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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中國民協權益部成立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民間文藝維權工作

    ——再訪中國民協分黨組書記羅楊

    http://www.donkey-robot.com 2013年08月02日10:06 來源:中國藝術報

      民間文學藝術是我國歷史文化的瑰寶,因其形式多樣、形態豐富、種類繁多,在各藝術門類中占據獨特的地位。成立于1950年3月29日的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也被形象地稱為“小文聯” 。

      伴隨著現代化、城鎮化的大規模推進,我國民間文學藝術正面臨著嚴峻的生存危機。中國民協主席馮驥才曾說過:“傳承人是非遺的主體,非遺的主人,更是文化的主人,沒有傳承人一切都是空談。 ”如何通過維護好傳承人的權益,更好地保護和繼承我國民間文學藝術,成為了擺在中國民協面前的重要課題。在早些時候的采訪中,中國民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羅楊就曾表示,民間文藝需要全社會呵護,需要包括政府、文聯組織等在內的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寫就民間文藝維權這篇大文章。

      2013年6月,中國民協率先為這篇文章“破題” ——經中國文聯黨組批準,中國民協權益部正式成立,成為民間文藝維權工作重要的突破口和工作載體。就此,中國文聯權保部再一次走進了羅楊書記的辦公室,傾聽他以民間文藝家和中國民協掌門人雙重身份的維權思考。

      羅楊指出,民間文學藝術作為民間集體智慧的結晶和人民群眾生活傳承的文化形式,是寶貴的非物質遺產和精神財富。民間文學領域的權益保護工作迫在眉睫,這不僅關系到對國家、民族文化權益以及傳承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更關系到我國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近年來,在一大批有識之士的積極呼吁下,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各級黨委、政府、文聯組織及全社會廣泛參與,我國掀起了民間文藝保護的熱潮。

      以法制建設為基礎,使民間文藝保護有法可依

      羅楊談到,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民間文藝保護的法律法規完成了從無到有的巨大變化,民間文藝保護工作逐步邁向有法可依的新階段。此后的近20年間,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出臺。2011年6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正式實施,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彰顯了我國搶救民族民間文化遺產、維護人類文化多樣性的決心和努力。2012年,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件檔案管理辦法(試行) 》 《文化市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法(試行) 》 4項涉及民間文藝保護的行政規章陸續出臺。貴州、重慶、海南、湖北、山西5省市先后頒布了省級非遺保護條例和少數民族文化保護與開發條例,部分縣市級地方政府也出臺了非遺保護的相關規定。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不僅落實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精神,也結合地方實際有所創新,為民間文藝權益保護工作的開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以數據庫建設為基礎,對相關民間藝術門類進行搶救性保護

      羅楊指出,沒有明確的創作人,權利保護的主體存在不確定性是民間文藝的特點之一,也是民間文藝維權工作的難點之一。很多民間文藝門類都是通過口傳心授的形式傳承和表演,這為維權帶來了很大難度。有鑒于此,中國民協啟動了中國口頭文學遺產數字化工程。該工程以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民間文學遺產保護成果為基礎開展數字化存儲,內容遍及全國2800個縣,總篇幅達10億字。此外,全國很多圖書出版機構對非遺資料及傳承人口述也進行了系統梳理和出版,初步形成對我國民間文藝專題化、多樣化的檔案記錄,成為民間文藝搶救性保護的重要成果。同時,我國積極開展民間文藝的分類管理和數據化存儲,民間文藝數據庫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這些數據庫不僅對民間文藝進行了搶救性的保護,同時為維護和認定相關傳承人的合法權益保留了完整的數據證據。

      以組織機制建設為重點,推動民間文藝權保工作多元化

      羅楊介紹道,近年來,中國民協通過多角度入手,以組織機制建設為重點,不斷推動民間文藝權益保護的多元化工作機制:積極籌備并建立了中國民協權益保護部,通過這一機構加強對各團體會員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不斷推動民間文藝維權組織機制建設;籌備建立民間文藝家維權中心和民間文藝著作權協會,推動民間文藝著作權逐步向集體管理組織方向發展;創新宣傳方式,加大了民間文藝權益保護宣傳力度,提高廣大民間文藝家、民間文藝工作者的權益保護意識;接待民間文藝咨詢,通過調解、訴訟解決權益糾紛二十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舉辦“中國民間文藝權益保護高峰論壇”等,研討民間文藝保護困局的破解之法。

      羅楊指出,盡管目前我國民間文藝權益保護還面臨許多難點,但是從長遠來看,加強維權工作才能讓協會真正成為民間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的溫馨之家。中國民協將依托權益部,積極與中國文聯權保部合作,通過以下措施,不斷開創民間文藝維權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積極推動民間文藝立法工作。盡管目前我國已經頒布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法規,但是對于民間文藝保護仍存在不少未盡事項。中國民協將與中國文聯權保部合作,參與到有關立法的完善工作中,并積極推動《民間文藝保護條例》等法規的出臺,從制度建設層面不斷完善民間文藝保護的頂層設計。

      二是為新成立的權益部提供全方位的工作保障。權益部是中國民協的新部門,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給予更多的關注和扶持,一方面將組織交流學習其他文藝家協會維權工作的成熟經驗。另一方面會不斷夯實組織機制基礎和完善人才隊伍建設,練就一支懂法律、熟民間文藝特點的專業隊伍。

      三是加強宣傳輿論工作,提高民間文藝家和全社會的維權意識。積極利用包括新媒體在內的多種宣傳媒體和平臺,加強民間文藝維權和保護的宣傳,逐步形成全民性保護民間文藝權益的共同意志和愿望。同時,努力提高民間文藝家、傳承人、文藝工作者的維權意識和法律意識,促進他們自覺融入民協推動的各類保護民間文藝的平臺和數據庫建設中,形成“從我做起,保護民間文藝”的內部動力。

      四是盡快促成建立民間藝術權屬登記制度,建立民間文藝資源數據庫。由于很多長期積累積淀形成的民間藝術被無償使用,甚至被肢解、歪曲、異化,乃至被國外使用,如中國民間傳說《花木蘭》被美國拍成電影并轉化成為美國價值觀向世界推銷,目前訴諸于法院的關于民間文藝知識產權方面的案件日益增多,建立民間文藝資源數據庫成為當務之急。為此,中國民協擬與中國文聯權保部門共同籌建全國性的民間文藝權屬數據中心,在創新著作權登記模式中建立起當代中國民間文藝權屬登記制度,以利在保護國家文化安全和民族文化尊嚴的前提下,合理應用民間文藝的博大資源。

      五是積極與中國文聯權益保護部合作舉辦維權調研。中國民協計劃與文聯權保部合作開展“中國民間文藝權益保護案例調研”等活動,以調研情況為主要參考依據,為推動民間文藝維權工作提供有效指導。中國民協還將與中國文聯權保部不斷拓展合作的形式,不斷豐富合作的內容,共同推動民間文藝維權工作。《中國藝術報·維權行動》特約通訊員 馬力海 史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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