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看到3月20日《中國文化報》報道:“近幾年,各地興起建設大劇院的熱潮。據有關機構統計,2010年至2013年間,全國已建成和將建成的大劇院有40家左右,平均每年有10家大劇院建成。”
近日,媒體上又傳出二三線城市大投資、大規模地建設大劇院的新聞,比如,新疆昌吉州、安徽蚌埠、黑龍江哈爾濱等城市紛紛計劃斥巨資建設大劇院,據報道,這些地方大劇院的投資金額均在5億元以上,劇院占地面積也多在7萬平方米以上……
后看到3月22日《人民日報》“文化”版刊載《勿借文化建設之名助長浪費》的文化報道,嚴肅批評國內這種爭建奢華劇院的風氣。
一些藝術人士認為,這些豪華劇院根本沒有考慮到當地的文化消費能力,而是一味地追求建筑外觀上的奇特與功能上的全面,一味追求國際化和現代化,“很多劇場的空場率達到80%,利用率嚴重不足”。
縱觀這些地方在城市文化建設過程中,這些作為文化建筑的大劇院,片面追求豪華、奢華,大而無用,盲目求洋,造成了極大的文化資源浪費,且這種文化建筑的奢華之風,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就此,有的文化評論指出:這種爭建“豪華”大劇院風,這種形形色色的文化浪費,其背后隱藏的是利益之手的推波助瀾。文化生產的政績心態、項目投入的行政主導、產業運行的市場缺位,導致文化浪費的惡性循環,也令文化產業發展出現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反對浪費、厲行節儉,并非只停留在飯桌上、會場內,而遏制這種種的文化的鋪張浪費,同樣也刻不容緩。
如今,城市發展、城市化建設都很快,文化建設也要跟上這個城市發展的建設步伐,因此,各地出現的像大劇院這些豪華、奢華的文化建筑,實際上是當下社會現實生活的反映,但是,在對待城市文化建設的態度上,它們卻是偏離了城市文化發展的本質和規律。
文化的事物基本作用和意義,體現的是公共的參與性,在于直接作用于我們的物質生活、文化生活,服務于我們精神的需要,真正成為大眾吸收文化的方式。但是,這些豪華、奢華的文化建筑,卻是脫離實際,距離大眾生活很遠,雖然耗資巨大,但形式空洞,服務功能缺乏,難以發揮文化的教育作用。
文化建設可以提高大眾的文明的水平、文化的素養,但是,這種社會應該具備的文化情愫,大眾具備的文化情愫,卻不是靠幾個博物館和劇場等文化場館的建設就能馬上解決問題的。但是,我們卻把它理解成為文化建筑需要巨大的投入,需要大興土木,動輒投資千萬、億萬,一味求宏大、求氣派、求豪華,以大量的奢華的文化建筑作為衡量文化價值的標準,結果,文化建筑成了金錢的堆積,奢華的攀比,物質的堆積物,內涵空洞,缺乏品質,失卻靈魂,人的情感,被埋在那水泥之下,文化的內在的滋潤和涵養,蕩然無存。
文化建筑如何尊重本地人的歷史情感?如何與一個城市的人文肌理和諧共處?究竟如何讓建筑美學在本土生根,如何深化藝術教育,如何培養出將來的藝術大師?這是進行文化建設首先要考慮的問題。但是,當文化建設被當成了工具,用功利主義的原則對待的時候,就會集權集錢用力地去做所謂“文化建設”,大興奢華文化建筑,把它們變成一個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因為,高價的建筑,華麗的場館,都是看得見的政績,這會當作升官的成本,政治上的美容術語。
它們與普通百姓的生活無關,更失去了公共文化服務的功能,偏離了城市文化發展的根本目的。擺闊、夸富、拜金、顯擺、張揚、揮霍,從面子工程到城市審美,如今的文化圈充滿著“暴發戶”式的張揚……可說這是當下我們的文化建設中常見的亂象、怪象,因此,受到一些文化媒體的嚴厲痛斥,也不難理解。
可是,建一棟豪華劇院、一棟藝術中心和建一座污水處理廠或是一個百貨大樓畢竟是不一樣的。任何一件文化工程的背面都牽動著一個城市靈魂深處的東西——它的歷史情感、文化認同,以及社會大眾對未來的共同夢想、愿景。任何國際知名、高價高貴的硬件文化建筑也無法取代靜水流深的人才培育和國民美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當我們把資源全付給了表面的夸張,我們還剩下什么給那深層的、真實的、民族所真正需要的文化建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