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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寫作或創作的多與少,存在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是強調多寫,“多寫是個硬道理”,以數量求質量;一種是強調少寫,“一本書主義”,質量第一。兩種看法,各有其理,也都能找到有說服力的范例。多寫的如巴爾扎克,其《人間喜劇》規模宏大,數量質量均為文學史罕見。少寫的如曹雪芹,僅一部《紅樓夢》80回就樹起一座文學的豐碑。歷史很難假設,但我們仍然可以設想:如果巴爾扎克只有《高老頭》《邦斯舅舅》等一兩部作品傳世,巴爾扎克還是那位作為偉大文學家的巴爾扎克嗎?如果曹雪芹除《紅樓夢》外還另有作品傳世,那些作品對于曹雪芹來說又有何意義呢?我們在作品數量很多的情況下強調質量,如果沒有質量便寧缺毋濫;在作品數量極少的情況下又會強調數量,即便質量差強人意也聊勝于無。筆者以為,單從創作的數量與質量關系本身來看待這個問題是不夠的,還應當從創作本身入手來分析、看待這個問題。
決定創作數量與質量的有兩個重要因素,一個是創作的生命性,一個是創作的自覺性。
創作是一種生命性行為。首先它是一種生命的外化。創作作為一種個體活動,往往發生在生命力極為充沛的時候。所謂“不平則鳴”、所謂“憤怒出詩人”、所謂“如鯁在喉不吐不快”,表明創作是生命力受到阻礙后的一種暴發,是一種發自內心的、以生命為核心內容的表達活動。詩人作家把這種來自自身的、來自內心的東西外化為藝術形象、凝聚為藝術作品,在這個過程中生命力得到表現,內心得以平復,他還可以從外化的作品中看到自己,獲得一種表達的快感,產生卡塔西斯效應。其次,創作還可以成為生命的存在方式。這就是說,創作不僅是生命的延續、持存,而且是生活的一部分,是生活的必需。第三,創作還可以提升生命。在創作中,作者思考、體驗、感受、塑造、表達生命,深化對于生命的認識,創造出有生命的、有感染力的另一個“我”,而且自我也在這種活動中得到升華,進一步激發生命力,豐富生命內涵。現在文化創意產業興旺發達。創作即便作為一種文化創意活動,目標在于文化消費,文學創作仍需個體生命的投入,否則無以動人。
每一個人都有生命性,但不是每個人都會進行創作。這里就有一個創作的自覺性問題。
創作的自覺性體現在:首先,他有意識地選擇了文學表達這種方式。生命的表達有多種多樣,但在選擇了文學的人看來,文學這種方式是自己表達生命感受、傾瀉生命能量的有效或最佳方式,因為文學不僅可以表達情意,而且可以自由創造,在創造中獲得精神自由。其次,自覺性還體現在創作需求、創作習慣的培養、形成上。一旦有所表達,便情不自禁、自然而然地發而為詩、發而為文。第三,自覺性還體現在文學形式能力的修習、具備上。形式能力需要長期學習、積累。創作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個形式的選擇、創造過程。形式不同,表達的內容和效果就不同。這里當然還有一個形式的創新問題。只有在熟練掌握形式的前提下,才能做到隨心所欲的自由創造。
劉勰《文心雕龍·情采》將“文”分為兩種:“昔詩人什篇,為情而造文;辭人賦頌,為文而造情。”馬克思曾經稱贊英國詩人密爾頓“出于同春蠶吐絲一樣的必要而創作《失樂園》。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動表現”,并將密爾頓與“為書商提供工廠式勞動的作家”做了區分。二者的劃分具有相當的相似性。“為情而造文”,就是一種生命寫作。這種寫作正是產生精品杰作的常見方式。正如蘇軾所說的這種情況:“吾文如萬斛泉源,不擇地而出。在平地滔滔汩汩,雖一日千里無難。及其與山石曲折、隨物賦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當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文說》)這段話可與他的另一段話相補充:“夫昔之為文者,非能為之為工,乃不能不為之為工也。”(《江行唱和集序》)其他詩人作家也表達過類似的意思,如,陸游說:“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金圣嘆說,文章現出在你四周,只須“靈眼覷見,慧腕捉住”。冰心說:“盈虛空都開著空清靈艷的花,只須慧心人采擷。”這些看法雖然有神秘主義的色彩,但卻描述了作者個體生命的投入、迷狂,內心與世界的突然貫通等特點,表明創作與個體生命的密切關聯。
現在大量存在的是“為文而造情”的現象。比如一些網絡寫手每天被迫寫出大量文字,還有一些名家為了償還文債也不得不拼命“碼字”,以致“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文字充斥各種媒體和出版物中。在這些文本中,其意義不是來自內在的生命,而是來自文字的建構,因而缺乏感染人的生命性。基于這種現象,強調創作的質量、“一本書主義”、寧缺毋濫,是有很強的現實意義的。但我們又不能強求每個人都能出精品杰作、強求每篇作品都是精品杰作。創作是一種需要創造性、又極具偶發性的活動,如果事先就高懸一個精品杰作的標準,恐怕極少有人能夠達到這個標準;因為創作本身如前所述,很大程度上就不是一個為創作而創作的活動,相反,那些沖著精品杰作而來的創作,即便能獲得一時的成功,也很難成為一流的作品。如西晉文學家左思,用10年的時間刻苦努力、精心創作了《三都賦》,轟動一時,以致“洛陽為之紙貴”。但現在看來,這部作品卻很難躋身一流作品的名冊。還有唐代的苦吟詩人賈島,其詩云“二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知音如不賞,歸臥故山秋”,可以說具有極強的“精品”意識。雖然如此,他卻難以稱為一流的詩人。我們是否可以推斷:盡管左思、賈島沒有躋身一流作家、詩人行列,但他們取得的成就對他們來說是否已經到頂了呢?創作的多少優劣,每個人都會不一樣,因為每個人的經歷、天賦、學養、生活環境等等都不一樣,而這些又構成每一個人的生命內涵,導致每一個人的創作不一樣。在這里,我們不能簡單地要求一位詩人或作家多寫或少寫,因為創作本身就很難簡單用多寫或少寫來加以要求。但我們也不是說對詩人作家就沒有期待。我們可以借用一句流行的勵志的話來說,就是詩人作家在創作中要“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是一個不斷提升的過程,而不是一個標桿、不是一個句號。在這個過程中,詩人作家要不斷否定自我、不斷超越自我,向著更高境界邁進,“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部會更好”。有這種精進精神,何愁不會涌現精品杰作呢?不過,要“做最好的自己”,離不開“真”、“誠”、“勤”、“新”幾個方面。
“真”、“誠”關涉創作的生命性方面,“勤”、“新”涉及創作的自覺性方面。“真”,就是從生活出發,能真切感受、把握現實,創作出符合生活真實、情理、邏輯的作品。創作符合生活真實,并非對生活進行嚴格再現,而是可以也應當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這種關系被人比喻為糧食與酒的關系。“誠”,就是對生活、對創作抱有一顆熱愛誠敬之心,忠實于自己的感知,坦誠面對生活和讀者,在作品中投入一腔熱忱。湯顯祖寫到杜麗娘唱“嘗春香還是舊羅裙”這一句而悲郁難忍、掩袂痛哭;巴金寫《家》時,“仿佛在跟一些人一同受苦,一同在魔爪下掙扎”,“陪著那些可愛的年輕生命歡笑,也陪著他們哀哭”(《談〈家〉》);福樓拜寫到包法利夫人之死時嘴里竟然有砒霜的感覺;拜倫的詩作《與你再見》原稿上留下了詩人的淚痕;曹雪芹說,“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云作者癡,誰解其中味!”這些事例很好地道出了作者的一往情深。“勤”,就是勤奮筆耕,以創作為生命、為生活的一部分。中國臺灣的文化創意人李欣頻說:不寫就會死。這種勤奮精神實屬可貴。勤奮出天才。很多文學家藝術家都堪稱勤奮的天才。比如巴赫每周都會作一首康塔塔曲,莫扎特創作了600多首作品,倫勃朗創作了大約650幅油畫、2000幅繪畫作品,畢加索創作了超過20000件作品,莎士比亞寫下了154首14行詩,等等。但這些作品并非部部都是精品杰作,正如美國學者米哈爾科所說:“事實上,大詩人做出的糟糕詩歌要比小詩人多,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他們創作了更多數量的詩作。”([美]邁克爾·米哈爾科著:《米哈爾科創意思維9法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55頁。)“新”,就是要創新,從內容到形式,從思想到技巧,要不斷開掘、拓展、嘗試,努力用新的東西突破自己,創作出有新意、新面目的東西。“真”、“誠”、“勤”、“新”幾個方面相互關聯、相互作用,保證作家創作的質量水準,推動作家“做最好的自己”;至于作品是否為精品杰作,是否為不朽經典,那就只能由讀者、由時間去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