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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表決:從“投豆子”到“按鍵子”

    http://www.donkey-robot.com 2014年03月07日11:39 來源:解放日報

      1988年,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黃順興說:“我反對!”

      2011年,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代表們用電子表決器投票。

      從鼓掌到投票,從投豆子到按電子表決器,“兩會”表決方式的“進化史”見證著民主法制的前行步履。

      “金豆豆、銀豆豆,投在好人碗里頭”

      中國共產黨在建設陜甘寧邊區以及各個根據地的時候,采用了一種 “三三制”的政權模式——也就是說,在政府干部當中,共產黨員、非黨“左”派進步人士和中間派,各占三分之一,基層政權由老百姓直接選舉產生。

      在有關當時的一些電影資料中,人們常常能看到這樣的畫面:一群敦厚、樸實的農民舉行“豆選”。幾位鄉干部背后的條桌上都放著一個粗瓷海碗,全村成年村民每人都攥著一顆黃豆。他們有點靦腆,又有點陌生地依次走過鄉干部的背后,如果同意誰當村長、鄉長,就把豆子放在誰身后的碗里。最后,由得豆最多的人當選。

      “金豆豆,銀豆豆,豆豆不能隨便投;選好人,辦好事,投在好人碗里頭。”這句上世紀40年代流傳于延安地區的民謠,生動再現了陜甘寧邊區在艱苦環境下運用“豆選法”進行選舉的場景。

      這種選舉方式簡單易行,既可以減少選舉成本,也可以避免候選人對選民意志的影響甚至操縱,能更充分地體現民意。有些村民怕別人知道自己將豆子投給了誰,故意穿長袖子衣服,從每個碗邊都劃過去,讓旁邊的人看不清他到底投了誰的票。有的農村還將豆子染上顏色,使之更加醒目,或者干脆將紅蘆葦根作選票。

      豆選連同烙票、劃杠等淳樸的投票方式,演繹著生動的草根民主,為日后人大表決所借鑒。土改后農民選舉人民代表,因為絕大多數農民不識字,也多用“豆選法”。

      “別人都齊刷刷舉手,唯獨你不舉手,就難免尷尬”

      到了1949年,政協普遍采用舉手和鼓掌的方式,表決選舉任免和重大公共決策等。1954年后,法律規定全國人大會議選舉、通過議案和基層直接選舉采用舉手、無記名投票方式(又稱票決,源于公元5世紀古希臘、羅馬以球投票,白色球表示同意,黑色表示反對);間接選舉人大代表和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國家機關人員必須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進行其他表決時,舉手逐漸代替鼓掌。

      但是,1958年后人大制度日漸虛弱,除了選舉和任免,鼓掌又成了主要表決方式。直到1979年,才恢復了舉手和無記名投票。

      有人說,鼓掌通過其實不夠民主,在眾目睽睽的壓力下,幾乎沒有人會公然違背主席臺上的意圖舉手反對某議案或某人選,表決結果“失真”,很容易產生“一致通過”的假象。

      還有人把舉手表決的從眾心理比喻為“搭便車”,“別人都齊刷刷舉手,唯獨你不舉手,就難免尷尬” 。

      一位舉了十幾年手的人大代表說:“人大代表不是舉手機器,我們需要一個能夠敢于表達真實想法的制度環境”。

      實行無記名投票后也有弊端:若代表同意選票上的候選人,在選票上可不畫任何符號;不同意選票上候選人的,可在選票符號欄內畫“×”;對選票上的候選人棄權的畫“√”。這種表決方式導致代表投票隱私不保。那些要投反對或棄權票的代表必須動筆,這樣一來,一旁的工作人員很容易獲悉。直到2005年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才扭轉這一態勢,會上表決通過了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無論是投贊成票、反對票還是棄權票,都需要填寫選票。

      他走到話筒前大聲說:“我反對”

      和舉手相比,票決還是在民主的形式上前進了一步。1982年,棄權票漸漸浮出水面。當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表決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時,第一次出現了3位代表投棄權票的現象。當時,新華社記者李尚志要求對此如實報道,但大會秘書組有些擔心。據李尚志事后撰文回憶,有位同志耐心地向他解釋說:“過去黨和國家召開重要會議,通過一些重要決議、決定,都在新聞報道稿中寫為‘一致通過’了什么什么。我們總不能把不同的意見公諸報端吧?別忘了我們是社會主義制度嘛!”

      而隨后的劇情有了戲劇化的轉變,當他們來到另一間休息室,向鄧小平、胡耀邦匯報了情況后,胡耀邦爽快地說:“我看3票棄權可以寫入新聞報道中去!”鄧小平也笑著點頭。隨后稿子原樣發出,在國內外引起強烈反響,境外媒體把它視為“中國在鄧小平先生領導下,改革、開放、建立民主政治的生動體現”。

      在那個時代,幾乎所有代表都從來想不到可以投反對票。而這種局面的改變,是因為一個名叫黃順興的人大代表。

      黃順興的政治生涯,是在海峽對岸開始的。他是臺灣彰化縣人,生于1923年,是一位農業專家。在國民黨戒嚴期間,他競選成為三任臺東縣議會議員、兩任臺灣“立法委員”,因敢于直言而得名“黃大炮”。臺灣代表團選他為七屆全國人大代表,并當選人大常委會委員。

      1988年3月28日,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在通過七個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時,黃順興走到話筒前大聲說:“我反對!”他講了反對的理由:主任委員周谷城先生學問很高,我非常欽佩;但他89歲了,這么大歲數的人,不應該再辛勞他了。難道就沒有年輕人為國家做事?發言完畢,全場響起熱烈掌聲。雖然周谷城還是當選了,但這是自1954年召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來,第一次公開出現了反對票。

      “哪里有電子表決器,哪里的反對票就多”

      1990年,人民大會堂大禮堂的每張桌面上,都安裝上了一個巴掌大小的無記名電子表決器。這是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一次使用電子表決器,贊成對應綠色;反對對應紅色;棄權則為黃色。如今全國人大對議案的表決方式有:投票方式、按電子表決器方式、舉手方式以及經大會主席團決定更為適宜的其他表決方式。

      從近些年的情況看,一般都采用按電子表決器和無記名投票這兩種方式。在諸如對憲法修正案的表決,決定國務院總理,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時用紙質投票方式。而其他決議草案,如法律案、預算案等等,則采用按電子表決器的方式。

      使用電子表決器,從表決開始到表決結果揭曉,僅需短短幾秒鐘,表決結果通過會場前方的兩個大電子屏顯示出來。計算機系統只會對贊成、反對、棄權和未按表決器這四種結果進行數字疊加,不會留下代表的表決記錄。相較于傳統的舉手、鼓掌等方式,電子表決投票更加客觀、真實。

      對于表決器的安全性,這套系統的總設計師林達亮曾說:“我可以負責地向全國人民保證:誰也不能從這套系統里查出誰投的是什么票。一開始設計,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領導人就明確交待:這套系統必須是無記名的。不僅表決之時查不出,表決之后也要查不出投票人。”

      “初次與表決器‘親密接觸’的代表們,也曾對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感到疑惑。1999年的一次政協常委會上,當時的全國政協副主席葉選平故意不按按鈕,在其他委員都按完了以后,他才按下表決器,這時屏幕上的‘未按人數’減了一位,‘已表決人數’增加了一位,表決器就是這樣通過委員們的親手檢驗才被接受的。”全國“兩會”整體會議系統供應商曹忻軍說。

      “一些地方人大、政協在初次使用電子表決器的時候,為了證明其可靠性,在預備會上專門有項議題就是測試表決器,所有人都按贊成或反對,核實統計結果是否相符。”曹忻軍說,“代表委員們自己使用過一次,心里就有底了。”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電子表決的模式,很快在32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少數市、縣級人大常委會推開,個別地方人大會議也開始使用電子表決。2001年2月14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遭到否決。當憲法學家把它譽為“中國民主政治的標志性事件”時,我們不能忘記電子表決器的功勞。

      2002年1月,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新年論壇上坦率地說,“哪里有電子表決器,哪里的反對票就多。舉手表決,幾乎都是全票通過。”

      電子表決器也經過了逐步改進。原來的電子表決器系統啟動,按下哪個按鈕哪個燈就變暗,另外兩個還在閃,這當然會令代表們顧慮重重。改進后,只要按下一個按鈕,所有燈全滅。

      主席的表決器與委員們無異,只是增加了優先發言權功能。“在國外,有些會議的主席表決器是增加了權重的,參會人員按一下只代表一票,主席按一下可以代表數票,但在中國一人就是一票,按幾次都只代表一票。”曹忻軍說。

      到了2010年全國“兩會”,又展開了一場表決器要不要加蓋子的討論,當時有代表反映“人民大會堂的表決器間隙太寬了,你摁哪個鍵別人都能看得到”。隨后就有關呈遠、韓方明等多位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建議為投票表決器加上蓋子。對此韓方明介紹說,雖然現在的電子表決并不會記錄每個委員投的是什么票,但旁邊的人可以看得到,更何況直播表決現場的時候,還有攝像機掃過來。

      在他看來,好的投票環境,有利于代表委員們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意見。而另一些代表則認為,除非害怕旁邊的代表打小報告,否則沒必要顧慮。內蒙古農民代表顧雙燕說,“要是有顧慮的話,就不配做人大代表。”

      (王一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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