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劇場的關系微妙復雜,以致曾被英國戲劇理論家尼柯爾認為是戲劇評論家面臨的“最大的一個問題”。國內學界對此的看法往往限于泛泛而談的感性認識,富于學理的專門研究似乎并不多見。陳軍的學術專著《戲劇文學與劇院劇場——以“郭、老、曹”與北京人藝為例》以郭沫若、老舍、曹禺和北京人藝相互建構的關系為例,探討戲劇文學與劇院劇場的關系,將微觀透視與宏觀把握相結合,避免了探討理論問題容易導致的空疏之弊。
“郭、老、曹”與北京人藝的親密合作,共同成就了話劇藝術的一度輝煌,也成就了新中國文藝史的一段佳話,但他們之間是如何相互建構的,過來人具體可感,但缺少理論提升;旁觀者知之不詳,常欲一探究竟。《戲劇文學與劇院劇場》的適時出現,使文學與劇場相互建構的生動過程盡現筆端,具體可感、清晰可辨。
作者深入搜集歷史資料,調閱了大量的導演手記、表演札記、舞臺經驗總結,重讀了郭、老、曹的劇本和評論,在這樣的基礎上,作者指出文學與劇場是一種雙向互動關系,任何把二者對立起來的做法都是缺乏整體眼光和辯證思維的。他認為,文學與劇場客觀上存在內在的張力,成就偉大戲劇的途徑在于二者的良性互動與和諧發展,謀求文學與劇場雙贏格局的形成,對戲劇創作與劇院發展都至關重要。
從考察文學與劇場辯證關系的理論視角出發,陳軍對3位劇作家的研究也有了進一步的推進。這一研究視角無疑也為“郭、老、曹”的戲劇研究開辟了一個新的天地,帶來了一些新的發現。作者認為,北京人藝只有在20世紀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在文學與劇場的互動方面取得了雙贏的成功經驗;而后期的舞臺實踐恰恰出現了某種偏向和誤區。應該說,這樣的判斷是需要足夠的學術勇氣的。
筆者以為,陳軍最具原創性的是“老舍與北京人藝”。正如曹禺所說,北京人藝的一半生命是老舍澆灌的。研究老舍與北京人藝的互動關系,無疑是一塊“硬骨頭”。啃下這塊“硬骨頭”,該課題就成功了一半。作者從跨文體寫作的角度入手,通過深入分析戲劇與小說的文體差異,探討了老舍小說中的戲劇性和老舍的戲劇創作歷程,最終提出老舍戲劇的獨特性在于它是“小說體戲劇”。陳軍以《龍須溝》《茶館》為例概括了其文體特征:以人帶事,突出人物;多人多事;沒有貫穿始終的沖突;面式和線式相結合。“小說體戲劇”這一概念的提出,對老舍研究是一個重要的貢獻。
在對老舍戲劇獨特性的深刻認識基礎上再來談老舍戲劇對人藝風格的塑造,就不是無本之木了。作者發現,老舍戲劇重視典型環境的展示,講究演員表演的生活化和性格化,注重生活細節的表現,對于北京人藝的“現實主義、民族化、京味特色、強烈的舞臺整體感和鮮明深刻的舞臺人物形象”等風格的形成有直接作用。反過來,北京人藝也對老舍戲劇獨特性的形成有重要的影響。在排演過程中,北京人藝通過對作家劇本的選擇與誘導,通過與作家分享演出與寫作的經驗,通過在排戲過程中不斷給作者提出修改意見,不斷豐富、補充、完善老舍的劇本,從而使老舍戲劇從文本到演出都日臻完美,使作家風格和劇院風格同步完成。作者認為,“對人藝風格影響之獨特與深遠,似乎應推老舍,他使人藝有了濃郁的地域特色,只有人藝能演好老舍的戲,這成了人藝的‘絕活’與‘看家本領’。”這當然不是虛言。
從研究方法上看,作者突破了一般學者對舞臺不熟的局限,有意識地選擇文學與劇場結合的視角,向自身的不足挑戰,這種學術勇氣是十分可嘉的。不過,必須指出的是,作者試圖從新中國成立后十七年間建構起來的著名劇作家與著名院團之間良性互動的案例來得出一個關于文學與劇場問題普遍規律的結論,似乎還是不夠的。用一個短暫時期的成功經驗來支撐一個宏大的理論命題,難以擺脫“以個別代替一般”的指責。畢竟,文學與劇場的關系是復雜的。
一個綜合性的藝術工程,一度創作以作者為中心、二度創作以導演為中心,三度創作以表演為中心,固然是不錯,但在整個過程中真正起主導作用和靈魂作用的,往往是精神氣場最強勢的一方。三強并存的理想狀況幾乎是沒有的。即便是“郭、老、曹”與北京人藝相互建構的蜜月時期,也只能說是中國劇院正規化建設的黃金時期,并非是中國戲劇的黃金時期。而且,文學與劇場的良性互動也并非是偉大戲劇產生的充分條件,而只是一個必要條件。偉大戲劇的產生,還是要仰賴思想自由與創作自由的文化環境,文學與劇場的良性互動只是這樣的文化環境的必然結果之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