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網>> 訪談 >> 作家訪談 >> 正文
情境是戲劇的中心環節
石 慧:從您新時期伊始的第一本書《論戲劇性》(1981年版)到您新世紀最后一本《戲劇本體論》(2005年版),您一直深入地探討戲劇自身規律,并以此為 基礎建構了較為完整的戲劇理論體系,您的戲劇研究成為中國戲劇理論發展的一塊重要的里程碑。能否結合您藝術思想的發展談談當時寫作這些書時考慮的問題?
譚霈生:《論戲劇性》這本書是我對自己的戲劇觀念進行的全面反思,是一次自我批判的產物。
記得1961年,當時戲劇界正在為自己創作、演出的劇目自鳴得意的時候,周恩來在一次會議上說,我們的文藝作品很多,質量不高,文藝隊伍很大, 水平不高。比較起來,話劇問題更弱一些。話劇不能被人接受,原因是什么呢?就是不講基本規律。當時我正在中國人民大學文學研究班讀研究生,是從報紙上看到 周總理這段話的,感到非常震驚。因為那時候我跟大家一樣,對話劇界的情況自滿自足,想不到國家領導人會有這樣的評價。由于當時的環境問題,周恩來總理談到 要重視藝術規律的這個講話,我在實踐當中根本沒有兌現。現在回想起來,在周總理講話之后,我寫的東西和這個講話完全是相悖的。后來出文集,有的同行希望我 將“文革”以前的文章收錄一下,我回頭看了一下過去寫的東西,覺得沒有價值,基本上都是錯的,所以一篇沒收。在“文革”的時候,我開始反思自己,反思自己 做的事情,特別是在專業領域里面做的事情。在反思當中,我又回想起周總理的這段話,于是,我便思考了以下問題:如果講戲劇藝術,那么,戲劇藝術的藝術規律 到底是什么?戲劇的藝術規律到底在哪里?我過去寫的東西違背藝術規律的地方又在哪兒?當時,我覺得戲劇藝術的規律體現在一個問題上,就是戲劇性,也就是有 戲和沒戲的問題。我讀了很多當時能看到的戲劇,從中尋找藝術的規律,尋找戲劇性所在,就這樣寫了《論戲劇性》。
《論戲劇性》出版以后,我接到很多信,也聽到很多反應,大家都認為寫得不錯。但是,我也聽到了一些意見。這些意見集中在兩點上。第一,你寫論戲 劇性,談了動作、沖突、懸念、情境等等,但沒有見到你對戲劇性下一個明確的定義。確實如此。在《論戲劇性》中,我沒有對戲劇性下定義,因為下不了。第二, 你這本書對于國外現當代劇本的新的經驗、現象、問題,做出的總結不夠。這個問題也確實存在。因為“文革”剛剛結束,翻譯的作品還不多,我不可能讀到那么多 外國的現當代作品。
《論戲劇性》出版之后,我繼續思考了這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給戲劇性下定義。如果要對戲劇性下定義,你必須能夠把握戲劇本體的核心。在 《論戲劇性》中,我對動作、沖突、懸念、情境、場面這些戲劇的形式元素,是平等對待的,把它們分解開來逐個分析哪些是戲劇性的,哪些不是戲劇性的。但是這 些元素當中,哪個是中心,我沒有找到,還不明確。當時對于沖突論,我模糊感到“沒有沖突就沒有戲劇”這句話不對。我在《論戲劇性》里曾提到這樣的問題:有 些戲沒有沖突,但是它有戲;有些戲有沖突,且沖突很激烈,但是它沒戲。因此,從正反兩個方面來看,這句話是不全面的。但是,我當時對于這個問題,只是到此 為止,至于沖突到底是不是戲劇的本質所在,我還不能夠否定。后來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有機會閱讀到很多國外不同流派的當代劇作及主張,在這樣的過程 中,我逐漸思考,對于情境在結構中的地位,我看得更清楚了。在這之后,我寫了一本書,叫做《戲劇藝術的特性》。在這本書中,我初步回答了這個問題:情境是 戲劇的中心環節,但是從戲劇本體的這個角度,還有許多問題沒來得及思考。后來經過進一步研究,在1988年和1989年間,我發表了《戲劇本體論綱》。在 2005年,我將這個論綱加以擴充,寫成了《戲劇本體論》。
可以這么說,《戲劇本體論》是我對《論戲劇性》反思的產物。在《論戲劇性》中,我覺得有些問題需要繼續深入思考,而這些問題,就在戲劇本體論中 體現出來。我覺得我自己如果在學術研究上有一點心得,那就是:一個人,不管你搞什么,你都必須不斷對自己進行反思。一個人做一件事情,你要知道它的價值在 哪兒,它的局限在哪兒。只有發現了局限,你才會繼續前進。這是我的一點體會。
在《戲劇本體論》中,我試圖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戲劇的對象是人。這個人指的是具有感性豐富性的人,不是抽象的人、概念的人。戲劇要表現這種感性 豐富性的人,就需要借助特殊的形式,這一形式到底是什么呢?戲劇本體論當中一個基本觀念,就是人與情境這兩者的契合。情境是人的規定形式,也是他的實現形 式。戲劇的中心在于人與情境的契合,也就是在這個意義上,我才稱它為戲劇本體論。
基礎理論提供藝術發展的具體方向
石 慧:您對自己的文藝思想發展的梳理和總結對我們很有啟發。初學者如果不能抓住事物發展的根本,就不可能成其大,甚至會走上邪路。您這一代中國學人的思想發 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中國當代文藝思想發展的一個縮影。您總是強調自己搞的是戲劇學科的基礎理論。您對基礎理論怎么看?
譚霈生:對于基礎理論,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基礎理論并不重要,過于重視基礎理論可能會流于保守。我不同意這個看法。我認為基礎理論也是 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深入的。我開始重視基礎理論,有這么個契機。大概1986年,我被評選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文化部召集我們開座談會,大家 就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為什么現在進行這項選評工作?當時參加會議的,有一位國家紀委的領導人,他說,我們國家現在要甩開膀子搞實踐、搞生產建設。國內外有 些專家在這個時候提醒我們,在甩開膀子搞生產建設與實踐的同時,不要忽視各個學科的基礎理論研究。如果忽視了基礎理論,實踐當中出現了問題,你都不知道問 題出在哪兒,你連藥方都開不對。因此,國家決定,在這個時候評出一批中青年學者,鼓勵大家在各個學科追蹤基礎理論的先進水準。后來,我在實踐當中,慢慢感 覺到這句話是對的。比如戲劇藝術實踐。我們在創作當中遇到一些問題,但是,開出的好多藥方都是不明確的、不解決問題的。比如說,戲劇家創作不出好的作品, 大家就批評他們,說你們遠離生活了,應該深入生活。提出“需要深入生活”這個問題,在提出之前,應該先回答另一個問題:之于戲劇創作,生活指的究竟是什 么?如果你要從“戲劇是社會生活的反映”這個角度來說,那么,提出“深入生活”的這個要求就意味著:你要寫工廠,就要深入到工廠去,捕捉工廠里的社會矛盾 到底是什么。但是,如果你要從戲劇基礎理論這個角度來說,答案便會有所不同:戲劇家對應的生活應該是人,是人的內在與外在的世界。因此,倘若你從“戲劇是 社會生活的反映”出發,認為戲劇就是問題劇,就是反映社會矛盾、社會問題的,那么,“戲劇的對象是人”,這個概念就可能落空,人就可能變成手段而不是目的 本身。如果是這樣的話,對劇作家并沒有好處。所以,我慢慢體會到,戲劇藝術的發展也需要基礎理論提供一些具體的方向。
還有一點,戲劇理論要發展,不管理論研究走什么方向,用什么方法,基礎理論都是必要的。比如說,我強調內部研究,但我并不忽視戲劇的外部研究 (基礎理論是內部研究,外部研究就是對戲劇外部關系的研究)。我認為,無論是戲劇社會學、戲劇心理學還是戲劇文化學、戲劇人類學……這些研究都是非常重要 的。但是,如果你在做這些研究的時候,對戲劇的基礎理論一知半解的話,那么,對于這些研究,你也研究不好。例如,要研究戲劇社會學,對于戲劇的基礎理論和 社會學的基礎理論,你都應該掌握,只有這樣,你才能研究對路,才能研究到位。相反,如果你對社會學一知半解,對戲劇學也一知半解,兩個一知半解加到一塊, 這樣的交叉學科你也研究不好。我看到過一些交叉學科的研究,結果就是這樣的,都是夾生的。
再談談基礎理論對于戲劇批評的影響。戲劇批評的基礎,也是基礎理論。你可以搞社會學批評、心理學批評、文化批評甚至意識形態批評,但是如果你研 究的對象是文本的話,那么,只有掌握基礎理論以后,才能進入文本本身。因為單從社會學、心理學、文化學、人類學的角度來說,戲劇形式并不重要,無所謂戲劇 形式,也不涉及戲劇形式。然而,這種只是根據社會學、心理學……的需要,從劇本中找根據的批評,只能說是政治批評、社會批評,而不能說是藝術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