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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者:現在大家都在熱議“中國夢”。您對“中國夢”的理解是什么?
何建明: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中國夢”深刻道出了中國近代以來歷史發展的主題主線,深情描繪了近代以來中華民族生生不息、不斷求索、不懈奮斗的歷史。“中國夢”的實現,需要強大的動力來源,這離不開國家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的提高、中華民族的進步,當然也離不開科技、教育、文化的繁榮。為了實現這個“中國夢”,我們整個國家和人民都需不懈努力。
記 者:作為本屆政協的新委員,您是如何想到要寫一份《關于文學如何為實現“中國夢”提供正能量的提案》的呢?
何建明:文學作為文化繁榮和提升人民精神世界的重要一環,它對于實現中國夢的作用,其實并不比經濟強大、科技進步、民主法治完善等直接效用差。當年徐遲的一部《哥德巴赫猜想》催發了科學春天之風,將神州大地吹得暖融融的。即使在今天,文學的作用依舊不可小視。老作家嚴陣前一段時間寫的一首詩《中國夢》,讓13億中國人上上下下熱血沸騰。所有這些都說明了文學不僅能夠陶冶情操,更能鼓舞和激發人們干工作、干事業的熱情,能夠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屬于自己獨特功能的正面能量。
當下的文學所講的“堅持以人民群眾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就是要表現中華民族的價值選擇,就是要體現中華兒女建設祖國的偉大創造,更是要以文學的力量來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精神動力。為了“中國夢”的早日實現,我建議,需要重視文化這一動力來源,特別需要重視和挖掘文學的正能量。
記 者:在您看來,文學應當如何為實現“中國夢”提供正能量?
何建明:我認為,第一,要增強主流意識,發揮文學的社會功能。主流意識并不是一種脫離群眾、冠冕堂皇的意識形態,而是一種與時俱進、與國家和人民同進步的價值觀念。而在當下,實現“中國夢”是中華兒女共同的愿望所在、觀念所向,所以我認為,對于文學來說,需要作家的創造有主流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寫出的作品要能夠反映人民為了民族復興不懈努力、偉大創造的精神。所以,不能把文學要求的這種主流意識的作用簡單地認定為“歌功頌德”、“涂脂抹粉”,更不能把這種主流意識簡化地認定為弘揚好人好事。對于文學寫作而言,無論是弘揚正面的東西、贊揚真善美,還是鞭笞負面的東西、貶斥假丑惡,都應該算作是增強主流意識,發揮文學正能量的體現。我認為,要增強文學主流意識,就需要堅持這種事物的兩面性,對于反映國家和人民積極向上精神的作品要贊許,對于揭露社會問題和現象的作品也不能下“禁令”。而當社會上的歪風邪氣、不正之風盛行時,作家更應該有責任和義務去斗爭,用作品的力量為社會正名。文學是有自己的獨特社會功能的,它不同于一般的產品。作品需要被閱讀和傳播,它的影響是擴散性的,一部好的書能夠影響一代人。同樣,如果出了一部壞作品,它也可以抵消許多正能量。我多年主管出版業,以小說為例,每年我們出版三四千部長篇小說,其實相當一部分作品的內容低俗。尤其是所謂的“官場小說”,幾乎都是垃圾式的庸俗文字,缺乏對中國政治生態環境的正確理解和全局認識,內容十分不健康。每年數以萬計的“網絡小說”,更是充斥著“妖魔鬼怪”的內容,許多家長對自己的孩子整天閱讀這類東西非常擔憂。所有這些,都是文學對社會的負能量,必須加以警惕和消除。凡是中國的當代作家們,都應該承擔起對這個民族的責任和使命,這就是我們一定要增強自己的創作主流意識。不是市場需要什么,什么就是主流的意識;不能認為只要有需求、有市場就是真理,對于明顯違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眼球文學”更應該明令禁止。
第二,要提高藝術形式,重新審視文學的力量。文學的形式依賴于文學創造的內容,文學的內容又取決于作家創作的態度。無論是表現社會和國家的題材,還是反映個體情感和生活的題材,無論是小說還是詩歌、散文,只要能夠給讀者以共鳴、能夠激勵他們,他們的精神面貌就能夠積極向上,就是發揮了作品的應有能量。文學的藝術形式很多樣,每一種藝術形式都有自己獨特的魅力與社會影響力。除了小說外,詩歌和報告文學、散文、影視等都是極好的表現正能量的藝術形式。我們的文學專業部門,不應過于重視小說而忽略與偏頗其他藝術種類的作用。我認為,國家有必要在重大獎項、評論隊伍、人才培養、資金支持等方面對于各類題材的文學作品進行扶持。同時,大多數人提及文學,都自然聯系起圖書,其實這只是文學的一種藝術表現形式而已,像電子數字、網絡等在現代發揮的影響力并不亞于傳統圖書。而且現在很多文學作品都被改編成電視、電影、戲劇,文學的影響力通過這種多樣化的形式,受眾面更加廣泛,影響也更加持久和深遠。所以,我們應該加強對傳統形式以外的文學藝術形式的研究、開拓和扶持。只有全方位、綜合性地運用文學,才能更好地激勵人民,為實現“中國夢”發揮應有的功效。
第三,要發揚學習之風,注重作家自身能力的提高。現在正值文化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有一些作家為了自己書的銷量和市場,刻意不顧作品本身而嘩眾取寵,同時也有很多具有“表演”性質的創作行為出現,其作品淺薄粗俗、水分太多,圈內認為的一些所謂好作品,讀者根本不領情。這些與作家、評論家們自身能力和素質不夠有直接關系。文學要想發揮出自己的正能量,首先作家和包括文學評論家在內的文學人必須有足夠的能力和相應的才氣和實力,否則我們的人民就不會買你的賬。文學創作不是一般性的簡單的腦力勞動,而是一種與時代同呼吸、與人民共命運的行為,所以作家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創造水平和能力。習近平總書記說過,國家要上進就必須大興學習之風,要有本領不夠的危機感,本領是要通過學習和實踐來獲得的。對于作家的創作來說,更應如此。我認為,現在的一些作家雖然積累了不少社會生活經驗和個人知識,但時代變了,知識在不斷更新,國家和人民的生活狀態更是日新月異,所以我們的作家其實十分需要對自己的知識和經驗進行大的清理和更新,這是一項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事情,廣大作家應高度重視。要不斷深入生活,從人民群眾的豐富生活和時代發展的土壤中挖掘和吸取營養。此外,作家的學習要在理論和實踐上“齊頭并進”,F在很多作家在創作態度上和文學素養方面并不令人敬佩,隨便和浮淺之風很盛,好像寫寫書、搞搞網絡熱點的寫作,都可以稱之為“作家”。這些是對文學、對讀者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必須克服。
總之,文學的作用和力量不容小視,國家應該更加重視文學發揮的正能量。文化軟實力搞的好的話,其作用和影響將是全面、持久和深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