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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工作是常態化、長期性工作,只有以科學的制度為根本保障,形成為民務實清廉的群眾路線長效機制,才能避免形式主義和短期行為。制度建設的成果,是衡量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是否取得成效的關鍵。
當前,群眾工作問題主要出在制度建設上,一是制度建設與創新滯后。一些黨員干部群眾觀念淡薄,把個人政績和發展放在第一位,GDP至上,單純追求經濟業績,造成群眾工作虛擬化。二是制度缺乏全面性和系統性。重視實體性制度,輕視程序性制度,許多制度在操作上缺乏明確而具體的規定。三是制度的科學性和適用性不強。制度內容不完善,規則和措施嚴重缺位,往往是發現了問題才推出制度,疲于應付制度“漏洞”。四是制度執行乏力。制度的效力、威懾力軟弱,即使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沒有落實到位,而且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重視不夠,致使種種制度成為擺設、流于形式。
因此,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必須把制度建設作為重中之重。
牢固樹立法治思維。一是要完善黨服務群眾的法治規則。二是要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政府服務的法治化,制定政府服務法律法規,實現政府服務的責任剛性化、內容法定化、機制制度化。三是要建設最廣泛的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
把提高制度設計質量作為基礎性工作。要把群眾路線作為制度設計的首要和最高標準,把群眾工作制度作為根本制度。群眾工作制度要突出針對性和適用性。制度設計要力求把原則方針具體化、把籠統要求明晰化,在內涵上要清晰而明確、執行標準上要具體而量化、監督措施上要配套而嚴密。群眾工作制度要突出制度的硬約束和“剛性”。要堅決防止“定罪不量刑”的“半截子制度”,堅決廢除只講“不準”和“嚴禁”而無處罰和懲戒規定的“虛設制度”,尤其要切實解決辦事條件和標準模糊、自由裁量權過大、罰則不力等問題,把彈性規定剛性化。
堅持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地位。我們黨的“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本質上就是民主路線,民主集中制是群眾路線在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運用。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建章立制必須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用民主集中制這一根本制度來統領和規范其他制度機制,用民主與集中的科學方法來反對“四風”、密切黨群關系。
關鍵在狠抓制度落實。一要強化制度意識。二要強化領導帶頭。三要強化監督制約。四要強化措施創新。(摘編自《甘肅日報》 2013年8月23日10版 馮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