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網>> 理論 >> 學術動態 >> 正文
報告文學的天空,似乎一直飄忽著一團霧靄,模糊了人們的閱讀視線。有一些作品,被強行戴上“報告文學”的美冠,有著“煙籠寒水月籠沙”的迷離情境。其癥結何在?就在于報告文學作品中“文學元素”的或缺與虛弱。若將“報告”與“文學”兩個名詞進行移換,變成“文學報告”,讓“文學”作定語,作前提,情況可能有所變化。
文學報告,劃清了報告文學與調查報告、通訊報道的界限。文學報告,將紀實報告的題材鎖定在文學范疇。所報告的事實,屬于文學化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藝術創作。而調查報告,著眼點在于對事實作整理、反映與研究;通訊報道的著力點,則在于敘述實情,傳遞客觀資訊。
文學報告,強化了報告文學作者的文學意識。既然是文學性質的報告,就要按照文學創作規律和形象思維原則,審視構思所要報告的對象。比照小說、散文、詩歌,文學報告更具文學的綜合性,對作者的文學要求更挑剔、更苛刻。場景小說化的描寫,人物肖像及心理活動的刻畫,詩意的描述,意境的營造,歷史、哲學、宗教、科學等多元知識的調度貫通,作者從事件背后走出來,儼然一個現場主持人,對人物和事件發表傾向鮮明、情感強烈的評論與批判。
文學報告,擴大了報告文學的傳播度與覆蓋面。文學元素的灌溉與澆注,使紀實報告活了起來,強化了作品的藝術感染力和可讀性,更為深度地滲透到讀者心靈最柔軟的地方。
將“報告”與“文學”交換位置,絕非玩文字游戲。其主旨也并非為更改已經約定俗成的文體名稱,而是強調文學對于報告的意義,提升報告文學的水準與品質。
那么,文學報告如何實現文學化?關鍵在于所報告的人物或事件需要具有典型意義與價值。無論如何,都不可改寫文學是典型的經典定義。無論詩歌,抑或小說散文,以至影視戲劇,概莫例外。要用文學的眼光和視界,甄別所報告的對象,去偽存真,去粗取精。報告文學取材于真實生活,但畢竟不可等同于生活,絕非淺表地攝錄復制臨摹生活,羅賓遜夫人說:比例尺為一比一的地圖是不存在的。當現實場景轉化為文字場景時,一塊布料已經被加工成為了衣服。文字場景比現實場景更為永恒,更為逼真,叫人如臨其境,便是文學藝術的魔力。文學報告以藝術真實為追求,因而允許藝術想象與藝術構思,通過提純、概括、升華,藝術地還原與再現人物或事件。
同時,要運用文學的而不是新聞或調查的語言表述。語言藝術,是文學的一個重要特質。文學形象思維的花朵,灼灼然地盛開在語言的枝條上。文學報告有自己獨特的語境,文字應當富有彈性、色彩和溫度,而不是簡單地將調查報告和新聞報道語言信手拈來。從魚塘里隨便撈一條魚,帶著腥氣,帶著魚鱗,匆匆就去做成一道菜端上來,那是不會有鮮美味道的。
當然,還有必要讓藝術的云層透射燦然的思想光芒。一篇優秀的文學作品,不在于描寫了怎樣的人物或事件,而在于所描寫的人物或事件里發生了怎樣的生活。達·芬奇嘴角掛著《蒙娜麗莎》那樣的微笑說:“一個畫家應當描繪兩件最重要的東西——人和人的思想意圖。”《子夜》時分,伏案寫作的茅盾抬起頭嚴肅地說,報告文學“必須充分的形象化”,以便讓讀者從“生活的圖畫中明白作者所要表達的思想”。文學報告存在兩個梯次漸進的層面,一是真實而形象地向讀者報告人物或事件真相,一是以人物或事件為載體,通過其典型性“揭示”人物或事件背后的“真相”,傳達出作者的思想。
生活的潮起潮落、波飛濤涌,在小說散文的田園,奏出潺潺之音;在詩歌的琴弦,或彈出號角之聲,或撥響“樂府”夜曲;在文學報告的回音壁上,必須撞擊出黃鐘大呂,奔雷海嘯。小說可虛構,讀者一開始就有心理閱讀準備,可以信其無。詩歌散文抒發個人心志性情,生活體驗,主觀色彩濃烈,見仁見智。而文學報告,必須是“真槍實彈”,真實人物,真實事件。小說可隱身在小閣樓里放飛虛構,詩歌可躺在自我的溫床上做著白日夢,文學報告卻不可以閃爍其詞,“王顧左右而言他”,而必須踏入真實事件的渦流里直面人生,為百姓鼓與呼,為天地守良知。
(作者為山西省大同市文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