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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曼莉簡介】
她把自己定義為寫作者,即:不斷寫作的人。從2002年開始自由創作起,她已經發表小說及詩歌十余萬字。
她在傳統的文學獎中獲得過許多榮譽:短篇小說《卡卡的信仰》2003年入選中國最佳短篇小說集,《殺鴨記》獲2005年金陵文學獎,2011年中篇小說《求職游戲》獲北京文學獎。
她也在網絡文學中占有重要一席:長篇小說《浮沉》掀起閱讀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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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浮沉》是我向社會橫向切下的一刀
陳之淼:2007年9月,你正在創作《琉璃時代》時化名“京城洛神”,在網絡上創作長篇小說《浮沉》。我們知道,很多網絡寫手是因為“無名”而選擇不需要太高門檻的網絡來寫東西,但你當時已經在不少文學獎中獲得榮譽,比如《卡卡的信仰》入編2003最佳短篇小說選,《殺鴨記》獲2006金陵文學獎。當時你是出于什么考慮用網名進行網絡創作,是一種實驗,一種挑戰,還是其他?
崔曼莉:2004年我開始收集與《琉璃時代》相關的民國歷史資料,經過5年創作,三易其稿,2007年秋天,《琉璃時代》第三稿創作結束,我自覺在大長篇創作上積累了很多經驗,如結構、細節、人物、節奏等等。當時特別想在《琉璃時代》完稿后,創作下一部長篇。恰在此時,因為一個IT行業偶發事件,我的很多朋友建議我寫一部當代題材的小說,并建議我在“天涯論壇”連載,以方便他們隨時閱讀。此前我從未在網絡上發表過作品,也沒有覺得這是一件什么樣的事情。我只是想,為什么我出現了創作沖動,為什么要寫這樣一部作品。我把自己關在家里,整整三天沒有出門。最終我想明白了,《浮沉》是我向社會橫向切下的一刀,我可以通過小說展示整個社會在商業化進程中的各種異化與生態。這就是《浮沉》創作的起因。至于網絡與紙媒的區別,是在正式出版引人注目,還是在網絡發表容易加速傳播,這都與寫作沒有什么關系。寫作,就是某個時刻,某個作品與我的生命產生某種共振,讓我產生創作沖動與愿望。
陳之淼:有人談論《浮沉》時,會與《杜拉拉升職記》等職場小說進行評論,但對于《浮沉》被定義為“職場小說”,你似乎并不完全認同,為什么?
崔曼莉:小說就是小說。對我來說,只有好小說與壞小說之分。但小說離開我的第一天起,除了文本是我的創作,其他都會被異化為商品,或者某種產品。我是小說家,或者創作者,我不是出版商,也不是媒體人。我只對小說創作有發言權。至于商品如何銷售,產品如何定位,文學上如何評價,都是別人的事情。我沒有必要認同或者不認同。別人也不會管我認同還是不認同。既然別人沒有干涉我的創作,我為什么要干涉別人的事情呢。
陳之淼:你曾談到,寫《琉璃時代》幾乎讓你崩潰,在這本全虛構的小說中,你力求大到背景小到穿衣,都有史可證、有據可依。寫《浮沉》時,你做了多久時間的準備?這個過程如何?
崔曼莉:《琉璃時代》以少女鳳儀從10歲到35歲的25年人生為線索,描寫了民國從1910年至1935年的發展歷史,展示了民國社會和其中各種人物的命運。其中涉及政治沖突、資本發展、黑幫經濟、文化沖突等各方面。這是一本全虛構小說,而且很難從現實生活中找到來源,但我力求大到背景小到穿衣,都有史可證、有據可依。這本小說資料整理工作近一年半,創作時間是3年半,歷時共5年。但《浮沉》則完全是臨時起意去創作的小說。如果說《浮沉》沒有準備,是不準確的,因為我在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觀察與體會。如果說《浮沉》是有準備的,也是不準確的。因為在我動筆寫下“浮沉”這兩個字之前,我從沒有想過要寫這樣一部小說。我原來的計劃是在《琉璃時代》完稿后,另有兩個大長篇。如今這兩個大長篇小說計劃還在我的電腦里,朝我閃著光,眨著眼睛,期待我盡快將他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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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不是做生意
陳之淼:《浮沉》是在網絡上首先被大家認識并喜歡的,你曾說這超乎了你的預判,因為《浮沉》才開了個頭,就有多家出版社找到你希望出版。網絡文學與傳統意義上的文學的傳播載體是不同的,體驗了兩種成功,你覺得傳統文學與網絡文學的區別在哪里?你今后的創作方式會改變嗎?
崔曼莉:《浮沉》與《琉璃時代》幾乎同步出版。前者獲得了網絡的熱烈關注,并成為暢銷小說。后者獲得了中國作家出版集團第一屆長篇小說獎,備受好評,而且作為文學類圖書,它的銷量也可圈可點。我也從一個在純文學雜志發表作品,出版小說與文學評論的青年作家,突然變成了暢銷書作家,變成了跨界作家。
很多人問,傳統文學與網絡文學的區別,詢問暢銷書與文學書的區別。我有時候真不知如何回答。對我來說,我只是在某個時刻開始創作某部小說。有了合適的機會發表與出版,我就把它發表與出版。寫作不是做生意。十年前,當我選擇寫作的時候,我下的第一個決心,就是想辦法去找一份能掙到錢,又不干涉我寫作的工作。經濟自由決定一切自由。我不為錢寫作,就能在面對發表與出版等一切與“目的”有關的事情時,保持平靜甚至冷漠。從2002年到2008年《浮沉》出版,我用工資養活自己,堅持創作已經六年。我從來不覺得,作家就應該被什么機構或者什么人養起來,或者作家過得清貧就是世道不公。因為創作,是心里有創作熱情才去創作,就像我愛一個人,就是愛這個人。愛他可能要受很多苦,但這是我的選擇;愛他可能有很多甜蜜,這也是我的選擇。苦或甜都與選擇無關。我愛這個人,就是我愛這個人。
十年前,我決定創作,這是我的選擇,而且這是一個很嚴肅的選擇。我為了這個選擇,就要去打工賺錢,為寫作創造經濟基礎,我為了這個選擇,就要在別人休息娛樂的時候,自己在燈下閱讀寫作,一遍一遍修改。很多人當時看我,覺得我過得苦,過得不值得。大好青春都浪費在孤獨中,甚至很支持我創作的父母,都曾因為看不下去我的“苦”,勸我放棄。但是我在我的孤獨中,得到了我的人生,我的美妙,我的價值。這是一切所謂的現實好處不能給予的。就像我在微博中寫的,平庸比死亡更可怕,因為我還活著。如果說,這世界上有一件事情,它真的可以讓我感覺到,我是有生命的個體,我活得有價值,那就是寫作。對于這樣的事情,我能說什么呢,我只能行動,每一天,每一天,直到我停止呼吸的時候。
陳之淼:你最近在豆瓣建了小站與小組,感覺怎么樣?你以后會多運用網絡的新形式傳播文學和表達自己的觀點嗎?
崔曼莉:我這個人很OUT,豆瓣上《浮沉》的評價已經過了萬條,我才經別人建議,在豆瓣上建小站與小組,但是建上之后,我又發現,這里是中國文藝愛好者最集中的地方。我最近做的有意思的事情,是在豆瓣上讓大家寫我的短篇小說集中三個短篇小說的讀后感。我覺得讀者們太有趣了,他們有的完全把小說讀成了另一篇小說,有的真的說出了我創作時候的想法。其實創作與生活,重要的不都是一種有意味的人生嗎。但是大家可能會有另外的解釋。這就好比,我在微博上發布了我自己設計的白襯衫,馬上就會有人問,你是想做自己的服裝品牌嗎,是準備以后開店嗎?我要怎么答呢,我只是按照興趣,做了我想做的事情而已呀。
陳之淼:文學有時是寂寞的,但文學市場是喧鬧的,你如何看待這兩者的關系?
崔曼莉:我只對文學負責,文學市場交給文學市場的人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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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改編成電視劇,我只看了10分鐘
陳之淼:今年,根據你的小說改編的同名電視劇《浮沉》在北京、上海等地的衛視首播后反響熱烈,電視劇組宣傳時把編劇改編《浮沉》說成是“寫《浮沉》”,這讓很多粉絲不高興,你沉默很久后終于也表達自己的意見,你當時是怎么想的?如今這件事解決了沒有?
崔曼莉:電視劇很熱鬧,我是個躲熱鬧的人,再說本來那都是別人的事情。由于媒體刊登文章把編劇“改編浮沉”說成“寫浮沉”,引發誤解。開始我覺得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浮沉》小說擺在那里,明白的讀者自然就明白,不明白的也可以不明白,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后來實在太熱鬧,熱鬧到很多人指責我對文學原創不負責任,甚至有人罵我收了黑錢,才能在自己的名譽權與著作權受到歪曲時保持沉默。我實在很怕麻煩,只好在《揚子晚報》上發表了一篇聲明,聲明我是電視劇《浮沉》的原著,同時對編劇的勞動表示尊重。我想事情肯定算解決了,否則多么荒誕啊。
陳之淼:你對電視劇《浮沉》的改編不太滿意,你曾表示并不僅僅是署名的問題,更多的是作品的靈魂問題,你覺得改編的“敗筆”在哪里?
崔曼莉:小說著重于文學,電視劇著重于市場。這是兩件事情。我個人的想法,不是什么原則,更不是什么標準。電視劇熱播當天,我看了第一集的前10分鐘,也是惟一的10分鐘。小說主人公喬莉是一位自強不息的新女性,在電視劇開頭,卻似乎在解說她因被未來婆婆奚落,和男朋友分手,方賭恨奮斗。我想如果不能理解“君子自強不息”為做人之根本,定要用市民間的恩怨加以說明,僅從此意義上說,《浮沉》的改編雖然在大情節線上尊重了原著,卻也可以不稱之為《浮沉》。
陳之淼:《浮沉》的改編與原著相去甚遠,出讓《浮沉》電視劇改編權之時,你出于什么考慮?如果可以重來,你愿意出任編劇嗎?如果你的其他作品有被制作成影視作品的可能,你這次會怎么做?
崔曼莉:我之所以把《浮沉》電視劇改編權出讓,是因為對制片人曉歐與導演滕華濤的信任。從總體來看,這是非常成功的選擇。這也是我第一次出讓電視劇改編權。他們非常認真負責,為改編付出了很多心血。《浮沉》電視劇的演員們也都是目前深受觀眾喜愛的演員。如果可以重來,我還是會交給現在的導演與制片人,至于誰出任編劇,我想我也不一定就是什么完美人選,大家一起努力,更加進步吧。如果還有機會把我的文學作品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我還是目前的態度,謝謝他們的喜愛與為之付出的努力。
陳之淼: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你覺得中國文學在世界文學中的地位如何?
崔曼莉:我要恭喜諾貝爾文學獎,把獎頒給了莫言先生,同時恭喜莫言先生,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文學與地位沒有關系。中國與其他國家都有非常優秀的小說。我作為讀者,感到萬分幸運。