、超額完成。
九、待遇
(一)在按時完成合約任務并經評審合格后,每人將得到院方的一次性創作補貼:創作出版長篇小說、長篇報告文學、長篇兒童文學、長篇網絡文學圖書原則上為2萬元扶持資金,其余體裁原則上為1萬元扶持資金。其中,電影電視劇本獲拍攝并播出時,作者協調出品方將“成都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列入聯合出品單位之一的,將再給予作者1萬元扶持資金。
(二)適時組織簽約作家外出采風一次,擴展其文學、文化視野,豐富其文化底蘊。
(三)本年度組織一到兩次簽約作家作品交流研討會,為其提供靈感碰撞環境;組織一至兩次文學講座以及文學創作培訓,以提高文學院的整體創作水平。
(四)簽約期間,創作成果優異者,屬超額完成任務,院方將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辦法另附)。優異成績系指獲得市級以上文學獎。該項成績的考核以獲獎作品發表時,作家是否在聘為準,而不是以獲獎當年作家是否在聘為準。
(五)申報作品出版后,若反響強烈,文學院可組織或贊助其作品研討活動,推薦參評省級以上文學獎項。
十、違約責任
(一)2014年12月31日后提供樣書的簽約作家,將只按80%比例發放扶持資金。未能完成創作出版任務的,不予發放扶持資金,對其中沒有特殊理由的,五年內不得再聘。
(二)簽約作家在受聘期間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院方有權單方面中止簽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